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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曹志強用盡量壓低的聲音。

配合著吉他的伴奏。

把《好想愛這個世界啊》這首號稱是轉為抑鬱症患者而作的神曲。

在這個十八線開外的小縣城的醫院病房裡,為了一個剛剛自殺未遂的,名叫青紅的女孩子演唱了出來。

這也是這首歌,在這個世界上的第一次出現。

雖然聽眾只有一個,不過曹志強覺得,這已經足夠了。

一曲終了之後,青紅忽然主動問:“唱的真好,這叫什麼名字來著?”

曹志強笑了笑道:“歌曲的名字叫《好想愛這個世界啊》。”

“這真是你寫的?”青紅又問。

曹志強笑著點點頭:“如假包換。”

“沒想到你這麼厲害。”青紅道,“你這首歌的水平,不比港臺歌星差。”

“港臺歌星?”曹志強微微一笑,“不是我吹,現在的那些港臺歌星啊,真要到了現場跟我比,沒一個能打的。”

這倒不是曹志強說大話,而是真的。

因為曹志強不光有頂級吉他技能,還有金嗓子天賦,再加上後世的知名歌曲,現在的那票主要靠翻唱歐美跟東瀛的那群港臺歌手,還真沒一個有比的上他的。

哪怕是蔡琴跟鄧麗君來了也沒用。

不過很顯然,青紅並不懂裡面的門道,只以為曹志強在吹牛,所以忍不住還是抿嘴笑了起來。

曹志強連忙道:“你看,你笑了!你笑起來真好看,應該多笑一笑才對啊。”

一聽這話,青紅咬嘴低頭,似乎有些害羞:“謝謝你。”

“沒什麼。”曹志強道,“能看到你笑,我這首歌就值了。”

青紅再次抿嘴一笑,然後忽然抬頭問:“你是不是喜歡我?”

“啊?”

曹志強一愣,一時不知道該說什麼好。

“這個,那個,嗯,其實你誤會了,我只是,只是適逢其會,樂於助人……”

“你能帶我走麼?”青紅又問,“帶我走,我就做你的女人。”

曹志強眨眨眼:“啊?你說什麼?”

青紅表情嚴肅,定定的看著曹志強道:“我說,只要你肯帶我走,帶我離開這個地方,走的遠遠的,我,我就願意當你的女人,決不食言。”

曹志強略微一皺眉,放下吉他道:“你知道你在說什麼嗎?”

“知道。”青紅點點頭,“我是認真的。”

“能說說為什麼嗎?”曹志強問。

“沒有為什麼。”青紅轉過頭,重新看著天花板,兩眼無神的道,“我就是,不想留在這裡了。”

曹志強想了想道:“你都不熟悉我,就要我帶你走?不怕我把你給賣了?”

“你不會。”青紅扭過頭,看著曹志強微微一笑,“雖然我不熟悉你,但我知道你是好人。”

曹志強立刻皺眉沉下臉:“胡說八道,我可不是好人!我是壞人,你看錯人了!”

青紅再次抿嘴一笑:“就算你是壞人,就算你把我賣了,我也認了,不會怪你。”

頓了頓後,青紅繼續道:“而且,不管你把我怎麼樣,都比讓我繼續留在這裡好。”

曹志強皺眉:“那你爸媽……”

“別告訴他們。”青紅連忙搖搖頭道,“不要告訴他們,我們跟小珍一樣,偷偷的走。”

略微一頓後,青紅繼續道:“我知道你能做到,你,你的話,你肯定能做到的。”

曹志強想了想,然後深吸口氣,嚴肅的看著青紅道:“你確定麼?”

青紅點了點頭:“我很確定!”

“不後悔?”

“不後悔!”

聽了青紅的話之後,曹志強再次做了個深呼吸。

然後鄭重點頭道:“好吧,既然你主意已定,那我就帶你走,咱們悄悄的去北平,誰也不告訴,可以麼?”

“當然可以。”青紅笑了,“這就是我想要的!”

“不過。”曹志強道,“帶你走可以,但以後你都要聽我的話,可以麼?”

“當然。”青紅面無表情的道,“你帶我走,我就答應做你的女人,既然是你的女人,當然要聽你的話。”

“我不是那個意思。”曹志強搖搖頭。

“青紅你放心,我不會趁人之危,也不會逼你做我的女人。

我的意思是,帶你走可以,但這一路上呢,你要聽從我的安排,受我的管束。

不能我帶你走之後,你再不聽話的私下亂跑亂來,這樣的話我可不幹。

因為那樣的話,你會有危險,我既沒法跟你家人交代不說,還會內心有愧,覺得是我害了你,懂我意思麼?”

