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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上午。
一輛開往機場的大巴車上。
盧克嘆道,“真是個壞女人,一點都不懂變通。”
大衛道,“這一點,我調到劫案謀殺司第一週就知道了。”
“你們那麼早就認識了?”盧克有些意外,大衛調過來有三四年了,蘇珊剛調到劫案謀殺司不久。
大衛撇撇嘴,“她當時還在內務部。”
“我們不一樣,我才不會像你一樣犯渾。”
“彼此彼此,懶貨。”
盧克望著窗外蔚藍的大海,“你去過拉斯維加斯嗎?”
“去過,我和琳賽去那度過蜜月。”
“sorry,我不該提……”
“已經都過去了,人總要面對現實。”
盧克抱著一絲期待,“我們有機會玩兩把嗎?”
“想都別想,下了飛機直接去託尼家鄉調查,根本沒有機會進市。”
“comeon,將在外軍令有所不受,調查完了我們可以放鬆一下,就當是旅遊了,總不能白去一趟。”
大衛指了指自己的眼睛,“看來你還是不瞭解蘇珊,她沒那麼好糊弄,會一直盯緊咱們的行程。你就算去了也是提心吊膽,不可能玩的開心。”
盧克笑了,“原來你也有害怕的人。”
“耶,我寧願你當隊長,也不希望是她。”
“叮鈴鈴……”
盧克的手機響了,瞅了一眼,是蘇珊的手機號,“她不會在咱們身上安裝竊聽器了吧?”
大衛扭頭望向窗外,“那可沒準。”
盧克摁下接聽鍵,“隊長。”
“你們現在在哪?”
“在開往洛杉磯機場的車上。”
“你們不用去機場了,回警局。”
盧克疑惑道,“為什麼?”
“託尼死了。”
“死了!什麼時候?”
“二十年前。”
盧克笑了,“隊長,沒想到你也會開玩笑。”
“我從不開玩笑,我聯絡了內達華州、克拉克縣警局,請他們幫忙調查託尼.威爾的資料。他們查到了託尼.威爾的死亡證明,同時聯絡了託尼.威爾的父親,證實託尼威爾二十年前死於一場交通事故。”
盧克也懵了,“那我們現在查的是誰?他可是一直生活在洛杉磯。”
“還在調查中,等你們回來再說。”蘇珊說完,結束通話手機。
大衛詢問,“發生什麼事了?”
“見鬼了。”
……
警探局。
劫案謀殺司。
盧克將旅行包放到辦公桌上,“誰能告訴我,到底是怎麼回事?如果沒有意外,我現在已經在飛機上了。”
副隊說道,“你不是原本就不想去嗎?這下如願了。”
“副隊,話不是這麼說的,我已經收拾好了行裝,告訴我老媽今晚不回家了。”盧克攤了攤手,“現在好了,我無家可歸了,能去您家裡借宿嗎?”
副隊笑了,“想都別想。”
“咯吱……”隊長辦公室的門開了。
“人齊了,我來說一下克拉克縣警局的調查情況。”蘇珊將一沓子檔案放到辦公桌上,“克拉克縣警局查到了託尼.威爾的死亡證明,也找到託尼.威爾的家人確認此事,可以確定真正的託尼.威爾二十年前死於一場車禍。”
珍妮說道,“也就是說嫌犯買槍時使用了託尼.威爾的假身份。”
蘇珊搖頭,“事情沒那麼簡單,洛杉磯也有一個託尼.威爾,兩個人使用的是同一個社會保障號碼,洛杉磯的託尼威爾在這裡至少生活了十幾年,有駕照、有醫療記錄、戒毒記錄,他一直在使用這個身份生活。”
盧克捋了捋思路,“託尼.威爾的身份可以分為兩個階段,一個階段是二十年前的託尼.威爾,他一直和家人生活在內達華州,之後因車禍而死亡。
之後,他的身份被人冒用,也就是現在的託尼.威爾。
換句話說,嫌犯二十年前就在假冒別人的身份。”
在場的人臉色都有些變了,如果嫌犯臨時使用假身份,還比較容易查得到。
但一個嫌犯二十年前就使用假身份,有足夠時間抹除真實身份的線索。
太可怕了。
他到底是誰?
珍妮皺著眉,提出了疑問,“既然真的託尼.威爾已經死了,而且當地已經開出了死亡證明,為什麼社會保障號碼還會被冒用?”
副隊道,“你忽略了一個問題,時間。
現在網際網路發達、資訊共享,發生這種事情的機率很小。
但這件事發生在二十年前,那時候的資訊網路沒有現在這麼發達,州與州之間的資訊很難做到透明化。”
盧克繼續分析道,“如果說購買改裝泰瑟槍的嫌犯並不是真正的託尼.威爾,那說明他還有一個真實的身份。警方現在通緝的是託尼.威爾,假如對方換回了之前的身份,我們永遠不可能找到他。”
馬庫斯咧著厚嘴唇說道,“偶買噶的,一個人用假身份活了二十年,鬼才知道他真實的身份是誰?真是個可怕的傢伙。”
副隊無視了馬庫斯的話,“盧克的話又一定的道理,不過,現在不清楚嫌犯二十年前為何要冒充其他人身份生活。
以為個人的經驗看,他原本的身份應該是出了問題,很可能本身就是個通緝犯。”
盧克說道,“就算嫌犯的真實身份有案底,但是已經過去了二十年,辦案的警察在不在都不知道,當地警方肯定放鬆了偵查力度。
嫌犯還是有可能求助於以前的親朋故友,就比如那個每年都會來看望他的有錢人。”
蘇珊總結道,“咱們現在重新梳理線索,將調查重點放在‘託尼.威爾’的真實身份上,假的就是假的,不管他如何處心積慮隱藏一定會留下蛛絲馬跡。
OK,大家分頭調查。”
蘇珊說完,返回隊長辦公室。
副隊撇撇嘴,“場面話說的真好。”
大衛笑了笑,“副隊,你有什麼主意?”
副隊拿著梳子攏了攏稀疏的銀髮,“就像咱們之前的推測,嫌犯冒用託尼.威爾的身份說明他可能有案底。
向前推二十年應該是2002年,嫌犯很可能是這一年或之前犯過案。
咱們可以查一下2002年的犯罪記錄,看看有沒有懸而未破或者被通緝的嫌犯,尤其是使用泰瑟槍搶劫的類似案件。”
盧克微微側目,這老頭雖然年紀大,但查案方面確實有一手,這個調查思路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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