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克絲的救贖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二百四十四章 婚書,徐婉寧,金克絲的救贖,書無憂),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已經起身準備離開的大姐,聽到徐婉寧這話後,又一屁股坐在了凳子上。
“妹子,你是不是認識趙建華?”
“我不認識。”徐婉寧如實回答。
看著大姐剛升起希望又垂頭喪氣的模樣,她繼續說道:“不過我倒是聽說很多跟你家類似的事情。男方原本是下鄉的知青,因為不想幹農活兒,就找村裡家庭條件不錯,又長得好看的姑娘結婚,從而達到自己少做農活的目的。”
“高考一恢復,他們憑藉著自己的巧舌如簧,不顧家人的反對也要參加高考。考上大學後,又藉口將來要帶著丈人一家過上好日子,捲走了丈人家裡所有的錢財,隻身一人前往大城市唸書。”
“不知道那趙建華,是不是也是類似的情況?”
徐婉寧自然是編出來的人。
但她口中的原型卻數不勝數,是這年代很多渣男的縮影。
相比較男性,女性也有,但少的可憐。
畢竟,女性一旦嫁人生子後,一部分心思都放在孩子身上了,沒有幾個母親捨得跟自己的孩子長時間分開。
再加上性別不同,力量的懸殊,很多女知青儘管考上了大學,婆家也會出於各種原因不讓去上學,或者就算讓唸書了,也要丈夫甚至一大家子跟著一起,防止媳婦見了外面繁華的世界,更加不願意回到小鄉村了。
大姐一拍大腿,情緒激動。
“可不就是你說的那樣嘛!那趙建華是五年前下鄉的,在鄉下一眾皮小子裡,白白淨淨的長相很是出類拔萃。再加上他知識淵博,在村小學當老師,也不幹啥體力活兒,在我們村兒裡可受歡迎了。喜歡他的小姑娘一大把,最後還是我們春華拿下了。”
徐婉寧沒有錯過,春華聽到這話時的神色。
“如果我沒猜錯的話,您家條件在村子裡數一數二吧?估摸著那趙建華能在村小學當老師,也是您家出了力吧?”
大姐瞅了眼自己的女兒,小聲道:“我這不是想讓女兒的日子好過些嘛。她大伯是村支書,讓一個知青當村小學的老師,還不是一句話的事兒?我們家這樣幫襯他,就是希望他能對春華好一點,結果還不是個白眼兒狼!”
果然……
這春華小姑娘估摸著本來就有心上人,並不喜歡小白臉模樣的趙建設,但家裡人卻認為城裡來的知青跟村裡的窮小夥不一樣,春華嫁給他,那是要過好日子的,硬生生地將兩人拆散,逼著春華嫁給了趙建設。
這種事情在落後偏遠的村子屢見不鮮,沒什麼意外。
“那你們這次來京市的目的是什麼?”
大姐瞅了一眼春華,重重地嘆一口氣。
“這趙建華個死沒良心的,走之前把我們家所有存款都捲走了,說什麼到京市安頓下來以後,就想辦法掙錢,到時候再還給我們。結果我們等了大半年,連他的一封信都沒有等到。”
“這不,春華的弟弟年紀也大了,該談婚論嫁了,可是家裡拿不出錢來。我們就想著來找趙建華要錢。”
結果怎麼著?
之前趙建華拿走的錢沒要回來,反倒將他們借的錢給騙走了。
說到這裡,大姐就恨鐵不成鋼地剜了春華一眼。
她這個傻姑娘,口口聲聲說不歡喜趙建華,不想跟他結婚,結果呢?透著藏著地給他錢。
真是女大不中留。
“大姐,趙建華走之前,一共拿走你們家多少錢?”
大姐豎起三根拇指比了個手勢:“三百塊,整整三百塊啊!”
這年頭,家家戶戶每年能有十幾二十塊的盈餘存起來,就算是相當不錯的家境了,這三百塊,確實不是小數目。
“那你們知道趙建華在哪個學校唸書嗎?”
“華清大學,就是號稱全華國最好的大學!”
大姐的語氣有些激動。
當初教育局的上門送錄取通知書,他們家可在方圓百里都出盡了風頭,多的是羨慕的人家。
誰能想到,最後卻落了這麼個下場。
“華清大學的學生,每個月有二十五塊錢的補貼,還有糧票肉票,如今開學已經三個多月了,每個月月初發放補貼,按理說他已經收到一百塊的補貼了。”
“更何況他進京不過幾個月的時間,就算是花銷再大,也不至於將三百塊花完。我覺得你們追回這筆錢的可能性很大。”
大姐聞言,一把握住徐婉寧的手,言辭懇切:“姑娘,姐知道你是個好心人,能不能求你幫幫我?我們進不去華清大學,根本找不到趙建華這個人啊!”
就連春華也一臉期待地看著徐婉寧。
只要能找到趙建華,她一定當著他所有同學的面兒拆穿他的禽獸行徑,讓他身敗名裂!
還有她家的錢,他必須一分不少地還回來!
徐婉寧倒是沒有拒絕。
雖然她不認識趙建華,但她認識許多老師,甚至連華清大學的校長她都熟得很。
要想找到一個學生,還是很容易的。
“對了大姐,你一直說趙建華和你閨女結婚了,他們有結婚證嗎?”
有結婚證和沒有結婚證,意義可完全不同。
大姐搖頭,“我們那地方在山窩窩裡,進一趟城不容易嘞,也就沒幾個人領結婚證。不過我娃她大伯畢竟是村支書,見得多眼界廣,擔心趙建華以後有了好的出路不要我們春華了,所以逼著趙建華寫了一封婚書。”
說著,大家就將婚書拿了出來。
“這是趙建華親筆寫的?”字跡龍飛鳳舞孔武有力,不像是那等子小人能寫出來的。
“這是春華她大伯寫的,不過上面有趙建華的簽名和拇指印呢。”
徐婉寧往下看,果然看到了兩個簽名。
趙建華到底讀過書,寫的字比起歪歪扭扭像蟲子爬的春華好了不少。
另外,婚書上還貼上了一張兩人的一寸合照,合照上印上了兩個人的拇指印。
在律法不算完善的七十年代,這份婚書的力度可不必結婚證小。
“有這個東西,我就能幫春華妹子討回公道了。”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