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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是好酒,就是……太烈!

這一杯酒,就足以抵得上那些尋常酒水三五斤,這麼一罈子分下去,每人最少也得有一斤的分量,這要是喝完了,還能活麼?

就這麼一杯,有好幾位都覺得腦袋發暈了!

但是,不喝行麼?

沒法子,只能硬著頭皮再次舉杯。不過這次都學乖了,沒人再像剛才那般一飲而盡,而是淺酌慢嘗,既不會被這烈酒醉倒,亦能仔細品味其中的香醇。

唯一的遺憾,那就是眼前香氣四溢的肉,若是牛肉羊肉就好了,再不濟,狗肉雞肉也行啊,為啥就偏偏是豬肉?

酒肉酒肉,這兩樣為啥總是緊緊的聯絡在一起,人們說起來的時候總是焦不離孟秤不離砣?很簡單,那就是喝酒的時候必須吃肉,那才爽利,吃肉的時候必須喝酒,那才過癮!

幾個人看向房俊的眼神,就不免幽怨。

這小子想一出是一出,你就不能發發慈悲,給咱整點別的肉來吃?

豬肉,實在是不能吃啊……

房俊卻對幾人的眼神視如不見,也不逼著這幾位喝酒,自顧自的夾起一筷子才骨肉,沾滿了蒜醬,放進嘴裡大嚼。

心裡卻是很不爽:娘咧!哥們為了給豬肉漲漲價,容易麼?

拆骨肉,尤其是和菜、湯一起煮熟的非常入味的拆骨肉,是他的最愛。而且這個時代沒什麼人工合成的豬飼料,餵豬的食物更是百分百綠色環保,所以豬肉非常的香。

豬血旺也好吃,看上面那一層嫩綠的蔥花,還有汪出來的油,就已經很引人食慾了,舀一勺放進嘴裡,幾乎入口即化,滿嘴的香。還有用豬肉和豬骨頭熬的爛爛的酸菜,那湯已經變成了濃濃的泛著奶白色,吃一口,也是一個字:香……

吃了幾口肉,抿了一口酒,然後一勺一勺地舀豬血旺吃。他上輩子最愛吃這個,而且今天的血旺蒸的火候很好,所以特別嫩滑。他一邊吃,一邊嘴裡發出嘖嘖的聲響。

還真是美好的享受啊……

“咕”

“咕”

耳邊傳來幾聲奇怪的聲響。

房俊放下舀血旺的湯匙,抬起頭來,便見到面前這幾位都在盯著他看。

有酒無肉,那是一大憾事。

有酒有肉,但是隻能喝酒不能吃肉,那就不是什麼憾事的層次了,那簡直就是無盡的折磨……

這幾位看著房俊吃得嘖嘖有聲,那滿桌子菜發出的濃郁的香氣,便下意識的抿著酒,越喝,越想吃肉。越是壓制著吃肉的慾望,就越是喝酒……

不知不覺的,酒一杯接一杯的喝,一個個的小臉兒都紅撲撲的,有些微的醉意,那股子想吃肉的念頭,在心裡瘋狂的滋長,漸漸的控制不住。

豬肉咋地?

房俊能吃,咱就不能吃?

更何況人家房二不是說了麼,這豬是他自己養著來等著殺了吃肉的,那肯定乾乾淨淨沒毛病!

心裡這麼想著,就忍不住嚥了嚥唾沫。

最終,第一個受不住的是李元文。

這人雖然是皇族,但是生性隨和,沒什麼遠大志向,平素就喜好口舌之慾,用後世文明的說法,那就是一個“老饕”,當然了,通俗一點,那就是“吃貨”……

吃貨,最禁受不住美食的勾引。

李元文心一橫,管他孃的豬肉還是什麼肉,瞧著房俊吃得那叫一個香,他饞蟲都快爬出來了,放下酒杯拿起筷子,就夾了一塊拆骨肉,學著房俊那般在蒜醬裡打了個滾,送到嘴裡。

一口咬下去……

“二郎啊,你不實誠啊,說得天花亂墜的,這肉也不咋地啊?”

李元文搖頭嘆氣,嘴裡嚼著肉,抿了口小酒。然後夾了一筷子酸菜,“還算有點滋味吧,但是沒有你說的那麼好。某嚐嚐這個……豬血?哦,叫血旺啊,這個名字不錯,很喜慶,好彩頭……這味道啊,也就一般。”

李元文一邊挨個菜都嚐嚐,一邊抿著小酒,一邊搖頭晃腦的挑毛病,筷子卻舞得飛起,根本不閒著。

房俊就笑,舉杯跟李元文碰了一個,一飲而盡。

李元文見到房俊喝酒如此豪邁,臉色有些惴惴,心虛道:“這個酒太烈,咱慢點喝行不?”

