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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這個項鍊好看嗎?”
“嗯,挺適合你的,包起來吧!”
真理奈頓時喜笑顏開,並悄悄的問道:“姐,你今天怎麼如此大方呢?”
日柰子隨意的說道:“你姐夫早上給我5000美金,讓我們在香港好好逛逛和購物。反正是他出錢,我當然會很大方!”
說完,掩不住的得意!
至於她也講‘姐夫’,實際上是在背後過過嘴癮,畢竟自己妹妹叫的時候,林志超也沒有反對和反感。
而5000美金,按照黃金的國際價格——35~40美元/盎司,就是足足可以購買125盎司黃金,大概是3500克黃金。而香港的一套普通住宅,也就1萬美金(5.65萬港幣)左右。
所以說,5000美金的購買力是非常強大的。
真理奈頓時驚喜的道:“謝謝姐姐!你這次真是尋到寶了,姐夫不僅有錢有勢,而且還帥氣有氣質。”
日柰子得意的說道:“小點聲!”
隨後,兩姐妹開啟了一天的購物模式。
上午。
胡寶星給林志超打來電話,告知了案子的進展,以及龍五已經被保釋出去。
“算了吧!既然對方息事寧人,我們這邊也不要打這種官司,傳出去對我不是很好!”
“嗯,我已經叮囑J方對當事人保密,相信應該不會傳出去的。”
“好,麻煩了!”
掛完電話,林志超笑著搖搖頭。
昨天晚上關的是龍五等人,放的是他的保鏢,所以僅這一點,他就不會追究下去。畢竟,林志超也怕傳出一些‘額外版本’,屆時對他的名譽總歸不太好。
就龍五昨天晚上見到林志超上岸的態度來講,就知道他在害怕,連話都不敢和林志超講。大概是他們報警的時候,也沒有想到是和林志超的保鏢發生矛盾。
否則,他們絕對會灰溜溜的離開。
畢竟林志超好歹也是香港華人公認的‘華人領袖’,他在香港生活那麼多年,沒道理不知道惹的人有多了不起。
倒是J局那邊的表現,多多少少有些意外,居然直接把龍五等人拘留了一夜,這就是很明顯的偏袒林志超一方了。
畢竟這種事,沒有什麼證據,最多也就是雙方衝突而已,重要的是吃虧是龍五四人。
殊不知,林志超的保鏢都還是經過魔鬼訓練出來的,各方面都不是幾個公子哥可以撼動的。
櫻井姐妹在香港待了三天,便回到日本,林志超並沒有抽出時間陪她們逛街之類的,僅僅是兩個晚上留宿。
而櫻井真理奈也發現一些問題,在飛機上直白的說道:“姐,林先生並不是真的喜好你,只是喜好你的身體吧?”
櫻井日柰子見狀,也不隱瞞,說道:“是我主動勾引他的,他本來就有兩個妻子。所以,我們的關係就是你看到的這樣,不過我打算認命,這樣也挺好的,至少能讓我過上有錢人的生活。”
真理奈不服氣的說道:“這怎麼能行!女人的青春是短暫的,他只要膩了你的美色,便不會再給你錢花,並把你一腳踹開!”
日柰子有些消愁的說道:“我知道有那一天!但是,我至少已經成為了有錢人,不是嘛?”
一套東京別墅、一套東京公寓、一輛跑車,一份白領工作,每月還有5000美金的生活費,足以讓她心甘情願的滿足現有生活。
真理奈見姐姐這個樣子,頓時覺得好笨,如果換做是自己,一定不止這點好處,畢竟對方那麼有錢!
想到這些,她突然想到一個好辦法!
“姐姐,我想搬過來和你住,我租的房子那裡不安全!求求你嘛!”
日柰子見妹妹可憐的樣子,再加上林志超這次也沒有反感她帶著妹妹出現,便說道:“好吧!不過你不能亂講,特別是他來日本的時候!”
真理奈一計得逞,又說道:“沒問題!不過我最近工作總是遇到上司的騷擾,姐姐,我能不能辭掉工作,跟著你做事。你想啊,你現在也有些存款,我們可以一起做點事情呀!”
日柰子哪裡是妹妹的對手,很快被妹妹忽悠得找不到北,決定養著妹妹,再考慮創業。她的錢並不是很多,雖然她領著兩份工資,但如果投資小,還是可以的,而且,還可以賣掉公寓,反正要住別墅。
而真理奈此時在內心,誕生了一個更大的想法,既然姐姐不能捆住那個男人,那再加上自己呢?