“你放心好了。”青紅道,“只要你帶我走,我會聽你話,不會亂跑亂來的。”

略微一頓後,青紅又輕輕道:“而且,我相信你不會害我,聽你的話,應該沒錯。”

曹志強沒好氣的反問:“我不會害你?你哪來的自信?”

青紅略微一愣,然後再次抿嘴一笑,低下頭道:“因為,因為你剛剛給我唱歌的時候很有感情;還因為,因為那天你握住我手的時候,很用力很用力,你很擔心,我,我能感覺出來。”

曹志強張了張嘴,然後搖了搖頭:“那你肯定是誤會了。”

“誤會就誤會吧。”吳青紅抬頭看著曹志強道,“總之,你帶我走,我就是你的了!”

曹志強想了想,點點頭:“好吧,我帶你走,只要你聽話就行。”

吳青紅展顏一笑:“好啊,我一定聽你的!”

曹志強笑了笑,站起來道:“那首先,你在這好好歇著,別亂跑,我去通知你媽媽,帶她來這裡看你。”

“啊?”青紅一愣,“可是,可是你剛剛不是說,要悄悄帶我走,誰也不告訴嗎?怎麼還讓我媽來?

“別急。”曹志強微微一笑。

緊接著,曹志強彎下腰,在她耳邊輕聲道:“青紅,私奔這件事得從長計議。

如果我現在帶你走,他們肯定知道是我乾的。

我是有正經單位的人,他們一旦報警,很快就能查到我的單位,進而找到我。

所以,你要想避開你父母,悄悄跟我遠走高飛,不被你父母找到,我們就得好好計劃一下。

比如說,我先假裝離開這個城市,讓大家都不再關注我,然後過兩天,大家都放鬆警惕的時候,我再偷偷回來帶你走。

這樣的話,就算你失蹤了,一時半會也沒人會懷疑到我身上,不會透過我,而輕易找到你,你看如何?”

“好主意。”青紅點點頭,“這主意好,我聽你的。”

曹志強笑了笑,把吉他拿下來,放到病床旁邊的地板上:“這算是我的信物,我把這個留在這裡,你可以放心了吧?”

吳青紅看了看曹志強遞過來的吉他,抿嘴一笑,抬頭對曹志強點點頭:“我放心,不過,你把這個留在這裡,合適麼?”

“當然合適。”曹志強一邊給吉他裝進袋子裡,一邊道,“我要出去辦事兒,還要先離開這裡,這個就暫時留在這裡吧。

回頭我走了,你只要看到這個,就等於看到我,就不會胡思亂想,以為我不要你了。

總而言之,我不在的時候,你千萬千萬別亂來,不要再玩割腕自殺了,要真出了事,我,我會心疼的!”

吳青紅雙手攥緊,臉色有些發紅的低下頭,小聲道:“你,你放心好了,我不會做傻事的,不會了。”

“那就這麼說定了!”說完這句,曹志強把裝進袋子的吉他放在病床斜對面,然後就要轉身離開。

可吳青紅忽然道:“等等。”

“嗯?還有事兒?”曹志強扭頭道。

吳青紅抿了抿嘴,用眼睛看了看放在床頭櫃上的那件羊絨大衣:“你的外套,穿上再走,外面涼。”

曹志強愣了愣,扭頭看了看那件已經被雨淋溼的外逃,然後笑著搖搖頭:“算了,外套都溼透了,我不穿更方便,不如就一起留在這吧,見衣如見我。

行了,你好好休息,不要胡思亂想,我走了,一會兒就帶你老媽來看你。”

再次一笑後,曹志強就走出了病房。

出病房後,曹志強匯合了在外面抽菸的王師傅,重新坐車離開。

是的,曹志強沒騙青紅,他是真的打算帶青紅離開這裡,真的打算帶她私奔。

因為他知道,青紅繼續留在這裡,只會讓她的抑鬱症變的更加嚴重。

只有離開了這個讓她傷心的地方,讓她去一個陌生的,沒有人認識她,尤其是沒有父親與小根的地方,才能有一個更加健康向上的新生活,也才能讓她擺脫抑鬱症的魔抓。

至於讓她做自己的女人嘛,這個事情可以再議,至少目前來說,他暫時還沒這個想法。

不是曹志強為人多麼正派,或者不喜歡趁人之危這些理由。

開玩笑,曹志強最喜歡趁人之危了,畢竟這可是曹家的真傳啊。

不想趁機讓青紅做自己女人的原因,其實很簡單,歸納起來就倆字——可憐!

