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王振興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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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警長被老法醫這麼一頓痛罵,火氣頓時上來:“他有可能在別的地方作案?別忘了最早我們有過這種推理。”
“你的這種想法更是站不住腳,如果陸磊在別的地方作案。作案時間呢?他完全沒有作案時間。”
胡警長看到自己找到的證據被老法醫一一反駁,心中頓時沒了主意。因為他太明白其中的厲害。
三天日期馬上就到了,如果這件案子草草收場,他必然會受到處分。
為了烏紗帽,也要把陸磊活活釘死在這件案子上。
“老耿,你現在來說什麼都沒用了,我現在有人證,物證。全部指認陸磊就是犯罪嫌疑人。但這些都存在的話,你所有的疑點全部都沒用了。”
“那可不一定!”
就在此時一陣輕煙從門外飄過,緩緩走來一箇中年男人,男人嘴中叼著一根香菸,身上穿著一套白色西裝。
胡警長看到此人走來,全身頓時警戒起來:“你是什麼人?”
中年男人走到胡警長面前,從懷中拿出一個證件:“深藍!”
胡警長仔細看到證件,果然寫著兩個大字:“深藍!”
在大字的下面寫著一行小字:“深藍異能小組組長王振興。”
在場的兩個人頭一次聽說這個小組,一臉茫然看著眼前的中年男人。
“深藍異能小組?”胡警長露出看到精神病的鄙視感,正要撥通電話。
卻突然被王振興給蓋上了:“我知道你在做什麼。我告訴你,我的官銜比你大,你要是這麼做了,可要承擔後果的。”
聽到王振興這麼說,胡警長更以為眼前的人是精神病,他掙脫王振興的手,還是撥通了電話:“喂,精神病院麼?你們最近有沒有病人偷偷出院了。沒有?這裡還有一個精神病,竟然說自己是深藍異能小組組長。你們馬上過來?好了,我等你們。”
王振興看到胡警長竟然這麼做,他不但沒有發火。反而在旁邊找一個椅子安穩地坐下來。
胡警長和老法醫看到王振興如此鎮定,覺得有些蹊蹺。或許是真的精神病吧。
可真的是精神病的話,現在表現的那樣也太穩重了。
難道精神病都像他這樣?
胡警長和老法醫看到王振興沒有傷害任何人,而是安穩地坐在椅子上。
開始接著討論案情。
這時候老法醫接著開口問道:“胡組長,我知道你說的證據是小東北的口供和那支錄音筆。可那兩個證據就沒有弄虛作假的成分麼?”
胡警長此刻立功心切:“怎麼會有弄虛作假的成分?一個小小的陸磊還被黎明集團記恨上,這絕對不可能!”
“別忘了這件案子都是圍繞在黎明集團,如果中間有人撒謊,再製造出一個虛假的證據,換作誰會知道?”
“可他們為什麼這樣做?”
“對啊!陸磊在黎明集團只是一個普通的員工,不值得他們這麼做。”
這時候王振興突然插話:“陸磊在黎明集團或許不是一個普通的員工。”
“你說什麼?”老法醫聽到王振興這麼一說,好像這件案子有某些東西也隨之掀開一角。不再是鐵板一塊。
可是胡警長卻不以為然:“你跟精神病搭什麼話?”
“或許他說得是對的,如果陸磊在黎明集團不是普通的員工,這麼做就合理了。”雖然胡警長覺得王振興是瘋言瘋語,但是老法醫卻覺得王振興的話是有一些道理的。
“我看你也是瘋了。”胡警長狠狠瞥了老法醫一眼,轉身就要往審訊室走去:“這件案子的犯罪嫌疑人就是陸磊,他先把兩名被害人先活活凍死,再進行高溫烹煮,為了混淆警方視線,讓警方的犯罪時間產生錯誤的推理。這一點他的確做到了。之後他又潛入公安內部,成為專案組組員,企圖瞭解公安隊伍對這個案件破獲程度,以進行非法的破壞和打擊,對整個公安系統造成不可磨滅的影響。”
王振興聽到胡警長竟然對陸磊進行這樣的定型,心中暗暗慶幸,要不是自己來了。陸磊必然死在這裡。可是他來了,他來了就不一樣了。
“胡正立,如果你真的把這樣的案子結了,你不但烏紗帽丟了,就連你的公職都會沒了。你信不信?明明你很愚蠢,沒想到還心腸狠毒。有一個詞就叫又傻又壞,就是說你這種人。”
這句話頓時讓王警長髮怒起來:“王振興,你不要以為你是精神病,就可以肆意妄為。我知道你為什麼來的,我告訴你,你不但陸磊都救不了,就連你自己都自身難保。”
就在他的話音剛落,一輛救護車突然出現在公安局的外面,從上面走來三個十分魁梧的護工,護工全身穿著淡藍色的工作服,嘴上戴著口罩。
“你們說的精神病人在哪?”
胡警長的手指指向王振興:“就是他。把他帶走吧!”
護工此時看到坐在椅子上的王振興,不但沒有做出任何動作,反而呆呆地站在那裡。
這一幕不禁讓胡警長的臉色一變。
突然胡警長的電話響了起來。
就在胡警長剛剛把電話接起來的時候,電話裡傳來一位男子的聲音。
“胡正立,案子破得怎麼樣了?”
胡警長聽到聲音就知道是自己的首長打來的:“我們已經抓到了犯罪嫌疑人,有了足夠的證人和證物,隨時都能結案。”
“你說是叫陸磊的?”
他萬萬沒想到就連首長都知道他的名字?
“是!”
“你把他放了吧!”
“什麼?”
胡警長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為什麼?”
“因為他就不可能是兇手。”
“可是他的證據都齊全了,怎麼不可能是他?”
胡警長希望能再做出一些努力,因為這件案子決定了他以後在公安系統中的地位。
“那我問你破獲案子的七何要素是什麼?”
胡警長張口就答:“何事。事件的性質,是否有犯罪事件,是何種犯罪事件。”
“何時。實施犯罪的時間。”
“何地。實施犯罪的地點。”
“何物。實施犯罪時使用的工具。”
“何情。實施犯罪的過程,活動的特點及方式。”
“何因。犯罪的動機、目的。”
“何人。特定的犯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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