房俊一挑眉毛:“沒那麼多講究,雖然是初次見面,但老哥你對我的胃口,大氣,不矯情!這喝酒吃肉,那最重要的就是個心情,所謂酒逢知己千杯少,便是如此了!但是逼著喝酒,豈不是大煞風景?能喝多少,您就喝多少,隨意就行了。”

他這麼一說,李元文反倒不好意思了,挺直腰板,說道:“得了,二郎既然如此說,某若是扭扭捏捏,反倒被二郎你看輕了!幹了!”

一飲而盡。

房俊哈哈大笑,越看這個李元文越是順眼。

喝酒喝得是啥?是酒,但更是心情!

若是心情不爽,即便是五十三度的茅臺那也喝不出個滋味兒!

兩人越喝越是投契,言談甚歡。

其餘幾人就是不滋味了。

尤其是李元嘉……

說心底話,李元嘉是很想跟房俊打好關係的,不僅僅因為這貨是自己的小舅子。

去年能打上自己的府邸,只為了給他的姐姐出一口氣,撐起腰桿;現在能將這麼大一塊足以傳家百世的良田送給最小的妹子,足以說明這人重視親情。

在這個年代,兄友弟恭是跟孝順父母一樣的良好品德,在深受儒家文化影響的世人看來,能夠擁有這樣良好品德的人,在其他方面也不會差到哪裡去。

更別說,一個照面就敢將當年的長安第一紈絝給敲斷了腿……

可不知為什麼,在房俊面前,他總是有些心虛。

李元嘉滿心糾結,想了半天,最後他得出一個結論,是因為自己放不開親王的架子。

總是想在房俊面前保持自己的威嚴,偏偏房俊又是個棒槌,根本不吃自己這一套!在旁人眼中,自己是威風凜凜的天潢貴胄,是身份尊貴的皇族親王,但是在房俊眼裡,他啥都不是。

只要惹了他姐姐生氣,照揍不誤……

既然人家根本沒將自己的身份當回事兒,那自己還繃著有什麼用?

對於房氏,他是真心恩愛,所以他願意去接近房氏的親人。

想到這裡,李元嘉深吸口氣,拿起筷子,夾了一塊酸菜裡的五花肉。

“嘶……”這一口咬下去,李元嘉只覺得滿口濃香不肥不膩,簡直了!

等到將口中的肉嚥下去,李元嘉才恨恨的瞪著李元文,怒道:“堂兄,不地道了吧?這麼好吃的肉,你卻口口聲聲不好吃,你啥意思?”

他現在才發現,李元文似乎對每一個菜都挑剔了一番,但是嘴裡根本沒停!

太奸詐了……

李元文不以為然的擺擺手,抿了口小酒,摸著鼓脹的肚子,大大咧咧說道:“兄弟,你這是啥話?咱只是說出來對每一道菜的缺點的看法,希望二郎以後能多多注意,給他家的廚子說一說,精益求精麼,不是更好?某又沒攔著你吃!”

李元嘉翻個白眼,不理這個護食的傢伙,難道這一桌子菜,你還能一個人吃完?便轉頭對房俊說道:“這個五花肉,走的時候給本王拿點,回去給你姐嚐嚐。”

他這話說的很自然,很有至近親屬的味道,並不虛偽客氣。

可是在心裡,卻禁不住在打鼓。

說起來,自己可一向都瞧不起這個小舅子,關係也一直不近,若是這小子犯渾根本不給自己面子,豈不是丟人丟到姥姥家?堂堂韓王殿下跟小舅子要東西,結果人沒給……

李元嘉就有些後悔,莽撞了啊!

可事實上他不知道,他只要將房氏擺出來扎筏子,在房俊這裡幾乎就不存在任何拒絕的可能。

房俊就點點頭:“那是自然,肥的瘦的五花的,還有這拆骨肉,豬血,待會兒自會讓家僕給我姐送去,順帶也會打發廚子過去,教教你府裡的廚子怎麼料理這些東西。”

心底很是欣喜。

這幾位,可都是身份不凡的皇族子弟,只要他們接受了豬肉,這個潮流必然會盛行開來。

這以往農家窮戶的食物,也能搬上貴人們的飯桌,必將導致養豬的興起。

也算是為那些窮苦人家開闢一項財源吧。

雖然不會因此大富大貴發家致富,但是憑藉勤勞能多一份收益,總是好的。

世界不會因誰而輕易改變,但房俊相信只要努力,總是會在潛移默化之間,發生一些積極而美好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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