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落無聲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一百四十八章 挖坑埋人,最完美生物,零落無聲,書無憂),接著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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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出手如此狠辣,難倒完全不考慮後果嗎?”
紋身男也是硬氣,儘管額頭疼得青筋暴起,卻並沒有發出慘叫,只是將自己的斷手撿了起來,死死的盯著楊逍發出低聲怒吼。
“後果?會有什麼後果?”
楊逍眼神一瞥,注意到已經有人打起了退堂鼓,偷偷想要逃走。
頓時,一道金線閃過,他的腿上便出現了一道猙獰的血痕,再次慘叫連連的摔倒在地。
楊逍還算仁慈,沒有直接將他兩條腿斬斷,不然,這輩子,這哥們怕是隻有坐輪椅了。
前提是今天他沒死在這裡。
“我問你答,敢撒謊或者隱瞞,我就再從你身上取點什麼下來。對了,忘了告訴你們,最好祈禱這位紋身哥誠實點,不然,時間耽擱久了,你們的斷手就真的接不上去。還有,不想死就趕緊把血止住,不然,真的會死人的。”
紋身男無奈,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他知道眼下只有認慫了,不然,楊逍這個瘋子,看上去可什麼都能幹出來。
同時,心中猛然升騰起一股深深的怨恨。並不是針對楊逍,而是安排這項任務的那位大佬。
關於楊逍的情報,他們沒有給出半點,早知道會遭遇這樣的怪物,他才不會來趟這裡的渾水,現在把自己架在火上烤,真是後悔至極。
果然,暴力在很多時候,並不是唯一的手段,卻往往是最直接而簡單的方法。
原本一臉桀驁的紋身男,現在變得異常配合,看上去頗有些眉清目秀的感覺,就是有時候臉色因為劇痛而有些猙獰,面色因為失血而微微發白。
楊逍問什麼,他馬上回答什麼。生怕自己動作慢了,楊逍這個瘋子又會折磨他。
在生命遭受威脅的情況下,哪裡還顧得上其他,走上他們這條混社會的路,有時候,道義很重要,是安身立命的根本,有時候,道義又是狗屁,根本不存在。
識時務者為俊傑,這個時候,還要講骨氣,估計明年這個時候,他的墳頭草都一米高了。
楊逍問了不少,又把趙清凡叫過來,讓他代替自己審問。
原本有些嘈雜的場面,頓時因為楊逍清冷的眼神,變得無比安靜。
之前還抱著斷手慘叫的混混們,此刻連個與他對視的人都沒有,一個個像受驚的鵪鶉一樣,聾拉著腦袋,哪裡還有剛才的囂張霸道。
這回,他們是踢到鋼板了,還是一米後那種加厚型。
惡人終須惡人磨,與他們講道理?那不在楊逍的計劃之中。看著這些欺軟怕硬的垃圾,他的眼裡閃過一道冰冷的殺機。
老實說,這個地方,真的非常適合埋人呢。
腳下的砂礫,乾燥而鬆脆,深入底層數百里的範圍,地下只有岩漿,不存在蓄水層,從周圍的岩石層來看,上一次水蝕運動,發生在數百萬年前。
埋在這種地方,因為乾燥和高溫,身體並不會迅速腐敗,也許會變成一種類似木乃伊的乾屍,儲存過幾百上千年也不是沒有可能。
只是,他終究沒有下黑手。
生命,終究是這個世界上最偉大的奇蹟。這些人裡,或許有人無惡不作,屬於無法拯救的壞蛋惡人,也許也有一些,良心未泯,走上這條不歸路,只是一時衝動。
趙清凡審問的這段空隙,楊逍稍微權衡了一下,便打算對這些混混完成了一次極有深度的思想教育。
給他們安排了一個非常簡單的任務,那就是挖坑。
雖然混混們幾乎都只剩下一隻手,但在楊逍的暴力威脅下,他們沒一個敢站起來反抗,只能將恐懼壓制在心裡,老老實實的在旁邊挖出一個大坑。
顯然,他們對這個坑的作用,已經有了一些屬於自己的推斷。一些心理素質不過硬的,臉上像是死了親爹一樣,如喪考妣。
但是有了之前的先例,連逃跑也成了奢望,逃,只會死得更快。
能夠多活一秒,沒人會主動找死。
眼看著大坑的深度逐漸增加,他們的心也開始不斷往下沉。一些最不堪的,甚至已經開始渾身顫抖,忍不住的低聲哭訴起來。
剛才那股天不怕地不怕的勁,早不知消失到了哪裡去了。
偏偏,楊逍還站在旁邊,嘴裡碎碎叨叨的念著恐怖的神話,“來北疆後,導遊給我講了一段關於魔鬼城的神奇傳說。這裡在很久遠之前,曾經是一座雄偉的城,城裡的男人英俊健壯,女人美麗而善良,一開始人們勤於勞作,過著豐衣足食的無憂生活。然而,伴隨著財富的聚積,邪惡逐漸佔據了人們的心靈。他們開始變得沉湎於玩樂與酒色,為了爭奪財富,城裡到處充斥著爾虞我詐與流血打鬥,每個人的面孔都變得猙獰恐怖。天神為了喚起人們的良知,化作一個衣衫襤褸的乞丐來到城裡。他告訴人們,是邪惡使他從一個富人變成乞丐,然而乞丐的話並沒有奏效,反而遭到了城裡的人們的辱罵和嘲諷。天神一怒之下把這裡變成了廢墟,城裡所有的人都被壓在廢墟之下。直到現在,每到夜晚,亡魂便在城內哀鳴,希望天神能聽到他們懺悔的聲音。你們說,人死了,真的會變成亡魂嗎?”