她一見林志超,便覺得這個男人好有氣質和帥氣,後來的短暫相處,她更是覺得林志超才是真正的男人。
所以,她第一次覺得人生的命運可以輕鬆改變。
四月中旬的一天,林志超從市場聽到一則訊息——張玉良家族的錦興置業,居然談妥德輔道141~143的地皮。
如果不出他所料,這個地皮就是在前世八十年代大放異彩的聯邦大廈和國際大廈中的‘國際大廈’,也就是後來的中保集團大廈。
為什麼說是大放異彩呢?
這是因為當時是被李家成聯合會德豐集團合資買下來(屬於會德豐集團,但買方是合資公司),然後進行炒大廈,結果在80年代初,炒到了23億港幣賣出了這兩幢。而合資公司一開始購買的本錢僅十億港幣出頭,結果被李家成炒成雙倍價格,最終也分到了五億多的利潤,至於會德豐則獲得18億。
德輔道的一流甲級寫字樓,這是妥妥的傳家寶,再加上林志超和張玉良有過節,所以林志超立馬關注這件事起來。
他來到胡兆煦領導的部門,講道:“所有人去偵查,德輔道141~143號地盤的業主是誰,現在有沒有成交?下班之前,我要得到詳細資訊。”
打探出德輔道141~143號的所屬業主,並不會困難,畢竟如此大的一件事,市場已經有訊息傳出來。
胡兆煦連忙帶頭說道:“好的,我們馬上出去!”
他一看老闆的表情,就知道事情很‘重要’,立馬安排職員四處偵探。
到了下午三點,訊息已經打聽好了。
“老闆,這處物業的業主是鄭宗翰,買方是張玉良家族,談好的價格是2800萬價格,地盤面積是2.1萬平方尺出頭一點。”有職員認真的彙報道。
林志超立馬說道:“2800萬就就可以買下這麼好的地盤,這個買賣划算啊!你們誰和鄭宗翰熟悉?”
他是彷彿貓聞到魚兒一樣,立馬來了極大的興趣。如果能搶下這個地盤,不僅能獲得一幢優質大廈,更能享受打擊對手的樂趣。
張玉良家族的銅鑼灣地盤,硬生生的被他拖了一年多時間,雖然最終也賺到了三千多萬港幣;但多賺的一千萬港幣,比起損失的一年半時間,那是天差地別。
職員們面面相覷,都無法回答這個問題,畢竟他們只是職員,那裡可以和一個置業商熟悉。
一名職員提醒道:“老闆,聽說明天上午就要在律師樓簽約了!”
林志超若無其事的點點頭,說道:“那就是說,我們只有一晚上的時間了!”
他不驚反喜,只要沒有簽署紙質合約,如何口頭合約都是不作數的,這是法律基本常識。至於口頭合約,無非就是錢的問題。
所以,林志超反倒是信心十足起來。
既然已經認定目標,接下來就是各種想辦法,隨即林志超回到辦公室裡,開始一邊思考,一邊各可能和鄭宗翰熟悉的朋友打電話。
“莫生,你熟不熟悉鄭宗翰?”
“挺熟悉的,我們兩家在三十年代就認識了。林生,這是?”
“是這樣的.我想請你和鄭宗翰談談,現在別人給他2800萬,我這邊拜託你,3600萬港幣,你就替我拿主意。佣金到時候一分錢不會少,這個你不能和我客氣。”
“行,這事我盡最大努力去辦,明天早上林生就等我的好訊息吧!”
掛完電話,林志超看看時間,才晚上7點,於是便準備回家。
莫應基既然說和鄭宗翰很早就認識了,那麼他當說客自然是最好的,如果他不能完成,那麼是註定和林志超無緣。
至於頂格開價3600萬,合到1700港幣每平方尺左右,這個價格也不算高,明年(1963年)中環的商業地皮能上2000港幣每平方尺。
而莫應基只需說服鄭宗翰,便可以得到近百萬的佣金,自然也會盡力促成這筆交易。
一切的結果,明早就知道了!
晚上七點多。
張玉良還在辦公室裡加班,他雖然性格比較扭曲,但為人節儉、也很勤力,下班後也不願意休息,堅持繼續工作。而另外一方面,他為人非常自私,且內心驕傲自大,少爺脾氣十足。
這兩年,他雖然被林志超收拾,但一直不願意低頭,因為他知道雙方根本沒有緩和關係的可能。特別是當年那件事,差點將張家嚇死——押解出境。
正因為如此,他非常不爽林志超的霸道,就算林志超一直針對他,他也願意奉陪。
當然,張玉良也明白,他是弱勢的一方,所以他這次打算投資一幢大廈,作為家族的底蘊。
張氏家族在皇后大道也有一幢商業大廈,但高度僅18層,屬於中小型大廈。如今,若是拿下德輔道141~143號,那麼就可以修建一幢30層高的一流甲級寫字樓大廈。
“哼,這幢大廈投資下來,也就5000萬港幣。我還可以利用貸款,繼續發展地產,家族在地產上的實力,依舊不輸給陳德泰、彭國真、馬錦燦、飛艇泰、李高福等人,甚至還略有優勢。林志超,你想擊垮我張家,那是做夢!”
