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之湯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一百六十六章、網路風暴的尾聲,我的神豪遊戲降臨後,葉之湯,書無憂),接著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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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中年男人此時容光煥發,聽到關之瑤的話,很是不以為意道:
“嗐,關總今天肯定很忙,我們怎麼好意思打擾?”
“不過,這是怎麼回事?”
他倆看向地上的禿頭男。
那禿頭男看到兩人,趕忙起身驚訝道:
“劉局咳咳……不是,劉哥?”
這倆人當中的一個他很熟,衛生局局長!
禿頭男家裡是開飯店的,平日裡少不了跟相關部門打好關係,在此之前他時不時就去拜訪,本想著過幾天上門送點禮來著,沒想到會在這裡遇見。
衛生局局長劉鳴見到他,覺得有些眼熟,但平日裡巴結他的人太多,一下子實在是想不起來了:
“你是?”
聞言,禿頭男趕忙道:
“劉哥,我是回家湘飯店的小林呀!”
說起回家湘飯店劉鳴倒是有些印象,點點頭問道:
“哦,原來是你啊,你們這是?”
聞言,禿頭男神色一凜道:
“劉哥,伱可得小心,這家是黑店啊……”
聽他越說越離譜,劉鳴眉頭直接就皺了起來,抬手打斷道:
“小林啊,你這是老毛病犯了?還是趕緊去醫院看吧!”
另一個被關之瑤稱為陳總的男子也是皺眉,但礙於身份,並沒有第一時間說話,而是拿出手機發了條資訊。
不到一分鐘,兩個身穿警服的民警走了進來,直接將禿頭男拎了出去。
在暗中觀看的蘇曉點了點頭,雖然處理的並不算特別巧妙,但也中規中矩,特別是在這種情況下,簡單直接的辦法最好,不但能將事情平息,還能震懾一下其他人。
不過,關之瑤的天賦遠不止於此,既然她已經達到了自己的要求,那也是時候讓她進修一下了。
蘇曉沒有繼續再看,而是轉身上了三樓。
上到三樓時,計宜和圓圓已經在等待了。
“總裁!”
“老闆!”
兩人朝蘇曉躬身行禮。
蘇曉點點頭,看了一眼兩人深陷的事業線,然後進了自己的專屬按摩房。
進去之後才發現,除了圓圓和計宜之外,居然還有另外兩個按摩師,雖然有些驚訝,但並沒有說什麼。
……
與此同時,網路上三天前颳起的的一陣風暴也終於迎來了尾聲。
受黑子和噴子們的影響,原本一些打算刪留言的網友也覺得洛雲笙並不能掀起什麼風浪。
那句話怎麼說的?法不責眾!
所有人都覺得,洛雲笙即便是起訴,也不過是起訴一開始發影片的那個小網紅和其他跟風的影片博主而已。
總不能自己只是發了條留言,點贊多一些,就也被起訴了吧?
想想都不可能,那得多少錢?
要是洛雲笙還在火的時候,還有可能,但聽說這兩個月她已經跌入谷底,別說錢了,估計生活都成問題,哪有可能真的花那麼多錢起訴。
魔都的一家小公司中,一個看起來還算斯文的男人正在工位上摸魚,看著手機裡點贊數愈發上漲的留言,臉上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呵呵,臭表子,果然是雷聲大雨點小,還起訴?你算什麼……”
他的嘀咕聲還沒落下,就聽到一陣嘈雜的聲音。
“你們找誰?”
這是公司前臺小姐姐的聲音,聽起來明顯有些慌亂。
緊接著,一個嚴肅的聲音響起:
“我們是益清區人民法院司法警,這兩位是古樓治安所的治安員,請問莊良弼是在這個公司嗎?”
(謹慎一點,所以寫的稱呼可能與現實有區別,莫在意……而且虛構,如果與現實有出入,也不要過於較真……)
聽到自己的名字,剛才還一臉得意的莊良弼心頭咯噔一聲,冷汗瞬間溼透背部。
下一刻,他便見到了前臺小姐姐怯怯的帶著三個身穿制服的男子朝他走來。
見到他,為首的一個男子道:
“莊良弼,你涉嫌在網路、電話辱罵他人罪、侮辱毀謗罪!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聲譽,情節嚴重,現受害人已向我院提出訴訟,請配合我們回去調查!”
“這是逮捕令,如果你有任何異議,可以向上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男子的聲音很洪亮,小公司內的所有員工都聽得清清楚楚,均是好奇的站起身看了過來。
莊良弼身子抖成篩糠,冷汗直接就從額頭滾了下來:
“我……”
在網路上有多囂張,他此時就有多驚恐,他想要說什麼,但舌頭卻不聽使喚了。
司法警讓開身子,示意治安員動手。
於是乎,公司內的人看到,莊良弼幾乎是被拖著出去的,他腿軟了……
如此這般的,在全國各地都有發生,而是數量還不少。
……
某城的一個城中村:
“你們憑什麼抓我兒子?他可是剛畢業的大學生!”
一個頭發花白的老婦人,擋在啃老好幾個月的兒子跟前。
而她那不成器的兒子已經被嚇得失禁。
“事實存在,證據充分,若你還要阻攔,那就是妨礙公務罪,我們有權將你一起帶走,處十五日拘留!”
治安員一句話就讓老婦人呆愣在原地。
“帶走!”
……
某大學的教室門口。
幾個治安員終於等到下課,然後對教室裡座位上瑟瑟發抖的女生道:
“刁雅香,你涉嫌……”
……
即便是傾棋律師事務所,自然也不可能將所有留言的人全部起訴,經過篩選,一些情節比較嚴重的由相關司法機關直接下達了逮捕令,情節相對輕一點的則是變成傳喚。
但這些人加起來,也已經超過萬餘,準確說是一萬五千兩百三十一人!
可以說是近年來網路案件起訴人數最多的了!
(咳咳,虛構,與現實差距比較大,勿要較真……)
如果說,前面那些被逮捕、被傳喚的人,即便定罪也不會特別嚴重的話,那女生宿舍前,癱倒在地、雙目無神的夏伊人,就沒那麼好過了。
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夏伊人呆呆的看著被戴上的銀手鐲,腦海裡一片空白。
她居然……居然真的起訴了?
夏伊人臉色煞白,嘴唇顫巍巍呢喃:
“我只是……我只是發了個影片而已,我有什麼錯?”
而等待她的,遠非三年有期徒刑這麼簡單!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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