活閻王呀,眼前這個傢伙就是個真正的活閻王。
他是打算把我們都給宰了埋在這兒嗎?這也太狠了,我們好歹有足足十幾個活生生的人呢,這可不是十幾只豬狗。
就是發生交通事故,十七八個人,也能算是特大事故了吧,那可是要報送給市長一級的大佬的。
混混們聯想到平日裡自己做事肆無忌憚,藐視一切,這個時候,卻突然無比希望,有人能夠拯救他們,前來制止楊逍這樣的瘋子。
“再給你們十分鐘,沒有挖好,我就把你們都宰了。哭!哭也是算時間的哦。”
一句話,原本還哭哭啼啼的混混,立馬閉住了嘴。
哪怕知道面前的坑,可能就是自己的墓地,也開始拼命幹起來。直到現在他們還在心存僥倖,萬一,假如,楊逍只是在恐嚇他們,並不會真的瘋狂到殺人如麻。
就在這時,趙清凡走了過來,向楊逍點點頭,此刻他的情緒已經完全冷靜下來,透過審問紋身男,得知了不少關於宋天歌死亡的內幕。
“搞清楚了?”
“七七八八,差不多了,只是現在,他們怎麼處理?”趙清凡雖然很非常憎恨這群混混,但終究下不了手,將他們全部宰這裡幹掉。幾十年如一日的與人和善,他都從來沒有與別人動過手,傷過人,哪怕知道這些人不久前對自己三人不懷好意,眼見這群混混都已經付出了巨大的代價,他其實已經打心底原諒了他們。
“如何處理?呵呵。”楊逍沒有明說,只是望向坑裡的混混露出一個意味深長的笑容。
有人直接嚇得崩潰,不僅面容扭曲,就連褲襠都被打溼。面對死亡,沒有人能夠真正的冷靜。有的則已經蹲在地上,開始為自己以前的魯莽而懺悔,甚至還有的,嘴裡喊著媽媽,他們是真的怕了。
“我只是在想,先把他們殺了再埋,還是直接活埋更有意思。上回在網上看了一篇帖子,說人被活埋,運氣好,能堅持十個小時,我想做個實驗,看看他們能爬幾個出來。”
“饒命!饒命呀!”
“我錯了,我真的錯了,求求您放過我吧!”
“我不想死,我要活呀,我不想死,求你了,發發慈悲吧!”
各種求救求饒的聲音不斷,有的已經開始跪在地上磕頭。但卻沒有人敢從大坑裡爬出來,因為楊逍已經放出了那條恐怖的金絲,正盤旋在他們頭頂。
見識過庚絲的鋒銳,他們知道,一旦嘗試逃脫,只怕頃刻間,就會被其斬成幾段。
這種生命被他人完全掌控的感受,讓人幾欲瘋狂。他們都還年輕,原本還有著大量的時間,去尋找生命的真意,去享受生活,去追尋曾經的夢想。
可是現在,一切都將成為夢幻泡影,他們都要死在這裡。原因很簡單,他們招惹到一位可怕的存在,一個真正殺人不眨眼的瘋子。
“對了,那傢伙呢?把他也給我丟下去。”
紋身男從裡面被拉出來,也被推入大坑之中。面色死灰,他靠在牆邊,如何不知道,自己今天是在劫難逃。
終日打雁,沒想到今天卻被雁子啄了眼珠子,只恨自己太愚蠢,貪功冒進,原本將這些事兒丟給手下就行,他非要親自來主持大局。
這下好了,把自己的喪葬儀式一塊兒主持了。
張了張嘴,他本來想著,都到這份上了,求饒也沒屁用,索性張口說點硬氣的話,但那些豪氣萬丈的話語到了嘴邊,卻怎麼也說不出口。
原來,自己也是一個貪生怕死之輩。紋身男第一次發現,自己內心的真實模樣。
馬上就要死了,仔細回憶他這一生,也太過於潦草了。他突然想起,十幾年前,若是他沒有魯莽的選擇退學,也許現在是截然不同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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