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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衣衛除了當著幾十人大罵王坤死太監的小旗刁得寶,其餘的都送去興和城勞動改造了,但是他們的腰牌、制服都在。

於是乎,二十個興和軍戰士穿上了飛魚服暫時擔任王坤的護衛。

冒充天子親軍那可是死罪啊!

抓捕監軍,抓捕錦衣衛不也是死罪麼!

既然犯了死罪,那就不介意多犯一些,哈哈哈……

黃毅不在乎,麾下的戰士們更加無所謂。

他們穿上飛魚服拿起繡春刀後,那氣勢比真錦衣衛還要足幾分。

錦衣衛不全部是假的,最起碼有一個如假包換。

這人當然是刁得寶。

他隨軍半個多月,早就服氣了。他知道當面罵監軍太監的後果,根本不想王坤能夠鹹魚翻身。

所以他和興和軍假扮的錦衣衛一樣,嚴密監視王坤的一舉一動。

如果王坤敢有異動,刁得寶就敢揮刀砍了這個死太監。

王坤腦子好使,如何分辨不出眼下的處境,壓根兒沒想玩花樣,根本沒謀劃著逃跑。

因為他知道皇帝欺軟怕硬的性子,明白即便能夠逃回京師,告發了黃毅,等待他的只有死路一條。

即便皇帝給留下一條性命,一個失寵後無權無勢的太監,有可能被其他閹人欺負得生不如死。

所以王坤選擇了相信黃毅,努力配合黃毅得到想要得到的。

興和軍來得突然,打得迅捷,遮蔽戰場做得無可挑剔。

所以跟薛麻子暗通曲款的七個大地主、大鄉紳家根本不知道東窗事發。

鄉間地主、鄉紳經營的莊子、寨子都是有防禦能力的,有些莊子甚至於可以組織上千壯丁打守衛戰。

王坤已經領教了黃毅的無法無天。

他以前或許還覺得謀殺監軍這種誅滅九族的大罪,沒人敢犯。

但是透過這段時間的所見所聞,王坤忽然意識到,皇帝恐怕真的拿黃毅這樣的將領毫無辦法。

誅九族得先抓到人啊!

錦衣衛、東廠敢去興和城或者東山堡抓人嗎?

即便黃毅率領人馬進入了山西又能如何?

誰有本事來興和軍營地裡逮捕主將?

王坤已經得知在宣府發生的一切並沒有捅破天,宣大的文官武將只知道監軍大太監親自入興和營監督剿寇,根本想象不出大太監居然是被裹挾了。

苦也!命也!王坤恨得牙癢癢,可惜毫無辦法!

黃毅吩咐他做事之時,他點頭哈腰小心翼翼,那副神態跟當年伺候萬歲爺差不離。

侯家莊比較大,有幾百戶數千人口,只有侯、馬、孫三個姓氏,七成以上都姓侯。

侯玉文是侯家莊裡說一不二的人物,他讀過書,只可惜止步於童生,連秀才都沒考上,最後只得捐了個監生。

侯家不僅僅擁有良田千傾,還是方圓二百里內最大的糧商。

他們的糧食生意做得很大,包攬了附近三個縣七成以上的糧食買賣。

他們家之所以能夠如此,是因為侯玉文跟薛麻子團伙勾結多年,別人家運糧食進出風險太大,弄不好就是個人財兩空。

別人家在哪兒屯了糧食十有八九會被薛麻子團伙搶劫了。

其他的糧商如果不肯跟侯家統一進貨,說不定能被薛麻子團伙綁票了。

這年頭皇權不下鄉,侯監生就是侯家莊的王法,縣太爺都不敢輕易得罪這樣的大鄉紳。

幾十年了,還就真的沒有誰能夠去侯家莊拿人。

這種莊子甚至於敢緊閉大門對抗朝廷官兵,官兵敢用強,莊子裡的青壯年就敢用石頭、瓦片招呼。

官兵如果真的攻打,莊丁不僅僅敢舞刀弄槍,甚至於還有鳥銃、弗朗機炮開火。

但是,這裡有但是。

當壯丁們見到了錦衣衛,見到縣太爺陪著宣大監軍來了,沒有誰敢關閉大門,侯監生忙不迭帶領十幾個族老、鄉紳出來迎接。

無錯

按理說伸手不打笑臉人啊!

誰知道剛剛把監軍太監請來家中,王大太監就翻臉了,把不明就裡的縣太爺嚇得當場淅瀝瀝……

王坤能夠在幾千上萬太監群體中混成監軍大太監,當然是有手段的。

為了確保兵不血刃,他特意寫了公文命令知縣陪同察訪民情。

事實證明有父母官同行,帶領錦衣衛、官軍進大地主、大鄉紳的寨堡容易多了。

只要把犯事兒的頭頭們拿下,其餘的人一個個都噤若寒蟬,根本沒有誰敢武裝抗法。

兩天而已,住在鄉下的五個通匪的監生、員外、舉人老爺被一網成擒。

接下來王坤再接再厲,直接去縣城抓捕了兩個大東家歸案。

運氣來了擋也擋不住,抄家之時,王坤在被抄的何員外家發現了無生老母的佛像,發現了一百多本白蓮教的邪書。

朝廷腐敗不堪,連抄家這種活兒都幹不好,抄出來的財富往往超過半數被參與者瓜分。

然興和軍少年戰士們幹這種活兒可謂恪盡職守,不僅僅沒人敢私藏,還都竭盡所能顆粒歸倉。

首先他們都識字,抄家時能夠檢查書信,他們還採取區別對待的方法,把被抄家宅子裡的丫鬟、小廝分類。

然後採取威逼利誘的方法逼迫丫鬟、小廝交代主人家藏錢財的地方。

不知道地方不要緊,只需要交代出這個宅子裡最有權力的管家即可。

不怕誰是硬骨頭,三木之下何求不得?

這跟屈打成招有區別,因為杜撰出哪兒藏了金銀細軟根本經不起當場驗證。

事實證明全殲了薛麻子團伙繳獲的金銀財寶和糧食遠遠不如打了七個土豪。

足夠支撐興和軍一年的糧餉到手了!

黃毅發糧餉都是足額,正兵火槍手每個月拿一兩五錢銀子折色外加五斗麥子本色。

騎兵戰士還要多五錢銀子一個月,伍長多拿一兩銀子,小旗官多二兩。

興和軍如今有正兵五千二百,這個數量還在增加之中。

每年僅僅是餉銀就不低於十八萬兩,本色糧食至少三萬餘石。

這些都是正兵戰士按月拿回家的,不包括訓練時的伙食和服裝。

還有盔甲和武器、戰馬、營房的花費。

總而言之,養兵的花費太大了,所以明末絕大多數將領只肯豢養家丁。

因為家丁是私兵,將領去哪兒任職都能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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