狸教授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四百零九章 業務精湛,鬼眼訟師,狸教授,書無憂),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我心裡由衷佩服這名警察的專業知識水平和臨場控制能力,說的非常有理有據,業務可謂精湛到無可挑剔,但我現在可是醫鬧啊,醫鬧啊!於是我眼珠子轉了一下,說道:“我的孩子死了,我就沒有權力在這裡保護現場了?怎麼就成無事生非鬧事了呢?”
丁慧媛也流著眼淚說道:“是啊,你們人民警察不是保護人民的嗎?怎麼一來就向著醫院說話,嗚嗚嗚嗚嗚嗚……”
民警說道:“陳先生,廖女士,我非常同情你們的遭遇,再次向你們表示哀悼,我也不是幫醫院說話。但是醫療機構是履行救死扶傷、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社會公共場所。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理由、手段擾亂醫療機構正常診療秩序,侵害就診者合法權益,危害醫務人員人身安全,損壞醫療機構財產,患者在醫療機構死亡後,其屍體必須按規定及時處理。傳染病患者的屍體必須及時火化,其他病因死亡患者的屍體應立即移放太平間。未經醫療機構允許,嚴禁將屍體停放在太平間以外的醫療機構內其他場所。死者家屬對患者死亡原因有異議時,可在患者死亡後48小時內要求進行屍檢。患者家屬或單位應及時將死亡原因清楚的患者屍體移至社會法定停屍場所或火化。”
這名警察太厲害了,我作為律師也不能把大部分法條或者說是法律依據背得滾瓜爛熟,他居然能夠信手拈來,雖然這和他平時經常出醫院的警有關,但是換位思考,如果我是他,應該不會認真去背誦全文,大不了把大概法律的意思陳述出來,甚至對著手機念,而這位警察居然能看著我將上述法律意見慢條斯理地陳述一遍,真的是個人才!這種才是真正的工匠精神,我以後也要和他學習才行,當然,肯定做不到什麼法條都能倒背如流,但一些與基本工作有關的,比如訴訟法這些,要多看多背。
見我的眼神開始猶豫,民警繼續說道:“太平間是醫療機構存放屍體的臨時場所,患者死亡後,無論是否發生醫療事故爭議,都應將屍體立即送醫療機構的太平間存放。此外我還要提醒一下你們,醫療機構負有暫時存放屍體的職責,但是不是長期存放屍體的場所,且太平間空間所限,因此,屍體在醫療機構、存放的時間不應超過2周。”
我說道:“那要是屍體挪走了,案發現場不就是被破壞了?而且我和我老婆也不懂醫學知識,等下醫生護士轉移我孩子屍體的時候,把他們犯罪的證據藏起來了,怎麼辦?”
民警說道:“前面我已經說過了,孩子的死因要經過屍檢才能確定。而且出於對死者的尊重,在完成屍檢後,死者家屬有義務及時對屍體進行處理。當死者家屬在患者死亡2周後仍未對屍體作出處理時,醫療機構可以向所在地的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處理屍體的申請,經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批准後,還要報縣級公安機關備案,然後醫療機構可以對屍體進行處理,發生的費用由死者家屬或單位承擔。”
一直在警察們身後探頭探腦的醫務部那名男子此時插嘴道:“啊對對對,孩子屍體在這裡放太久,到時候處理起來的費用會更高,這是你們自己導致的,醫院可不會幫你們出一分錢!”
我惡狠狠瞪了這名男子一眼,說道:“我雖然讀書不多,但也知道這麼一個道理,那就是誰的錯誰負責,你們害死了我的孩子,憑什麼處理屍體的錢你們不出?你們還得賠我們這些年養育孩子的錢,還有以後我們以後不得不再生一個孩子的錢,還有那什麼,神經損失費!”
丁慧媛小聲說道:“老公,那叫精神損失費。”
我說道:“我不管,反正沒個一百萬,你們休想讓我們善罷甘休。”
不遠處的護士站嘀咕道:“唉,說來說去,還不是為了錢。”
醫務部那名男子這個時候說道:“反正我們是否有過錯,就算有,賠多少,我們醫院都說了不算!那個根據......”
民警回身用眼神制止了醫務部男子想要繼續說話的意圖,然後又轉回身對我說道:“相關的法律依據,以及你現在行為的法律後果我已經和你說清楚了,我建議你,或者可以說是要求你現在就同意醫護將你孩子轉移到太平間。”
我搖著頭說道:“我還是擔心案發現場被破壞,電影裡都是這樣說的。”
民警說道:“陳先生、廖女士,我現在正式向你們二位提出警告,請你們配合醫護的工作,不要擾亂病房的秩序,否則我們將依法對你採取強制措施!現在那麼晚了,這裡應該還有別的病人,你們這樣一鬧,他們就無法休息和治療。”
見丁慧媛和我一樣也都露出猶豫的神情,民警繼續說道:“此外,我們出警都帶有執法記錄儀,我們可以用記錄儀記錄轉移你們孩子的全過程,這樣也算是將現場真實情況完全記錄。我作為警察,可以向你們保證,沒有人敢在我們的眼皮子底下破壞現場。”
這哥們!太會了,我心想如果我作為真的醫鬧,在他的警告加釋明之下,也會動搖了,而且在病房大鬧並不是我們的最終目的,因為梁初秋及其同夥大機率不會在醫院各個樓層轉悠,特別是現在接近深夜,不是病人陪護家屬,其它探視人員一律不能進來影響病人休息,更不用說其他閒雜人等了。
於是我和丁慧媛眼神交流一下,走過去伸手把她拉到靠近廁所的地方,對著她的耳朵小聲說道:“要不我們先讓孩子下去?”
丁慧媛說道:“嗯,我聽老公的。”
接著,我走回到警察面前,說道:“那好吧,我給警官一個面子,讓他們把孩子移到太平間,到那裡之後,你繼續為我們主持公道,可以嗎?”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