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巖的歌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203章 我髒。,我流亡緬北的那些年,登巖的歌,書無憂),接著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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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瞬間,我有點愣。
我不知道吳鑫的這個動作有沒有其他的含義,是單純的想勸我回國,還是帶有個人方面的情感。
我的動作先是呆滯了一下,然後,接著吃麵。
並不著痕跡的抽出了她握著的手,拿起勺子舀了一口湯,隨口還了來一句,“怪不得你一直喝湯,確實挺好喝的。”
我們兩個都不是笨人,我說的話,她應該能懂。
其實在這個問題上,先前已經有過一次探討了,不過我沒有參與。
作為堅定的回國派,吳鑫甚至想讓全部人都回去。
她說她瞭解法律,哪怕是情況最糟的鳳姐,主動自首並配合調查的話,最多也只會坐五年牢。
再找個好律師的話,可能還用不了那麼久。
她的出發點自然是好的,想讓所有人都回歸正常的生活。
正常的工作,正常的結婚生子,正常的壽終正寢。
只是,她忽略了一個問題。
進化出翅膀的雄鷹已經不適合奔跑了。
鳳姐就是典型的例子,就算死在這片土地上,她也不可能回去接受審判的。
那樣,還不如殺死她呢。
老魏更不用說,沒有找到妹妹魏荷以前,他不可能離開緬北。
至於我,手上揹著幾條人命,哪怕是該殺的人,我也不會輕判的。
何況,我對老魏和寧夏都有承諾,就算回去,也不會是現在。
讓我沒有想到的是,吳鑫並沒有理會我的插科打諢,再次握住了我的手。
鄭重而又不失溫情的說道,“唐宇,我們是同病相憐的人,連臉上的傷都是這麼的一致,對我來說,它既是磨難,也是上蒼賜給我們的緣分,跟我一塊回去吧!”
“等我們安定下來,我們就去一個陌生的城市,把這裡的一切都忘掉,我們一塊上班,一塊做飯,一塊散步,一塊生活,好不好?”
聽著吳鑫規劃的美好願景,我忽然出神了。
甚至連麵條都忘記吃了。
由於我不同於常人的命運,從小,我就有一個夢想。
幻想自己能有一個溫馨的家,有一個善良體貼又善解人意的妻子,有一對笑逐顏開又勤奮上進的兒女。
我自己則勤奮工作,下了班,就有香噴噴的飯菜,和孩子老婆一起,盡享天倫之樂。
可長大之後,我才知道這個夢想是多麼的縹緲。
沒有錢,你就沒有房子,沒有房子,你去哪找這樣一個完美的妻子呢?
現在,這個人選出現了。
吳鑫雖然固執的不像話,但內心絕對是善良的。
她雖然寡言少語,但情感很細膩,一旦認定了某件事某個人,哪怕把南牆撞倒她也不會回頭。
她這麼說,肯定也是這麼想的。
想和我組成一個家,一點一點編織屬於我們的未來。
雖然她的過去有那麼一點不完美,但我本身就是一個爛人啊!
哪有資格對她評頭論足?
凡是踏足這片土地的人,又有幾個人完甌無缺的回去呢?
我承認,在這一剎那,我心動了。
甚至冒出了不管不顧和她一塊回國生活的念頭。
什麼魏荷?
什麼寧夏?
什麼承諾?
什麼他媽的救命之恩!
有老子的自由幸福重要嗎?
可這種念頭也僅是維持了一剎那而已。
我做不到那麼絕情。
寧夏兩次救我於危難之中,她現在置身軍區,只有富貴沒有自由,我不能不管她。
老魏把所有的希望都寄託在了我身上,甚至不惜賣命給我,我也不能負他!
要不然,我也不是我了。
我再次將手抽了出來,淡淡說,“以後的事以後再說吧。”
吳鑫欲言又止,最終在我吃完飯之前,沒有再說一句話。
等我吃完,她才說道:“唐宇,陪我走會吧,在旅館待好幾天了,一直沒有機會逛逛。”
我隨口說了一句,“這裡有什麼好逛的,不行就回去吧!”
吳鑫沒有起身,只是將頭扭向了一邊。
她的固執我是領會過的,剛才我已經兩番拒絕過她了,要是我再拒絕,估計她會很難過。
怎麼說她也算我的救命恩人之一,心一軟,我就不忍再傷害她了。
“走吧,我也想散散心。”
吳鑫這才站起來,然後直接挎上了我的胳膊,還將頭擱在了我的肩膀上。
我沒有拒絕。
昌宋的歷史還是很悠久的,在孟邦,算是一個名鎮。
雖然建築不是那麼的現代化,但人是真的多,商鋪自然也很多。
我和吳鑫混入人群之後,就漫無目的的走著,享受著久違難得的漫步。
在路人看來,我們肯定是一對恩愛的情侶,事實上,情侶這個詞對我而言已經很陌生了。
這麼多的生死經歷讓我看透了所謂的愛情、親情和友情。
可能這麼說有點悲世,但站在我的立場來看,或許並沒有錯。
對於情感而言,我更傾向於直接。
你喊我一聲大哥,那就做出小弟的樣子來,至少我說什麼就是什麼,你要是反駁,或者做出對不起我的事,我可以揍你,費你,甚至噶了你。
你要有求於我,那就拿出求人的姿態來,有錢的拿錢,沒錢的拿身體也行。
像這種細膩的情感,尤其是男女之間的愛情,我本能的抗拒。
甚至強迫自己不去接受。
所以,哪怕吳鑫挽著我的胳膊,甚至身子都貼在了我身上,我也沒什麼太大的波動。
自從我確定要留下來後,就把她劃定成了朋友,她想做什麼就做什麼吧,我自己把持住自己就行了。
雖然我很輕易就能把她哄到床上去,但我並不想那麼做。
有些魅力,不能用征服女人來證明。
真想洩慾的話,鳳姐和歡歡什麼樣的姿勢不能滿足我?
既然確定不是一路人,就別給她遐想了。
昌宋的主道並不長,走到盡頭也沒用太長時間,再往前走的話,是一條蜿蜒的石頭小路,應該能上山。
山上有一座寺廟,歷史非常悠久,聽說好像是古時候的華夏人建的。
在當地很有名,在特定月份的時候,當地人會成群結隊上山祈福。
就算現在,也有零零散散的人上山去。
看吳鑫仰望的目光,似是很想去。
不過我不想去,安全只是其一,主要,我不想和她糾纏太深。
能陪她走這一路,已是我做出的最大讓步了。
“回去吧,等會我還要去縣城看歡歡,不知道鳳姐有沒有欺負她。”
吳鑫忽然走到我跟前,看著我,說了一個我不是很能理解的要求。
“唐宇,我能親你一下嗎?”
我怔怔不語。
吳鑫接著又說,“我或許身上髒,但我的嘴巴是最乾淨的,到現在也沒有親過任何一個男人,或許以後我們就見不到了,我想把最好的給你。”
說著,她踮起腳尖,想要親我的嘴。
就在快要碰上的時候,我把頭扭向了一邊。
“我從來沒有嫌棄過你,只是.我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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