沒錯,曹志強只是單純的可憐青紅,只是單純想讓青紅擺脫悲慘的人生而已。

或者說,讓青紅擺脫那個悲慘的結局,是曹志強青少年時代的一個怨念。

沒有機會跟能力就罷了,既然現在有了機會跟能力,他當然要完成這個心願。

哪怕這麼做,有點聖母嫌疑,他也在所不惜。

其實說白了,什麼聖母不聖母的,歸根到底,不還是一種自嗨跟自我滿足嗎?

拯救青紅的過程,讓曹志強很滿足,還有一種填補遺憾的感覺,這就足夠了。

說白了,幫助青紅的過程,讓曹志強很開心,很滿足,也很享受,並且也真心希望青紅能獲得幸福。

就好像看電影,希望主人公獲得美滿的結局,看到這裡就很開心一樣。

這,才是曹志強做這一切的動力跟動機。

至於別人怎麼想,那他就不管了,也懶得管。

而且,帶青紅私奔,帶她遠走他鄉,進而讓她獲得幸福,想想就帶感啊。

之前的人生裡,曹志強還從沒帶著妹子私奔過呢,這次正好順便圓了這個夢了。

不過,就算要帶青紅私奔,曹志強也不可能不管不顧,想一出是一出的就帶她跑,他可不是呂軍那個坑貨。

呂軍帶著小珍私奔,就是一時衝動而已,根本沒多做考慮,既沒有長遠規劃,也沒有維持生活的能力。

在電影裡,小珍為何後來被找回來了?還不是因為倆人私奔上海之後,都只顧著玩,不管賺錢,然後等呂軍帶出去的錢花沒了,倆人生活沒了著落,這才重新回來的嗎?

由此可見,真正的私奔,光有動機跟想法是沒用的,你還得有私奔的能力。

最關鍵的,你得有錢。

沒錢的私奔,只是一地雞毛,如果不能克服困難,早晚還要回來。

就好比青紅,她早就想反抗父親了,卻一直反抗不了。

為啥反抗不了?

還不是因為青紅沒有經濟能力麼?

要是青紅能自己賺錢了,她就有了反抗父親的能力,自然就不會回來了。

在影片中,青紅父親為啥要阻止青紅去工廠實習?為此還找老婆給她開病假條?

就因為吳澤民很清楚,一旦吳青紅去工廠實習了,就會有收入,而且還會住工廠宿舍,會脫離他這個父親的掌控。

而吳澤民不想放開青紅,尤其怕青紅跟小根在外面繼續搞在一起,所以才做了這樣的決定。

也就是這個做法,讓青紅更加鬱悶,不惜以絕食抗議。

可曹志強可不一樣,他要錢有錢,要能力有能力。

他要是帶青紅私奔,絕對不會虎頭蛇尾,一定會讓她過的好好的,也會給他安排的好好的。

不過,曹志強帶青紅私奔,也有問題。

最大的問題在於,他是有跟腳的,不像呂軍那個無業遊民,無牽無掛的很難找到。

曹志強是有正經單位的,如果青紅失蹤了,青紅父親懷疑到他頭上,再順藤摸瓜,一定能找到他的。

當然了,曹志強也不怕他們找到自己。

青紅已經十九歲了,是成年人了,如果是她自己的意志出走,那就不存在拐帶一說。

所以說,曹志強並不怕青紅父親報警,因為這本就不是犯罪。

實際上,一旦青紅失蹤,曹志強從沒想過讓青紅父母懷疑不到他頭上,也沒想過讓青紅父母找不到他。

他帶青紅私奔,只是想能儘量減少青紅父母找到自己的時間,以及增加他們找到自己的困難。

不為別的,就是想讓青紅父母,尤其是青紅父親多難受一會兒,長點教訓。

畢竟青紅會變成這個樣子,吳澤民這個父親的責任,至少佔了八成。

雖然吳澤民也是好意,但他的好意,在青紅眼中看來,卻相當牴觸跟厭煩。

因此,帶青紅私奔,讓吳澤民多難受一下,長一個教訓,讓他明白自己錯在哪兒,最好不過。

要知道,就算吳澤民懷疑到曹志強頭上,可等他反應過來的時候,曹志強估計已經跟青紅在北平了。

吳澤民想要驗證自己的懷疑,只能去北平看看。

可問題在於,從這去北平的火車票可不便宜,至少得花他們一兩個月的工資。

而且去北平的距離很遠,這一路上可不是一般的遭罪。

曹志強可不相信,青紅父母能坐的起飛機。

唉,為了青紅,我可真是操碎了心。

要不是看在你長得漂亮,還是我曾經逝去的青春之一的份上,我,我才不管你呢,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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