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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坤接了電話,並且開啟了擴音。
“那批貨現在怎麼樣了?”電話那頭,金彪開門見三的問。
這批貨相當重要,他一晚上都坐立不安的。
“貨?”
金坤傻眼了,他一直睡到現在,哪知道那批貨怎麼樣了,不過他當然不敢明說,“貨應該沒事,畢竟都安排好了。”
“什麼叫應該,不要告訴我你一直睡到現在!”金彪語氣明顯有些怒了。
“怎……怎麼可能……我一直都在關注著!”金坤結結巴巴的說。
“該死的,馬上給我弄清楚,不然我要你的命!”金彪怒吼道。
“是是……”金坤滿頭大汗,這邊是孔樂,那邊是金彪,哪個都可能讓他死無葬身之地,他太難了。
“我覺得,你應該看看今天餘海市的早間新聞,說不定會有收穫!”孔樂淡淡的說,他當然知道金彪說的貨是什麼。
“誰,誰在說話?”金彪明顯一愣,然後狂吼一聲,孔樂的聲音對他來說很是陌生。
“我……我一個朋友!”金坤面色更白了,孔樂雖然還沒下毒手,但是招招致命,這是把他往絕路上逼啊。
要是金坤知道他把這麼重要的訊息洩露給了外人,那等待他的絕對是死無葬身之地。
“什麼朋友,該死的,要是出了什麼問題,你就等死吧!”金彪異常的憤怒,這麼重要的事情,金坤居然還帶個朋友在身邊。
實際上,金坤帶的朋友可不止一個,還有不少外語老師。
“冷靜點,別錯過了新聞!”說著,孔樂就開啟了電視,換到了餘海電視臺,早間新聞剛好開始了。
一成不變的開場白之後,主持人就開始說新聞了,第一條,就是一個重磅新聞。
“據警方訊息,我市今日凌晨破獲一起特大違禁品交易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金峰……這是一種新型違禁品,首次在我國出現,影響極度惡劣……”
聽著電視裡面的新聞,金坤全身是汗如雨下,居然真的出事了。
孔樂絕對是變成厲鬼了,不然怎麼可能這麼料事如神。
他當然不知道,這不是孔樂料事如神,根本就是他舉報的,這麼大的事情,新聞當然會第一時間播報。
電話那頭的金彪聽見了電視聲音之後,面色頓時就沉了下來,立刻開啟電視。
獲悉了更多細節之後,他對著電話咆哮道:“金坤,這次你死定了。還有你,不管你是誰,我絕對會扒了你的皮!”
“脾氣怎麼這麼暴躁,我現在正和金坤一起喝早茶呢,你要不要一起?”孔樂戲謔的說。
“該死的,你們給我等著!”電話那頭金彪憤怒的咆哮一聲,緊接著便是一聲巨響,電話隨之斷線了,應該手機被砸了。
這次可是幾個億的生意,後續可能是十億百億,他絕對不能忍受有人壞了自己好事。
“你……你這是把我往絕路上逼啊!”金坤面如死灰,孔樂雖然沒具體說什麼,但是以金彪的性格,絕對會認為他是和孔樂密謀取帶他的位置,想要利用那批貨物來弄到他。
等待他們的,將是金彪可怕的報復。
金坤果然很瞭解自己的哥哥,金彪砸了電話之後,立刻就召集了人手,殺了過來。
不過他不知道的是,他要扒皮的人,正是他以為已經被自己幹掉的孔樂。
等他發現這一點之後,心情一定會很複雜。
“這就算絕路了,我可沒有把你關進車廂然後扔進海里!”孔樂冷笑一聲,說:“你要是想體驗一下那種感覺的,我倒是可以滿足你!”
