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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你快回去吧,不用送了,我自己回招待所就行了。”

“好吧,那你路上小心點啊。”

“知道了,姐你回去吧,明天我再來找你。”

“好,真是太謝謝你了,真的,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說了。”

“有什麼謝的,咱們是親姐弟,都是應該的。行了,回去吧,我走了!”

好不容易把姐姐勸回去後,曹志強才推上廠裡給他配的腳踏車,在姐姐曹佳佳的目光中慢慢離開。

因為天黑,路不好走,所以曹志強沒有直接騎腳踏車,而是推著腳踏車慢慢走,準備到大馬路上再騎車。

正好,推著車走一走,一路上也好想想心事。

目前看來,一切都挺順利。

這除了多了自己這個強力外援外,最重要的原因,還是姐姐跟姐夫都想走。

沒錯,其實在曹志強來之前,最害怕的就是這倆人不想走,那他就沒轍了。

還有,大概是現在的寧靜,讓曹志強的心也冷靜下來,他開始真正的考慮了一下自己此行的所作所為。

或者說,他開始反思,自己為什麼要來這裡,為什麼要幫那個親姐姐。

雖然之前呢,曹志強對自己說,找親姐跟姐夫過來,是為了多點可靠的幫手。

可實際上呢,那不過是自欺欺人罷了。

這年頭,親兒子都未必靠譜,更別說旁系的親姐姐,以及更遠的親姐夫了。

最重要的是,不說自己這個穿越客了,哪怕是前身,跟那個姐姐也十幾年沒見了,雙方就算又感情,十幾年過去,也早就淡了。

所以從現實角度看,或者從功利角度看,曹志強此行根本是多此一舉。

那曹志強為何不遠千里,花費大代價過來,還要花費更大代價把姐姐姐夫一家接回京城呢?

“是報恩吧,或許是良心?

總之,我用了你的身體,重新活了一次,那我覺得,我有義務幫你姐一次。

如果真的不管不顧,這確實有些讓我良心難安啊。”

是的,直到現在,曹志強才終於明白了自己的內心。

他之所以過來,根本不是什麼姐弟情,只是不想讓自己的良心難過。

雖然曹志強總是說,好人不長命,好人沒好報,可實際上呢,他在本質上還算是一個好人,他的良心也沒有完全被狗吃掉,還是剩下那麼點的。

曹志強既然穿越過來,借體重生,那他覺得吧,就不應該完全不管這個身體的那些家庭關係。

就比如這個曹佳佳,嚴格來說,她才是曹家唯一的倖存者,所以曹志強覺得自己有義務拉她一把。

他這麼做,不為了誰,只是為了讓自己覺得好過而已。

只是曹志強在穿越前,就也算是個年輕人,並不是那種性格定型的中年人,還有些口謙體正直,因此他才下意識的迴避自己做好事跟報恩的想法,下意識找了一堆功利性的理由。

比如找姐姐跟姐夫回來,可以幫自己忙,更可靠等等,這都是他為自己好心辦好事兒而找的藉口。

之前,他一直自己騙自己,直到事情進展順利,又藉助這片寧靜的夜色,他才幡然醒悟。

“但求心安而已,反正不過舉手之勞罷了。”

“當然了,要是親姐一家爛泥糊不上牆,我也不可能扶姐到底。”

“說到底,也要他們自己爭氣才是,不過目前看來還不錯,至少還都有腦子,就不知道以後會如何了。”

“算了,走一步看一步,好歹是自己現在的親戚,能拉一把是一把。”

“如果他們真的智商線上,想必應該知道該如何取捨,如何把握住我這個機會。”

“所以說,自己真是個好人啊,我還以為我的良心早就沒了呢。”

想到這裡,曹志強忍不住笑出聲。

可就在這時,忽然一個聲音從前面傳出來:“誰?”

緊接著,一道手電筒的亮光打過來,打的曹志強有些眼睛掙不開,下意識的拿手擋在眼前。

等曹志強適應了亮光,順著光亮一看,卻忽然愣住了,下意識的開口:“青紅爸爸?吳澤民?”

沒錯,剛剛拿手電筒照自己的,正是之前見過的,那位攔住瘸腿男人的短髮中年男子。

本來曹志強就覺得他長得有點眼熟,自從見到青紅之後,立刻就認出來了。

這個中年男子,不就是青紅的父親吳澤民嗎?

“咦?”那個拿手電筒的男子,也就是吳澤民疑惑的看了看曹志強,“你是誰?怎麼知道我名字的?”

“是這樣。”曹志強直接道,“曹佳佳你認識吧?跟您夫人在一個醫院,她是那裡的護士。”

“曹佳佳?護士?”

吳澤民皺著眉頭想了想,然後點點頭。

“哦,你說的是曹護士啊,她的確跟我是一個廠的。

然後呢,她確實跟我愛人是同事,都在我們廠的職工醫院上班。

而且啊,我們也都住在一個地方,兩家離的也不遠,大家以前還一起吃過飯呢。

還有,我記得曹護士的愛人姓夏,夏思明,是吧?”

