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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警察聽到李晨這麼說話,也知道自己沒有辦法再審下去。

“王隊。”

年長的輔警推開隔壁的辦公室走了進去。

被叫王隊的人抬起頭來,看到來人後露出笑容:“老李,事情解決了麼?”

“先動手的那邊已經承認了自己的錯誤,被打還手的那個小姑娘不願意接受調解,情願被治安處罰也要將對方拉下水。”

王隊聞言後皺起眉頭:“那就各打五十大板好了。”

“打不了。”

“另一個動手的,他認為自己的行為是見義勇為和正當防衛,對我們的行政不認可,拒絕簽字,還說他會提起行政訴訟。”

王隊一聽這話臉色正常:“那就好好的跟他聊一聊嘛,跟他談談這件事情的嚴重性。”

姓李的輔警聞言搖了搖頭說道:“那小子是個律師,聊不下去。”

“律師?”

王隊聞言放下手中的筆站起身來,隨後站起身來:“我去看看。”

王隊站起身來,李輔警跟在他的身後。

眾所周知。

在一般的情況下,審訊由一名輔警和一名警察組成,一個負責審訊問話一個負責記錄,一文一武。

你要是配合他們問話,他們會十分溫柔的對你講話,你要是不配合…

輔警同志就會單獨跟你聊一聊…

而現在,由於李晨的身份特殊性,輔警不知道怎麼去跟他聊。

辦公室的門被推開,裡面的警察看到來人站起身來:“王隊。”

王隊點了點頭,用犀利的目光看向李晨:“你對我們的行政處理結果不滿意?”

“沒錯。”

李晨毫不畏懼的開口說道:“我的行為絕不可能是互毆。”

王隊看他這麼囂張也是有點生氣。

本來就是一個很簡單的事情,治安處罰又不是給你定義為刑事案件,籤個字交個罰金也就沒什麼事了。

“我可以告訴你,你的行為就是互毆。”

“被你打的那個人已經構成了輕傷,你可要想清楚。”

王隊看向李晨帶有威脅的語氣說道:“公共場合與人大打出手,這本身就是一種違法行為,是要坐牢的!”

聽到對方這麼說,李晨也是面不甘示弱的說道:“我說過,我學過法律。”

“如果你們武協部門認為我是互毆,那可以按照你們的程式把案件交到地檢署,然後在由法院來審理好了。”

王隊聞言露出自己的笑容:“本來就只是一件普通的案件,人家那邊也已經承認了自己的錯誤…”

“他們本來就是有有錯方。”

“是有錯方不假,可你也不該動手。”

“有關於正當防衛,司法最新解釋有一條明文規定。”

“對於過錯的一方先動手且手段明顯過激,或者一方先動手,在對方努力避免衝突的情況下仍繼續侵害,還擊一方造成對方傷害的,一般應當認定為正當防衛。故意挑撥對方實施不法侵害,藉機傷害對方的,一般不認定為正當防衛。”

“在這起案件中,我並沒有進行挑撥,只是想要拉開雙方制止衝突。”

“而對方卻對我大打出手,在這種情況下,我的還擊就是正當防衛。”

這是最高地檢署和武協部下的通知,是為了更好的保護個人利益不被損害。

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前一陣子被鬧得沸沸揚揚的燒烤案。

當時行兇者的暴徒手段極其殘忍,而圍觀的卻沒有一個人敢出手製止。

為什麼?

不敢。

面對這種過激的行為,勸肯定是勸不住的。

可真要動手,那就很有可能會被判定成互毆。

總不能自己被打還不還手吧?

與其是這樣,還不如放任不管。

這年頭見義勇為把自己牽連進去的,可不在少數。

網際網路時代,一些普通的案件被放到了網上,很快就能夠迅速發酵並擴大。

為什麼?

是因為看熱鬧不嫌事大?

那是因為公民對如何正常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的不滿。

在這種情況下,司法就必須得改進,也必須得去進步。

當然了,這種司法實踐還是需要過程,慢慢才能更加的完善。

聊不下去……

王隊看著李晨露出一副無奈的樣子:“那你怎麼想怎麼辦?”

“我只是想得到一個公平的處理意見。”

“如果見義勇為成了一種過錯,那以後誰還會見義勇為?”

李晨看著他們露出一副十分嚴肅的面孔。

王隊聞言點了點頭:“你們這邊沒有什麼損害,輕傷都構不成。”

“我的頭部受到了撞擊。”

李晨見狀揉了揉自己的額頭:“當時,那個男人一腳踹在我的身上,我的頭部撞擊到了前排的座位上,得先檢查一下再說。”

王隊:…………

“那個姑娘也得去醫院檢查一下吧?”

坐在警車後排,李晨開口問道前排的警察:“畢竟,那麼大一個耳光,要是有什麼後遺症呢?”

“你差不多行了。”

李晨聞言正色的說道:“我們兩個人是同一件案子,她也是受害者,同樣屬於正當防衛,司法……”

“好了好了。”

王隊聞言後急忙開口打斷:“小張,去把那個姑娘也帶下來。”

“還有打人的,也帶下來,都去醫院驗個傷。”

見到李晨在那裡咄咄不休,王隊便開口補充了一句。

既然你想驗傷,那乾脆都去驗傷好了,這樣才公平。

“施暴者驗傷有什麼用,把他們弄死都是正當防衛。”

聽到他這麼說,李晨坐在後排小聲嘀咕道。

“你說什麼?”

“我說我頭疼。”

王隊扭頭看了他一眼。

你頭疼個屁,看你這精神狀態比我還要好。

不一會,被打的那個小姑娘便被警察給帶了下來。

她剛開始也是有點懵。

不是說好的簽字就能把自己放了,幹嘛還要去醫院呢?

而她之所以堅持不和解,就是想要給對方留下案底。

相比於自己,他們的行為應該更加嚴重。

女孩被帶下來後安排在了李晨的那輛警車上。

輔警坐到他兩人的中間,習慣性的說了一句:“不許接頭接耳。”

“警察同志,我們又不是犯人,你這個行為可是不對的。”

李晨聽他說完便是開口說道:“如果你把我們兩個當成嫌疑犯,可以用兩輛警車分別開來。”

輔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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