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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每次到了這種地方,他特別享受這種滿地尋找珍寶的過程。

簡單一個字,就是爽。

到底有多爽呢?就像一個非常喜歡錢的人,突然掉進了銀行的金庫裡,橫向對比的感受大概就是如此強烈。

每次出差,只要有機會,楊逍都會選上幾塊化石,作為紀念品帶回家。

這也是為什麼,之前他家中有那麼多的石頭標本。

重山市實驗室事故發生之後,破曉組織的瘋子把楊逍的家直接打包搬走,裝了足足一個海運集裝箱。

當時負責忙活的工作人員,看到眾多的標本,搬得差點懷疑人生。

現在,這個集裝箱還在太平洋的彼岸,一座獨立的小島船塢裡閒置著,被人遺忘了大半個月。

“與之相比,人類,生命實在太過於短暫。短暫到讓許多人,甚至來不及思考人生的意義。”

趙清凡來了點興致,隨著接觸越多,他發現這個老羅家的小子,有著與年齡不相符的沉穩和特別的氣質,與他相處,老是感覺面前的並不是一個年輕人,而是一個白髮蒼蒼的老頭子。

“那在你看來,人生的意義是什麼?”

楊逍的眼神裡,多了一分說不清道不明的複雜,對於這個人類的終極哲學問題,每個人其實都有屬於自己的答案。

“人生的意義是什麼?每個階段,不同時刻,都有一個答案。人生或許沒有意義,百分之九十九的人,三代人後,時間會抹平一個人存在的一切痕跡。人生的意義,只是活著短短几十年的體驗罷了。那或許就是生命中全部意義所在。”

將沒有選好的石頭,更換掉,楊逍似乎一直在找尋,自己最喜歡的那一塊,可是怎麼也找不到。

“所以,我從來不會因為一點雞毛蒜皮的小事就去煩惱,更不會拿別人的錯誤來懲罰自己,每天我會用心去品嚐飯菜,聆聽身邊的聲音,觀賞美麗的風景,同時也會用心的承擔屬於自己責任,去感受,當下的每一次愛和每一次喜怒哀樂,我認為,這就是人生的意義。”

趙清凡此刻,眼裡已經滿是欣賞,並不是每個人都能跳出生活的藩籬,將自己的人生昇華到更高的境界,大多數人,只能困頓於紅塵俗世,每日為名利權而爭鬥不休,慾望無止,滋生更多的貪嗔痴,迷惑了本真的智慧。

“你宋叔走了之後,這幾天躲在這裡,我想了很多。曾經,我們也是意氣風發,豪情萬丈,心懷夢想,對未來充滿了期待和希望。只是時間匆匆,再回首已是半百之身,做很多事情,總覺得差了點意思,頗有點欲買桂花同載酒,終不似,少年遊的意思。只記得宋天歌以前說過,故鄉青綠色的麥田裡,散落著一個個小土丘,那裡住滿了人,有的剛剛翻過新土,有的已被風雨和時間踏平,千年土地八百主,田是主人,人是客,總有一天,我們彼此都好再見面的,人生的盡頭其實就是重逢。”

楊逍眼前一亮,有些遺憾的回答:“聽你這麼說,宋叔這個人,滿豁達的。”

“的確如此,很多事,他比我想得開。我們三個兄弟,只有老羅一個完成了結婚生子,老宋和我打了一輩子的光棍,人生終究算不得圓滿。不過,見到了你,我是打心眼裡感到高興,也更加明白了一些道理,也許,這就是我們的緣分吧。”

也許人生的最終意義,就是一代又一代血脈的傳承。

這句話,趙清凡並沒有說出來,而是拿出了揹包裡的胡木盒子,遞給楊逍。

“開啟。”

楊逍聞言,也沒多想。

幾秒種後,他的呼吸都變得有些急促。

盒子裡裝的,正是那宋天歌為之付出生命代價的血珀。拳頭大小的有機寶石,晶瑩剔透,經過了預處理後,更是顯得頗為不凡。

就算楊逍這個門外漢,也能鑑定,面前的這顆石頭,絕對是件難得的寶物。

手上握著上億的資產,楊逍並不在乎,這顆大寶石的經濟價值。真正讓他無比在意的,卻是寶石中心的那隻酷似蚊子的昆蟲。

能夠在琥珀裡,儲存得如此完美,簡直就是自然界的奇蹟。那得是怎樣的巧合,才能讓造就這樣絕美的意外。

獲得異能之後,他曾經就幻想過,若是得到遠古生物的血脈基因,那麼就真的太逆天了。

要知道,變身成一隻老虎,與一隻霸王龍的區別,可不是一星半點。

只是,那些曾經的設想,現在居然真的有可能實現,不得不說,一切都是命運使然。

若是他沒有來這一趟,這個意外收穫怎麼也不可能落入他手。也許,琥珀會成為一位有錢人的收藏品,放在保險櫃裡,幾百年都不見天日。

根本不會有人注意到它的真正價值。

“送給你,就當是我和老宋的見面禮了。老宋那傢伙,從來都比我大氣,老喜歡打腫臉充胖子,把石頭送給你,他是不會怪我的。”

