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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十四歲的李盡藍。

三輛窗戶封紙的捷達。

一個月三十天。

三十三個孩子。

李盡藍被帶到公安局做筆錄,李平璽要和他分開,感到焦躁不安。問的第一句話竟然是:“哥,我和他們實話實說嗎?”

警察感到好笑:“你不和我們實話實說,你還想和誰實話實說?”

“黑麥鎮的派出所民警也是這麼說的。”李盡藍說,“結果呢?”

“你放心,既然你到了我們這裡,我們就有辦法報到上面去,說吧。”

李盡藍和李平璽一五一十地說。從北京一路南下,到河北,過境山東進河南,拐過安徽入湖北。“本來要走陝西進四川,他們說不好走,而且最後要到廣東去,我們就走了湖北。”

李盡藍講得很有條理,從行車路線到拐賣手法。

做筆錄的年輕人在聽到他反拐人販子到礦山做黑工的時候,已經是倒吸一口涼氣。

“我知道做這個事違法,但是我也沒有選擇。要麼拐,要麼死。”

“為了將功抵過,我願意提供這三十三個孩子的具體資訊。”

李盡藍接過一張紙就開始寫,從剛上車時遇到的,到最後被捕時車上還沒賣完的。耗時一個多小時,在警方第三次確認有無遺漏時,李盡藍終於不耐煩了:“我說沒有,就是沒有。”

李平璽比李盡藍早結束筆錄,眼巴巴等到他出來,“哥,我們現在怎麼辦?”

李盡藍揉了揉眉心,“這事就算告一段落了,民警待會兒把我們送回家。”

“……家?”李平璽說,“北京嗎?是那個孤兒院吧?我不想去,哥。”

“我也不想去。”李盡藍搭著他的肩私語,“所以,我沒有和他們說。”

“沒有和他們說什麼?”

“說我們是沒人要的。”

“哥,我沒聽懂。”李平璽困惑道,“那你怎麼說?我們就是沒人要啊。”

“我們在戶口本上還有個姐姐。”李盡藍說,“謝欺花,不就住在漢城嗎?”

“啊!所以你才決定在湖北……可是,謝欺花會好心收留我們嗎?”

李盡藍正要開口,談話被打斷。

民警從審訊室出來,對李盡藍說了個地址:“我們查到你姐姐的住所。”

李盡藍頷首,民警又提出開車送他們回去,李盡藍卻一口回絕。見兩孩子始終不放下警惕,他只好說:“口供已經錄完了,拘留是不用的,但後續還要聯絡你們的監護人。”

出了警局大院,李平璽才問:“為什麼不讓警察叔叔送我們啊?”

李盡藍答非所問:“我剛才撒謊了,說謝欺花是我們的監護人。”

李平璽不懂這些,當然不懂,一個十歲的孩子又懂什麼。李盡藍儘可能簡單地解釋:“但她其實不是我們的監護人。只有滿十八歲,並且有負擔能力的親屬,才必須承擔這個義務。”

“你的意思是,謝欺花肯定會說她沒有負擔能力,管不了我們?”李平璽想了想,“或許我們可以不依靠她,我可以出去打工,可以彈琴……”

太天真了。李盡藍只有在這種危難關頭,才發現弟弟有不同於他的愚蠢。

“你見過哪個機構收童工?我們一年齡不夠,二學歷不夠,能去哪兒討生活?難道再被遣回北京當孤兒嗎?”

“還是你覺得人家會花錢讓一個十歲的小孩彈琴?你只能去打黑工,你能確保自己不被騙嗎?一路走過來,我們不都是靠騙別人才活下來的?再說那些無良老闆會怎麼對你?你知不知道每年多少童工被剝削、被虐待?”

李平璽被嚇得淚眼汪汪。

李盡藍抑制住自己的情緒,正色道:“平璽,我們需要一個監護人,需要有一個人能撫養我們。”

“對不起,哥哥,是我太笨了,我太沒用,想不出辦法,只會拖後腿。”

“你只是生病了,一直沒好。”這段時間,李平璽確實反反覆覆地低燒。

“先休息會兒吧。”

李盡藍把他扶到一旁的自助便利店裡。兩人買了一袋麵包和一瓶水,吃完就開始問路。

臨近傍晚,他們終於找到了謝欺花的住址,老小區老房子,一切都是灰塵瀰漫的氣味。

“哥哥,你說,謝欺花會答應當我們的監護人嗎?”

很難,李盡藍想,但他必須得這麼做:“她會的。”

李平璽靠著哥哥睡了過去。

.

