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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的結婚舞會後,那些單身老年人都在忙著尋找自己的另一半。要知道這些老年人都是有子女的,往往還承擔著幫子女照看小孩、家庭的重任,一旦再婚,老倆口過幸福日子去了,哪還顧得了兒女家的事情,這就引起了兒女們的不滿。兒女們有意見了,問題自然就找上門來了。這不,一個禮拜後,不斷有人找到夕陽紅歌舞娛樂活動中心,要求給自己父母除名,以後不讓父母到中心來參加活動。

最先找到中心的是一對戴著眼鏡的文質彬彬的年輕夫婦,夫婦倆都是縣一中的老師,而且女方還是外地人,生有一兒,已經四歲學幼兒園了。兒子都由奶奶帶著,上下學也是奶奶接送。可近些天,奶奶居然提出要離開兒子家到外面單獨居住,這就意謂著她不管孫子的事了。這可難倒了夫婦倆,要知道夫婦倆都是高三畢業班班主任,教學、班務工作忙得很,哪有時間照顧家庭和孩子。平時都是飯有人做回家只管吃,孩子有人帶根本不用操心,現在既要管家又要接送孩子,夫婦倆哪受得了。於是當兒子的就問母親,是什麼原因要搬到外面去居住?母親只說暫時換一下環境過段時間回來住。母親的突然反常讓兒子百思不得其解,夫婦倆決定秘密跟蹤母親,揭開事情真相。

於是夫婦倆輪換跟蹤,終於在城南溼地公園發現了秘密。原來母親陷入了黃昏戀,對像是縣一中的退休老校長馬志雲,他們倆咋會湊一塊,一個是老知識分子,一個是農村老婦女,文化層級相差那麼大,怎麼可能成為志同道合的老來伴?夫婦倆擔心馬志雲欺騙自己母親的感情,商議要阻止倆人戀愛。但怎麼阻止呢?一邊是自己學校的老領導,一邊是自己母親,自己挺身而出阻止,顯然是不靠譜的。夫婦倆便想到了夕陽紅歌舞娛樂活動中心,想透過中心來阻止倆老戀愛。這夫婦倆也太不識趣了,他們哪知道“中心”除了舞蹈健身,還是老年人婚介所呢,這注定了他們的要求得不到“中心”的同情和支援。

所以,當夫婦倆把要求跟呂大娘一說,你猜呂大娘怎麼著,一開口就是一頓劈頭蓋臉的批評,說夫婦倆太自私,一點也不理解老人的痛苦,把老人當成年輕人使喚的奴婢。說得夫婦倆無地自容,內心無比自責,連連說是自己做得不對,對不起自己母親。呂大娘因勢利導,勸說夫婦倆要支援母親的黃昏戀,讓母親過自己的生活,找到自己的幸福。夫婦倆畢竟是文化人、明白人,對呂大娘的觀點也頗為贊同,表示一定讓母親攜手她的愛情果實走進婚姻殿堂。

聽說夫婦倆回家後,都力勸母親把男友帶回家,有兒子兒媳的理解支援,母親甚是欣蔚,第二天就把馬志雲領回了家併到民政局扯了張結婚證。就這樣原本四口之家變成了五口之家。兩老年夫婦包攬了家務並承擔了接送孫子上學的重任,兩年輕夫婦擺脫了家庭重負,全身心投入到了工作中去。

然而,不是所有家庭都是通情達理的,有些家庭是十分慓悍,蠻橫無理的。比如說張家,張大爺四十多歲就沒了妻子,靠他一雙手把一對兒女拉扯大,併成了家立了業。兒女有了自己的家,張大爺便自立門戶單過,兒子張立軍在縣城開了家摩托車專賣店,兒媳則開了家雜貨店,生有一兒一女,日子過得很紅火,也許是生意忙吧,很少去關心老父親的生活。女兒大學畢業後遠在北京工作又嫁了個北京老公,雖然女兒孝順,多次叫他到北京居住,無奈張大爺故土難離,更何況落葉本應歸根,耄耋年紀哪有離鄉背井的道理。所以女兒就每個月十五號像公職人員領薪水一樣準時給他轉入一千元的生活費,有了這一千亓,張大爺的生活還算滋潤。可是,俗話說,飽暖思淫慾,張大爺年輕時倒不太會想念另一半,現如今年歲大了反倒天天想念女人,渴望能有個女人陪他走出孤獨,一起散散步,說說話。於是他加入了夕陽紅歌舞娛樂活動中心,結識了和他同齡的單身老奶奶張曼秀,因為是同姓,起初倆人以兄妹相稱,可後來倆人彼此有了好感,慢慢的這種好感變成了愛,再後來倆人到民政局辦了結婚證成了夫妻,住到了一起,過起了相依為命的新生活。

可是,這事讓張立軍夫婦知道後,大發雷霆,夫婦倆跑到張大爺住處,硬是把張曼秀給逼走了。第二天,張大爺留下一張字條,離家出走了,聽說他帶了張曼秀去了另一個城市,到底去了哪個城市,張立軍一直不知道。之後,張立軍便把這一切責任遷移到了夕陽紅歌舞娛樂活動中心,以致後來出現了張立軍夫婦打鬧“中心”的事件。

那天,天公不作美,下起了毛毛雨,“中心”像往常一樣早上六點就開門迎接晨練者。八點整,張立軍夫婦帶著幾名手持木棒的混混模樣的人氣勢洶洶衝進“中心”,不由分說,見物砸物,見人趕人,搞得“中心”一片狼藉,滿是血腥味。當時“中心”工作人員只有劉義在,他上前阻止,無奈寡不敵眾,手臂、腿部、背部還分別捱了一棒,躺在地上半天起不來。也不知道誰報的警,警察迅速趕到了現場,當場抓捕了張立軍等肇事者。

當警察問張立軍為何要砸毀“中心”時,張立軍咬牙切齒道:“這中心根本就不是什麼歌舞中心,而是老年人的淫亂中心。”

警察問他有何證據,他便把自己父親張大爺與張曼秀如何在中心勾搭上,最後成為“姦夫yi

婦”的事細細說了一遍。

警察反駁他:“照你話說,你和你老婆的關係是否也是姦夫yi

婦的關係。”

張立軍出口不遜:“放你媽的屁,我和我老婆是領了證的合法夫妻。”

警察笑言:“你能確定你父親與張曼秀沒有辦理結婚登記。”

張立軍說:“肯定沒有,啥年紀了還能結婚。”

警察說:“法律只規定了結婚的起始年齡,而沒有規定結婚的終止年齡,所以再高齡的人只要符合法定條件都可以結婚。”

張立軍說:“問題是我父親和張曼秀沒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他們倆屬於非法同居。”

警察拔通了縣民政局婚姻登記中心的電話:“喂,麻煩你查一下最近有沒有倆姓張的老人辦過結婚登記。”

不一會兒,電話那頭說,確實有兩姓張的老人辦過結婚登記,一位是……另一位是……呀,果真是張大爺和張曼秀。這下張立軍夫婦啞言了,兩人都愧疚地低下了頭。最後,公安局對張立軍和幾個混混給予十五日拘留和罰款的處罰,鑑於家中小孩無人照顧,對張立軍老婆免予處罰,同時賠償“中心”的一切損失。

從那以後再沒子女去幹涉老人的婚姻,更不敢打鬧“中心”。不久,在“夕陽紅歌舞娛樂活動中心”牌子的旁邊多了一塊牌子,上寫“夕陽紅獨身老人婚介所”。許多老人成功牽手另一半,告別了孤獨,開啟了晚年情侶相伴的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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