趙清凡轉過身去,瀟灑的擺擺手,看上去頗為灑脫,其實內心還是糾結的一逼。

他也算窮了一輩子,眼下有個機會藉助這石頭翻身,只是他心裡非常排斥,真的將其賣掉。

畢竟,為了這塊破石頭,他的兄弟把命都丟了。

到了他這個歲數,越發體會到,總有些東西,比金錢更加重要。

“那多不好意思。”楊逍嘴上客氣了一下,收禮的動作卻一點也不耽擱,畢竟,身體是無比誠實的,只聽他繼續說道:“不過,長輩賜不敢辭,這石頭我收了。對了趙叔,你不是說你沒孩子麼?那行,乾脆過兩天這裡的事兒辦完,和我一起回家得了,我給你養老,你就去和老羅做個伴,免得你天天在這裡悲古傷秋。”

楊逍也不含糊,直接給了個承諾。反正,養一個老人,以他的經濟實力,完全沒有任何壓力。

不說其他,這顆寶石的價值,拿去拍賣,都能為趙清凡單獨蓋十個養老院了。

“到時候再說。”老趙的肩膀,在微微抽動,也不知道,是不是想到了什麼傷心事。

拿到了血珀,楊逍沒心思管化石了。

化石,再好也只是石頭,其中的古生物遺骸,尤其是遺傳物質,早已在漫長的歲月裡,失去了活力,根本沒有辦法提取出來。

但是血珀裡面的這種蟲子,極有可能依舊保留著生物的遺傳資訊。

換言之,他真的有可能,藉助其獲得遠古生物的血脈基因!只是,楊逍知道,想要做到這一點,需要克服的問題不是一丁半點。

甚至,嚴格意義上說,相當複雜。

一方面,楊逍現在融合異能的變身,還是存在一定的侷限性。

比如說,他要變成一種動物,那是屬於整個身體底層基因的全面同化。全身每一處都會動起來,真的完全變身成為這種生物。並不能,上半身變成老鷹,下半身便成蛇。

另一方面,楊逍以人類之軀為主體,也就是半獸化,倒是能夠做到區域性變身。但這種變身,還需要大量的時間練習,他還遠遠沒有做到心隨意動,便隨意無縫切換。

相比而言,半獸化,其實更需考驗楊逍對異能的精準操控。

還有一點不得不提,那就是環境這個重要無比的因素,也限制了楊逍,不能魯莽的吞噬古生物的血脈基因。

因為古生物生活的環境,與現在截然不同,要是楊逍變身成了恐龍,結果卻因為現在大氣層裡,氧氣含量遠遠低於當時它生活的時代,只怕完成變身之後,楊逍就會感到窒息。

就彷彿深海的魚,無法在淺海生存。

要是因為這樣奇葩的原因而死掉,那也太憋屈了。被其他人知道,怕是會笑掉大牙。

不過,毫無疑問,這顆寶石對楊逍來說,更是無上之寶。收了別人這麼貴重的禮物,楊逍打心底高興,對趙清凡的承諾,絕對不是信口開河。

現在雖然沒有辦法使用,但楊逍已經打定主意,家裡的實驗室搭建好後,他將盡快完成血珀的基礎研究。

一些瘋狂的實驗計劃,腦袋裡已經有了雛形。有一說一,自從被怪物寄生之後,他的思維得到了極大的解放,曾經作為人類的束縛,一旦被打破,在科技的支撐下,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究竟能夠攀登怎樣的高峰。

反正,在死亡之前,他會拼命的折騰一回。如此,才不辜負自己重活一世。

之前,楊逍原本打算,將一切交給公安去解決。

事情並不複雜,也就是一起典型的有錢人買兇,殺人奪寶的普通戲碼。

透過對紋身男交代的細節線索摸排,足以很輕鬆的將幕後真兇挖掘出來,依法嚴懲。

可是現在,楊逍決定還是自己親自出馬。

只是,這就牽扯到要使用公安方面的資源了。

若是直接呼叫,那肯定是不行的。作為社會基礎資源,楊逍即便是B級獵人,沒有正當理由,別說公安力量配合,就連最基層的社群民警,也不會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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