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九章 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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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法戶婚律!”
“改變大宋盲婚盲嫁的現狀!”
此訊息一出,朝野皆驚。
在民間,一片叫好,尤其是年青一代更是推崇備至,無他!只因為在這個時代結婚如同開盲盒一般,無論高矮胖瘦黑白美醜,只要入了洞房就要渡過一生。
尤其還有娃娃親,指腹為婚,童養媳,慘絕人寰的親上加親等等從一出生就已經註定的婚約,更是讓人無從選擇。
傳統的婚約幾乎要被父母長輩用各種花樣給玩壞,簡直是怎麼粗暴怎麼來,讓天下男女苦不堪言。
所以當範正和李清照轟轟烈烈的愛情傳出,頓時舉世譁然,在開封城引起軒然大波,指責聲一片。
要知道就連皇上都無法左右自己的婚約,若非是遇到了邪醫範正,換成另外一個人也難逃悲劇收場。
也正是如此,邪醫範正和大宋第一才女的李清照完美的愛情才讓大宋年青一代豔羨不已。
“男女婚前必須如範大人和李才女一般見面,雖然不可能做到讓二人一見鍾情,至少讓男女雙方能夠大致瞭解。”章惇鄭重道。
王棣點了點頭道:“傳統婚禮有六禮:一曰納采、二問名、三納吉、四納徵、五請期、六迎親,在下認為至少在前五禮之時,男女雙方需親自在場檻,如此方可解決盲婚盲嫁的難題。”
“此策倒也可行!”章惇欣然點頭道。
王棣不由露出一絲得意,轉頭對一旁的範正道:“範太丞乃是大宋男女大婚的榜樣,不知認為王某此策如何?”
趙煦任命新黨和醫黨共同變法戶婚律,再加上以範正大婚為模板來制定男女大婚,自然要徵詢範正的意見,這讓王棣心中有了攀比的念頭。
範正點了點頭道:“王大人讓男女在大婚六禮中前五禮見面瞭解,的確能夠大為緩解男女盲婚盲嫁的現狀,就是不知娃娃親、指腹為婚、童養媳等舊俗,王大人該如何解決?”
“呃!”
王棣頓時愣在那裡,他所提及的男女雙方定婚前多次見面僅僅是針對普通的婚禮情況,而這幾種情況卻早已經定下了婚書,哪怕是就是童養媳天天見面恐怕也難以改變現狀。
“這幾種情況下,都已經定下了婚書,按照大宋律的確婚約已經生效,再則這些都是少數情況,並不影響大局。”王棣擺擺手道。
範正微微搖頭,新黨做事太過於急躁,只顧大局而枉顧少數人的利益,新法失敗多是因為如此,而新黨卻還沒有吸取教訓。
“範某認為解決大宋盲婚盲嫁的關鍵並非是男女婚前見面,而在於婚書!”範正鄭重道。
“婚書?”
新黨眾人不由一愣,不解的看著範正。
範正大手一揮,拿出一張大紅婚書,放在眾人的面前。
“諸位看看這一份婚書有什麼不妥?”範正向新黨眾人問道。
眾人傳閱一番之後,只見這份婚書上面書寫著男女雙方的名稱、生辰,以及媒人、主婚人、以及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的名字等等,乃是一份極為傳統的婚書,並無任何問題。
“這份婚書乃是一份傳統的婚書,並無不妥。”王棣搖了搖頭道,這是一份中規中矩婚書,並無任何問題。
範正冷笑道:“在範某看,這份婚書問題重重!”
章惇眉頭一皺,不解的看著範正。
“且不說這份婚書是否是盲婚盲嫁,就單純以這份婚書的紙張來說,這僅僅是一張普通的宣紙罷了!手寫的婚書,極易作偽。”範正指了指婚書的紙張道。
眾人心中不以為然,在他們看來,範正拿婚書做文章,未免太過於大驚小怪了。
“而且婚書上雖然有男女雙方的名字,卻無男女雙方的簽字,盲婚盲嫁的危害如此之大,就是因為男女雙方沒有拒絕的權力,只能被動接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如果再加上男女雙方的簽字畫押,婚書方可生效,讓男女雙方有了拒絕的權力,方可最大程度避免盲婚盲嫁。”範正昂然道。
“呼!”
新黨眾人不由一頓,不敢相信的看著範正。他們沒有想到範正竟然真的找到了婚書隱藏的破綻。
如今大宋有了指紋法,如果能夠男女自願簽字畫押結婚,婚後如何,自然也再無怨言。
“此法可行!”章惇稱讚道。
作為宰相,他並不在乎男女雙方盲婚盲嫁,而是讓男女雙方並無異議,而且官家和孟皇后的婚書上,可沒有雙方的親自畫押,或許可以作為廢后的條件之一。
範正繼續道:“而且範某認為婚書的妙用不止如此,婚喪嫁娶事關百姓一生,朝廷完全可以統一印刷婚書,並將婚書和戶籍繫結,日後無論是妻入夫家,還是夫妻雙方所生之子女,皆需有婚書為證,方可入籍,如此一來,可讓大宋隱戶無所遁形。”
“大妙!”章惇頓時拍案叫絕道。
新法最重要的作用就是收稅,如何收稅,打擊隱戶自然是重中之重,然而每一次清查隱戶都吃力不討好,更是困難重重。
而天下男女皆逃不過婚嫁,將婚書和戶籍繫結,不費吹灰之力,就可以讓隱戶主動申報戶籍。
章惇不由將目光掃向範正和王棣,同為變法世家的第三代,相比之下,範正要比王棣不知優秀多少。
範正繼續道:“說完婚書,我等再說和離之法!”
“和離!”
眾人不由臉色古怪,當初範正的第一個邪方就是讓一對夫妻和離!沒有想到如今變法戶婚律還要念念不忘和離。
範正臉色不變道:“既然有大婚,自然有合理,想當年,劉太后不就是和離之後嫁給真宗,最後更是尊至皇后之位,仁宗的曹皇后同樣也是和離之後嫁入宮中。”
北宋對於和離還是很寬容的,允許有和離,甚至兩任皇后皆是和離之女。
“其一,無婚書或者婚書不合戶婚律的皆可和離,如此一來,可以大大減少娃娃親、指腹為婚、童養媳之害。”
“其二,醫家規定不適宜結婚的的人群,可以和離!”
“其三,有夫妻感情不和,出軌、家暴等皆成為和離的理由。
………………
這些事情並非是範正根據後世的婚姻法生搬硬套,而是北宋對於女性和離本就極為寬容,民間離婚再婚的比比皆是,而且並不會後人歧視,甚至可以用一個詞來形容——和離自由。
這也是無數後世對大宋推崇備至的原因,如果有一個時代和後世最為相似,那就非北宋莫屬。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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