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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道:“沒必要,我知道你們不可能把我關起來,因為律師說了我這樣乾沒有違反任何法律規定。而且我也沒有去國家機關門口這樣幹,更沒有詆譭他們。等我出來我還會繼續來這裡,你們也可以繼續把我叫去派出所。不過,我老婆也在附近,你把我帶走協助調查我沒有權利反對,可以跟你走,然後我就叫她來換我站在這裡。你們把她也帶走協助調查,我就叫表姐他們來。你們總不能把我們全家都帶回去協助調查吧?實在不行,我還有很多朋友。我們不鬧事,我們就一個一個輪流來,你們也奈何不了我們。”
鄭警官用不認識我的表情看著我,說道:“怎麼一夜之間你像是變了一個人。”
我說道:“那是因為我一夜之間變成了沒有孩子的人……”
鄭警官也許是被我這句話觸動了,也許是擔心自己要不斷出警浪費時間和精力,而且我看起來應該不會再聚眾或者進到醫院內部鬧事,於是抬手拍了拍我的肩膀,帶著協警轉身離開。
又過了十來分鐘,早上在醫院主樓八樓陽臺看著我們的那名老年男子,帶著那個醫務部的傢伙,來到我的面前。
而醫院的三名保安,站在醫院大門內探頭探腦,但並沒有跟過來。
見他們看著我手上的紙不說話,我笑著說道:“你們居然不帶保安來趕我走?”
老年男子也笑了,說道:“警察都沒辦法趕走你,我們醫院更沒有這個權力了,你要慶幸我們是公立醫院,如果是私人醫院出現這種情況,你早就被幾個小混混打跑了。”
我說道:“沒事,我知道你是醫院的領導,你們忙你們的,不用在我這浪費口舌了。”
老年男子露出疑惑的神情,說道:“你這樣做不就是想見我嗎?”
我說道:“昨天是很想見,但是今天這麼一鬧,我也想通了,你們是公家的醫院,要認錯賠錢還得上頭同意,我們又不想解剖孩子,那就讓孩子在你們那繼續躺著吧,我和我的家人輪流在這裡站一個月,半年,一年,我就不信你們上頭不著急。”
醫務部那名男子轉了一下眼珠,說道:“那你可以去我們上頭的門口站啊,衛生廳離這裡也不遠,要不我開車送你去。”
“哼!”我冷笑一下,說道:“在國家機關門前和在醫院門前,什麼該幹,什麼不該幹,我還是諮詢過律師的。”
醫務部的男子說道:“既然你認識律師,那應該走法律途徑,申請做醫療過錯鑑定。”
我說道:“剛才你們報警之後,派出所的警察來了也是這麼說的,但是你們都犯了一個錯誤,你們不應該教會我說做鑑定要解剖孩子的屍體,這我們全家都是一致反對的。如果你們下次遇到我這種不太有文化的人,應該先忽悠他們簽字同意鑑定,把孩子轉移到殯儀館,到時候如果再決定是否解剖,家屬雖然會猶豫,但不會像我這樣態度那麼堅決。”
老年男子點點頭,說道:“沒想到你雖然自稱沒文化,但確實這個建議很中肯。我現在有一個想法,不知道你是否同意。”
我說道:“什麼想法。”
老年男子說道:“孩子的治療費和搶救費我們可以給你免了,但是太平間的費用比較高,一直放在這裡也不是辦法,如果挪去殯儀館存放會少差不多一大半的錢,當然這個費用誰出我也說了不算,今後可能是你,也可能是我們,需要看我們有無醫療過錯來決定。既然你不同意屍檢,我們可以試試一起選定一家鑑定機構做病歷核查,死亡原因可以透過分析進行臨床推斷,看看我們的救治過程是否違規。”
我說道:“不解剖也可以確定你們有錯嗎?”
老年男子看了醫務部的中年男子一眼,對方馬上心神領會,說道:“這個問題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分析,患者死亡,醫患雙方當事人不能確定死因或者對死因有異議的,應當在患者死亡後48小時內進行屍檢。因此,死因不明或存有異議,應該進行屍檢。尤其在醫患雙方對治療、診斷等存在爭議時,也應該提出屍檢的要求。但是如果死亡原因明確,雙方無太大爭議,不屍檢也可做司法鑑定的。”
我想了一下說道:“我知道了,你們一是希望我同意馬上把小孩轉到殯儀館繼續儲存,別佔你們的櫃子位置,二是看看能不能做不解剖的鑑定?”
醫務部的男子眼珠子又轉了一下,說道:“是的。”
其實我很清楚,醫患雙方對孩子死亡的原因分歧本來就大,不屍檢很難做鑑定,但我現在的角色“應當”不太聽得懂他們的話,於是說道:“這個我再考慮一下吧。”
老年男子說道:“你應該也有當醫生的親戚朋友,我請求你回去後好好諮詢一下他們,這個世界上,還是好人佔大多數的。”
這一回執行這個任務,對我來說,哪怕抓不到梁初秋,也是一種非常好的歷練,為什麼這麼說呢?
首先,是遇到了鄭警官和現在面前這位醫院的領導,看樣子極有可能是院長這樣的職場老江湖,從他們身上我看到了專業、穩重、果斷等諸多職業素養,當然醫務部這個傻子是反面教材(笑死)……
其次,是對我個人演技和心理素質上的鍛鍊,非常出色地扮演了一名先是崩潰然後堅定的普通父親。
然後又當著警察的面,遊走在違法犯罪的邊緣,如何控制好這個度,也是十分特別的經歷。當然我不是提倡大家這麼幹,因為我這回是執行任務,不是普通的醫鬧。
前面也說過,哪怕在醫院門口靜坐舉著紙張說明自己的訴求,也可能會被傳喚配合調查的,而且這個還關係到各地執法尺度不一的問題,鄭警官放過我,黃警官,王警官那可不一定了。所以大家要認真學法,做一名守法小公民!遇到任何事情都要透過合法途徑合理主張自己的權益,不要學我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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