“孔樂,你到底想要什麼,錢,還是美女,或者集團的股份,我都可以給你!”金坤嚇得連滾帶爬的來到孔樂身邊,祈求道,他可不想被用同樣的方式扔進海里,那太絕望了。
“閉嘴,老子是缺這些東西的人麼。你說你一個總經理,怎麼這麼沒種!”孔樂一腳將金坤踹開,現在的人都太沒創意了,求饒的時候無非就是錢女人什麼的。
但凡是有點創意,他都可以考慮一下不是,偏偏都用些他根本不在乎的東西來誘惑他。
“我……我們必須馬上走,你不瞭解我哥,他要是來了,我們一個都跑不了!”金坤一臉驚恐的說,當初他可是親眼看見金彪如何弄死他們的父親的。
為了利益,金彪絕對會毫不猶豫的幹掉他,而且還是用最殘忍的方式。
“是嗎,那我倒是要見識一下了!”孔樂微微一笑,這些豪門就這麼冷血的嗎,連親弟弟都不放過?
“我說的是真的,最多一個小時他就到這裡了,到時候我們就完了!”金坤怕孔樂不信,又說:“我爸,我爸就是他親手殺的!還有我後媽,也被他關了起來,每天都要被折磨!”
“太不是人了!”孔樂咬牙切齒的說。
“對對,金彪根本不是人,就是個冷血動物,所以我們得趕緊走!”金坤心裡一喜,以為孔樂怕了。
“走什麼走,你以為我會信的鬼話麼,就算你說的是真的,那我們跑還有用麼?”孔樂不耐煩的說。
聞言,金坤彷彿丟了魂了一樣。
的確,憑金彪的手段,他們就算是逃到國外也沒有辦法。
“反正還有一個小時的時間,我覺得我們應該做點正事!”孔樂淡淡的說,然後四下尋找起來。
他這話倒是點醒了金坤,他絕對不能坐以待斃,金彪有手段,他未必就沒有,連忙拿起電話聯絡起來。
他可是很怕死的,這間別墅說是堡壘也不為過了,到處都藏著武器。
很快,孔樂就找到了一張空白的紙,在桌子邊坐下了,“過來!”
金坤立刻來到孔樂身邊,還好他成功說服了孔樂,剛才孔樂應該是在檢視房間的情況,好應對到時候金彪的攻擊。
當然,這只是他一廂情願的想法,孔樂可根本沒往這方面想。
孔樂從金坤手上拔下一隻羽毛筆,疼的金坤倒吸一口涼氣,“你……你幹什麼?”不是說好了做正事嗎?
“寫信!”孔樂說著,就用羽毛筆在紙上書寫起來。
“這就是你說的正事?”金坤愣住了,什麼年代了,誰還寫信,就算要寫,那也不是在生死關頭吧。
“對啊,我早就想給我們家老爺子寫信控訴他的種種惡行了,不過我覺得寫血書比較能表達我的誠意!”孔樂認真的說,他一直都想聯絡老爺子,不過基本都是被那什麼管家給糊弄過去的。
老爺子比較喜歡信這種原始的交流方式,寫信他肯定會收到,但卻不一定會看。
血書就不一樣了,多有誠意啊,而且飽含了他的辛酸和無奈。
老爺子絕對會看,並且會很感動,說不定心一軟就把錢還給他了。
不過用自己的血寫吧,好像挺疼的,所以他一直沒有行動,這次好不容易逮住機會,紙筆血都是現成的,當然不能浪費了。
“等等,你寫血書表達誠意,但為什麼是用我的血?”金坤無語了,他傷口還沒止血呢,孔樂邊蘸邊寫,真的好嗎,也太不顧他的感受了吧。
“廢話,用自己的血多疼啊,但凡是個人,看見血書之後的反應都是感動,而不會想到去驗DNA,那得多冷血的人才乾的出來。”孔樂說,反正只要是人血就行了,要是某種動物血,老爺子絕對聞的出來。
“有道理!”金坤被孔樂唬得一愣一愣的,如果他收到血書的話,也一定不會去驗明真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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