“沒錯!”曹志強笑了笑道:“夏思明是我姐夫,我是曹佳佳的弟弟,親弟弟。”

一聽這話,吳澤民走進曹志強,仔細看了看曹志強:“你是曹護士的親弟弟?奇怪,從沒聽說她還有個弟弟啊?”

“那是因為我們十幾年沒見了。”曹志強微微一笑,“我跟我姐都是北平人,當年我姐過來後,就一直沒回去過,我那時候小,也來不了。

這一次呢,正好我被派來這邊的赤光廠做調研,就順便過來探望一下姐姐跟姐夫。”

“哦,這樣啊。”吳澤民點點頭,“那感情好啊,一家人能團聚見面,很好嘛。”

緊接著,他又狐疑的看著曹志強道:“不對,就算這樣,之前我們又沒見過,你怎麼知道我名字的?還有,你又怎麼知道我女兒叫什麼的?”

早有準備的曹志強微微一笑道:“因為之前我姐姐的鄰居家有人上門鬧事,很多人在吵架,我跟姐姐也出去看過。

那時候呢,我也在場,我親眼看到您攔住了一個腿腳不太好的大叔。

因為我都不認識你們,所以我姐姐就在旁邊給我介紹了一下您的情況,還說了顧叔叔家的情況。

至於您女兒,您女兒當時也來了,我也看到她了,她當時穿一個紅毛衣,戴蘭套袖,一頭短髮,對吧?

青紅這個名字,也是我姐告訴我的。

我不光知道青紅,我還知道顧叔叔家的女兒叫小珍呢。”

“哦,原來是這樣啊。”吳澤民這才面色有所緩和,“唉,見笑了,剛剛讓你看笑話了。”

曹志強笑了笑:“沒什麼,我反而覺得叔叔您之前的做法很對,而且很明事理。

在那種情況下,的確要先把人攔住,先把孩子找到才對,繼續在那吵下去,除了弄的大家都下不來臺,根本毫無用處。

對了,您這麼晚才回來,是幫著去找人了?

是幫忙找那個跟人私奔的小珍?也就是您女兒的好閨蜜?”

“閨蜜?哦,對,是閨蜜。”吳澤民點點頭。

“人找到了嗎?”曹志強問。

“沒有,要找到人,我還用這麼晚一個人回來麼?早跟老顧他們一起回來了。”吳澤民搖搖頭。

說到這,吳澤民嘆口氣:“你說這小珍也是,好好的一個姑娘家,招呼也不打一聲,直接就跟個臭小子跑了,弄的我們大人都……算了,不說了,跟你說不著。”

說到這,吳澤民擺擺手:“既然你是北平來的,還是曹護士的弟弟,那我可要提醒你一下啊。

這邊的情況跟北平可不一樣,路可特別不好走的嘞。

尤其是天黑以後,潮溼路滑,路燈也暗,更不好走。

還有還有,這裡還有不少地痞流氓,你一個生面孔的外地人,一個人走夜路,一不小心遇到那些壞人,弄不好要出問題的。”

緊接著,吳澤民把自己的手電遞給曹志強:“那,這手電給你,起碼有個光,不容易迷路。

而且這手電筒上,還有我們新興光學儀器廠的名字,能發手電筒的,基本都是我這樣的老職工。

所以啊,真要是有本地小流氓出來攔你路,你就把手電筒上的字給他們看看,他們一看這字兒,就知道你是我們廠的,一般就不會動你了。

總之,你是外地人,還是早點回去歇著,別到處亂走,這邊不比你們京城,晚上亂著呢。”

曹志強接過手電筒,抬頭問吳澤民:“手電筒給我了,那你怎麼辦?”

“沒事兒,我這都到家了。”吳澤民一擺手,“我家就在附近,這邊的路我也熟,我閉著眼都能到家,你是外地人,不熟路,別出點什麼事兒,還是你拿著用吧。”

曹志強眨眨眼:“那,您能讓我認認您家門嗎?以後好還你手電啊?”

“不用那麼麻煩。”吳澤民擺擺手,“回頭你給你姐姐就行,她會還給我們的,畢竟她跟我愛人在一個醫院,抬頭不見低頭見。

行了,別說了,趁現在天色還不算太晚,趕緊走吧,早點回去,別出來了。”

說完,吳澤民就背起雙手,一步一個腳印的離開了。

一直等吳澤民走遠了,曹志強才低頭看了看手中的手電筒,搖了搖頭,輕輕嘆了口氣。

“這麼看來,其實青紅爸爸人不錯,只是一面對自己的女兒,就變了一個人,完全成了專制的代名詞。

真要算起來,青紅的悲劇,至少有一半以上是你這個當爹的責任。

由此看來,大叔你的本質不壞,只是鑽了牛角尖,害人害己罷了。

所以說,多謝了,大叔。

哪怕為了今晚的這個手電筒之恩,我也不會讓你們家青紅出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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