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伊萊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三十八章 盜與劫,罪惡之眼,莫伊萊,書無憂),接著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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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子裡的同事也表示沒有聽說過常君超有什麼感情生活,好像始終是單身。

寧書藝他們推算了一下時間,似乎是在到了這個廠工作之後,常君超就沒有再和什麼異***往過,之前帶女朋友回家見家長的事情是在來這邊工作之前。

至於之前住處的老鄰居,也和王紅珍一樣,因為當年鄧慶蓉那種近乎於背信棄義、寡廉鮮恥的行為,對這一家子還有很深的印象。

他們對這一家人的評價大體上和王紅珍差不多,由此可見,王紅珍的說辭倒也十分中肯。

之前因為王紅珍被丈夫家暴,連和異性說話都會下意識感到恐懼,眼神都不敢有任何交流,所以寧書藝和霍巖也沒有追著她問太多與常君超有關的細節。

這回面對許多的老鄰居,他們也試著詢問了一下常君超的身體特徵,比如說有沒有什麼明顯的胎記或者疤痕。

這一問還真就被他們給問出來了。

有一個鄰居老大爺說,他記得很清楚,在常君超的後背上有一大塊疤痕,特別一目瞭然。

那是夏天的時候,常君超買東西回來,估計的大包小包折騰熱了,T恤脫下來搭在肩膀上,後背上的大疤痕就被人給瞧見。

鄰居大爺問他怎麼弄了那麼大一塊疤,他說是因為小的時候調皮搗蛋,燙傷了後背,留下了那麼大的一個疤。

大爺還用手給他們比劃了一下,大概碗口那麼大的一個。

這一點倒是與屍檢的時候發現的並無二致。

至於王紅珍提到的那個後來跑去找鄧慶蓉的六十多歲男人,其他鄰居有的對此事並不知情,有的知道,但是也和王紅珍一樣,印象不深了。

可以確定的是,在那之後那個人倒也沒有頻繁過去那附近尋找鄧慶蓉,這也是鄰居對這個人印象不深的根本原因。

這一圈折騰下來,也已經到了下午,兩個人一身疲憊,卻又一無所獲,找了個地方坐下來吃頓快餐填填肚子,從落座到吃完走人,全程誰也沒有開口說過一句話,表情也多少帶著幾分凝重。

惹得店裡其他食客都忍不住多朝他們看了幾眼,以為這是一對兒吵了架正在鬧彆扭的情侶。

實際上寧書藝確實心情不太好,她又累又煩,手頭的事情毫無頭緒,這都讓她的心裡窩著一股無名火。

案發現場因為在老城區,小區也是沒有物業的散樓,周圍並沒有特別多可以被用來獲取線索的監控攝像頭。

鄧慶蓉雖然說在兩個居住地址的鄰居口中評價褒貶差距較大,與周圍的人卻也並沒有過什麼嚴重到可以升級到殺人害命那種程度的矛盾。

常君超在外面的口碑甚至比他的母親還要更好一些。

雖然女同事都嫌棄他是一個讓人不舒服的媽寶男,但是「媽寶男」這個概念再怎麼令人厭惡,也不過就是遠遠躲開而已,並不算是什麼仇恨。

這對母子的社交圈子狹窄到令人難以置信的程度,似乎在現如今這樣的一個社會生活模式下,很難找到比他們更「大隱隱於市」的人了。

要說那種到處與人結仇,恩怨多如牛毛的人出了事,想要查起來就好像試圖用手去抓一隻抱成團的刺蝟,讓人一時不知道從哪裡著手的話。那現在這一起滅門案就好像是想要抓住一條泥鰍——根本無從把握!

當年鄧慶蓉為什麼要登出銀行賬戶?

她手裡的五十萬賠償款又在哪裡?

常榮病重被接回家之後的那一段時間,她離開家是去了哪裡?

之後為什麼又回來了?

案發現場周圍除了找到了入室盜竊的痕跡之外,根本就沒有其他的可疑蹤跡被發現,左鄰右舍都說他們家並沒有什麼人

有過來往。

似乎所有一切都把這起案子的性質指向了入室盜竊,被發現之後的謀財害命,但寧書藝就是覺得非常不對勁。

「現場發現的技術開鎖的痕跡,還有那名慣偷的一枚指紋,這些都能夠證明在案發現場確實發生過入室盜竊案。

現場還有發生了搏鬥掙扎的痕跡,這也說明了那裡曾經發生過打鬥和對抗。

但是指紋和痕跡又不是屍檢,不會告訴我們留下痕跡的時間距離我們發現的時候到底過去了多久!」

吃過東西上車之後,總算是沒有了周圍嘈雜的行人,寧書藝把困擾自己的想法說給霍巖聽。

「那兩具屍體被封在水泥當中已經許多天了,入室盜竊可能發生在他們兩個人遇害前,也可能發生在他們遇害之後。

一個入室盜竊的小偷,即便看到這一戶人家的浴池被人用水泥給填滿,也不一定會有那份閒心去探究一下這一家人到底為什麼要這麼做,對吧?

之前派出所那邊不是說,這個小偷是個慣犯,因為之前入室盜竊傷人,加重了量刑,出來之後就吸取了教訓,最喜歡走空門兒麼!

所以有沒有一種可能性,小偷到現場偷取財物,不小心留下了一枚指紋的那個時間點上,鄧慶蓉和常君超這對母子都已經遇害,被埋在水泥漿

霍巖一言不發,認真聽完寧書藝的話,然後問:「你是不接受入室盜竊轉化成入室搶劫繼而殺人的這種可能性?」

「沒有什麼我接受或者不接受的,」寧書藝搖搖頭,「如果最後的調查結果確實如此,那我當然要尊重事實。

只不過現在雖然從表面看起來,結合鄧慶蓉和常君超母子平日裡的生活狀態,似乎因為一不小心錢財露白,被人盯上了,入室盜竊遭遇抵抗,最後轉化成殺人,甚至就地取材,用原本常君超打算重新翻修浴池的水泥來藏屍,這是最說得過去的一種假設。

但是從犯罪特性來說,這是講不通的!

盜竊與搶劫雖然都是圖財,但是為什麼在量刑的時候差距那麼大?

前者是數額犯,必須要達到一定金額之後才能夠構成刑事犯罪,而後者是隻要實施了搶劫,哪怕一毛錢都沒有搶到,照樣可以依法判刑?」

霍巖沒想到她忽然問自己這個,愣了一下,說:「因為危害程度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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