時間回到現在,李盡藍解釋完前因後果,謝欺花就爆發出一聲冷笑。

“憑什麼?”她扶著額頭,“我憑什麼養你們?真是長得醜想的美。”

平心而論,李平璽和李盡藍都不醜,放在孩子裡也是出挑的。李平璽像李母,遺傳了她的一雙寬鹿眼,純良清秀。李盡藍更像李父,眼窩深邃,眼尾上斜,標準的丹鳳眼,眼球漆黑如一顆磁石。但他們的漂亮與否,和謝欺花養不養他們有半毛錢的關係。

“你只用養我們到十八歲。”李盡藍改口,“養我到十八歲就可以,我成年了就可以出去掙錢。”

“十八歲?我養你到一百零八歲好不好?真是痴心妄想,你做你的春秋大夢去吧!”謝欺花懶得和他廢話,掏鑰匙開家門,“趕緊滾啊,明早要是發現你們還在,我就直接報警了。”

李盡藍又說:“到時就有親戚來找我們了,肯定會給你撫養費的。”

聽到和錢有關的字眼,謝欺花才願意駐足:“撫養費?給多少?”

“……你需要多少?這些都可以等我們進門了,再慢慢談。”

“我讓你進個屁。”謝欺花逗他呢,“我信你的撫養費啊?”

李盡藍剛放下的心又懸起來。

“你覺得我信你有那麼個神通廣大的親戚,還是信我是秦始皇?”謝欺花邊開門邊說,“別他媽傻了,要是有親戚來早來了,你們都找到我這兒,就說明根本沒人接這個爛攤子。”

這些都在李盡藍的意料之中,謝欺花當然不是好人,或者說即使天大的好人,告訴他要無端負擔起兩個孩子,也會有片刻遲疑。李盡藍沒對她抱有期望,除了孤注一擲,已別無他法。

“……謝欺花!”少年的臉重新陷入灰暗,“你不想養我們,起碼要把我們家的錢還回來。”

謝欺花將要關門的動作一頓。

“你什麼意思?來找我討債?”

“出事那天,你拿走了我們家的財物,這個算盜竊。你典了多少錢?必須如數還給我們,不然……就去法院告你。你說你又有錢買車,又有典當得來的錢,說沒有撫養能力誰信?”

“誒,你有點兒法律常識哦。”謝欺花表以賞識,當然,也僅限如此了。

“李盡藍你聽著,我不管你在外面騙了幾個傻貨,但是你大姐永遠是你大姐。你要去法院告我,不如先去告那些非親非故的傭人,他們才偷了更多東西。你怎麼有底氣拿這個要挾我?太天真了李盡藍,我不會給你錢。”

她戳他的胸口:“我一分錢、一毛錢也不會給你和你弟!趕緊滾吧!”

李盡藍愣在原地。

至此,臉上血色全無。

唯一的籌碼,也被狠狠踐踏在地。

李盡藍要過了很久很久才能意識到,即使他在外面如何落魄或風光,只要到了謝欺花面前,他永遠是,也只能是那個站在聲控燈下無助的少年。

門被狠狠地關上。

唯一的光被剝奪。

只留李盡藍沉重的喘息。

和沒有任何希望的明天。

.

李盡藍揹著弟弟回到大街上。

李平璽的病似乎越來越嚴重了。

“哥……”他輕聲呢喃,“我有點困……抱歉…是沒有談好嗎……謝欺花她還是不願意收養我們嗎……”

“沒關係。”李盡藍依舊錶現出鎮定,即便已經到窮途末路,“總有別的辦法,我們肯定不會回到那裡。”

“哥……我是不是有點沒用啊?”他說,“實在不行,你把我丟下吧,我從小到大就是這樣,身體不好,也總是給你添麻煩,在家裡就是這樣的,在外面也幫不上你的忙。你那麼聰明,又有辦法,總有地方可以去。”

“在胡說什麼?”李盡藍把他放在公園長椅上。“你是不是又發燒了?”

摸李平璽的額頭,好燙。

“我去警局吧。”李平璽說,“警察肯定會送我去醫院的,治好後我就回去,回北京去。”

“再回去當孤兒?”李盡藍蹙了眉,“平璽,不會的,肯定有辦法,你先休息一會兒吧。”

“休息多少個一會兒也不行啦……”李平璽露出一個虛弱的笑容,“以前在家裡,就是用藥吊著的,他們在背後都這麼說我……哥,我不想拖累你,求你把我扔在警局門口吧。”

李盡藍不願意那樣做。

他帶弟弟去診所輸液。

李平璽輸液之後會好受一些,開藥吃沒什麼用,而且那種小診所,其實也就是應付些小病。李平璽身體不好又不是一天兩天的事,在京城找無數名家都看不出來,沒道理現在能治好。

直到李盡藍不得不承認,身上最後的錢也花光了。

他們在臺階上吃最後一塊麵包,喝光最後一口水。

李盡藍要去打黑工,李平璽這才想起:“我鞋裡不還有你藏的錢嗎?”

李平璽說著就俯身去脫鞋,李盡藍以複雜的神色望著他。直到李平璽脫下鞋,對鞋底的白紙露出錯愕的神色。

“……早就沒有了。”李盡藍閉眼,“那是騙你的。”

希望。未來。不過鞋底的白紙。

給人無端的期盼,給人堅持的理由。

最後卻只給人現實的空白。

李盡藍終於掩面哭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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