一邊工作,張玉良一邊想著事情。
“總經理,還不下班,奶奶該擔心你了!”大侄子張守義走了進來,說道。
看到這個侄子,張玉良內心有些厭惡。
他的三哥張玉麟,目前已經不管公司的事務,繼續為家族事業進行公關,在五邑商會、東華三院繼續努力,爭取當上會長和主席。再進一步,爭取幾年之內能獲得一個太平紳士的頭銜。那樣一來,張氏家族至少也是有些勢力的。
在香港的勢力,從低到高,分別是:社團、J察、商會、太平紳士、議員、勳爵。
三哥好歹對家族事業還有貢獻,但這個侄子簡直是不堪大用,而且還十分礙眼。
“守義,你來錦興置業也兩年時間了,是時候獨擋一面了!現在張家家大業大,我打算成立一個新的置業公司,你去擔任總經理,先開發一些小樓盤。這樣做的目的,就是掩人耳目,也是分散投資。”
張家資產已經上億,拿出幾百萬,投資一家新公司,讓這個侄子離開錦興置業,省得礙眼。
而且,張玉良本身還有其它置業公司,他早已經籌備著將張氏家族的資產,進行各種打散、隱藏,以達到對他最有利的。
張守義不明所以,高興的說道:“謝四叔栽培,我一定好好做的!”
寧做雞頭,不做鳳尾!
奶奶終究是相信四叔,而他在四叔手下做事,也不是很舒服。
“都是一家人,客氣什麼!我們張家同居共財,能有今天,就是我和你父親、二叔三叔等共同努力,團結一致的結果。”
張守義雖然想說,張家能有集團,他的父親有一大半功勞。當年爺爺剛死,唯有自己父親已經能獨擋一面,幫助奶奶穩定家族,這才有了今天。
但他不敢這樣講,因為奶奶現在最喜歡四叔。
翌日早晨。
張玉良來到律師樓時,頓時傻眼了!
“張生”
“咦,你們老闆鄭生呢?”
“張生,我們老闆讓我轉告你一聲,交易的事情已經有變化,他已經決定將物業出售給林志超先生。”
張玉良頓時被驚得不行,馬上又憤怒的說道:“鄭宗翰他不講信用,講好的賣給我,怎麼現在又賣給別人!”
職員尷尬的說道:“張生,我們老闆說了,口頭協議是無效的,他也沒有收你訂金。所以,現在是價高者得,而且我們老闆已經和長江實業的林志超先生,在其它律師樓簽署合約了。”
說完,轉身離開現場。
張玉良氣得在律師樓猛拍桌子,隨後一名律師勸導下,才不甘心的離開。
“林志超,你好記仇!”張玉良低聲罵道。
誰不記仇呢!
另外一邊,林志超正在和鄭宗翰簽署合約,莫應基也特意前來。
“早知道鄭生有意出售物業,我肯定不會讓事情有這些波折的!”
鄭宗翰笑得很爽朗的說道:“林生說的是,是我這邊的渠道太小,達不到林生的耳裡。不過林生神通廣大,即從市場得到訊息,又能找到我的好友莫生來當說客,所以我說,這筆交易雖然一波三折,卻非常令人愉快!”
能不愉快嘛,一轉眼就多賺400萬港幣!
本來只能2800萬,現在林志超願意給3200萬,雖然得罪了張玉良,但卻和林志超這個大佬扯上關係。
隨後,大家愉快的簽署了正式合約。
林志超隨即遞出兩張滙豐銀行的支票,一張3200萬,一張100萬。
莫應基看了看金額,頓時喜笑顏開的說道:“給大佬跑腿,就是有大好處,佣金都開得比別人高不少。”
林志超說道:“哈哈,這次事我們是三方都滿意。可能比起你們,我更開心,大家都是朋友,爽快一點是要的。”
說實話,他還擔心3600萬都不能到手,晚上還有些忐忑。
畢竟對於別人來說,可能也就是價值四五千萬的一幢大廈,但對林志超來說,這幢大廈可能值近百億。
更重要的是,未來幾年可能沒有這樣好的機會了!
當然,也有打擊張玉良家族的意思,但如果換做是其他人,林志超一樣要截胡。
這種事情只有利益,既不違法,也不違反道德,屬於商場上的正常交鋒。
對於商戰來說,都是小兒科,沒有什麼奇怪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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