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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雲心到了河邊,只看見一字排開三具屍體,就像是手機訊號似的,一個比一個矮。
姜雲心見過太多命案現場,有一個人的有兩個人的,有一家子三四五個人的。
這一排屍體一眼看去,就是一家。
屍體已經做了初步的清理。
剛從潮溼的泥裡拽出來,上面的泥是軟的,用水衝,比較容易沖掉。
如果放在河邊被風吹上一日半日的,覆蓋在身體上的泥土就完全乾了,再想要清理,就更困難了。
差役們都是專業的,知道該怎麼辦。
姜雲心在最高的屍體前蹲下,這就是他們發現的第一具屍體。
是一箇中年男人。
三十到四十歲,還沒有開始腐爛,不過眼睛鼻子耳朵裡全是淤泥,想要徹底清理也沒那麼容易。
方明宴正叫人安排附近的村民過來認人,確定死者的身份,是調查命案的第一步。
除非是無差別殺人,在路上見著誰殺誰,不然的話,大部分的命案,兇手和死者都是認識的,因為種種糾紛,或者情殺仇殺,圖錢滅口,總有一個理由適合你。
姜雲心開始驗屍。
昨晚上荊風華沒來,今天一早從刑獄司趕了過來,跟著換班的人一起過來,還給姜雲心帶了衣服。
此時,正拿著紙和筆蹲在一邊。
“師爺就是一塊磚,哪裡需要哪裡搬。”荊風華搖頭晃腦的:“雲心啊,你看關鍵時候還是我好使吧,怎麼樣,我這個兄弟是不是棒棒的。”
姜雲心無力反駁。
雖然荊風華是一番好意,但是前陣子兩頭騙的行為,還是讓她忍不住把人揍了一頓。
不過揍完了,方明宴給了不少好處費,封口費,感謝費,等等等等,並且表示,等他和姜雲心成親,讓荊風華坐主桌。
要不是荊風華,他和姜雲心之間還不知道要徘徊多久。
從此荊風華在刑獄司,就是個高高在上的存在了,無人可及。
“我一定會在找嫂子這件事情上,好好上心的。”姜雲心說:“人要知恩圖報,我如今抱得美人歸了,也不能看好兄弟形單影隻,孤單可憐啊。”
荊風華笑了,給姜雲心豎了個大拇指。
嘿嘿,你家美人,是挺美。
姜雲心也笑了,那可不是。
可憐遠處,方明宴正跟手下吩咐事情,沒聽見這倆對他的評價。
方大人,是個美人。
估計在整個京城裡,也就只有姜雲心和荊風華會給這麼高的評價了吧。也不知道方明宴知道之後,是開心還是不開心。
姜雲心戴上手套,捏開了屍體的嘴,往裡看了看。
找了一根細長的棍子,在一頭纏上一些棉花,探進了屍體的口腔,鼻腔。
在泥水中溺死,和時候被拋屍放入泥水中,是完全不一樣的。在泥水中溺死的人,掙扎呼吸,鼻中嗓子裡氣管中,都會嗆進泥水。
屍體不是被溺死的,他的口腔鼻腔中雖然不可避免的有泥水進入,但是,都只是表層的,是被埋進泥水之後,留進去的。
另外兩人都是如此。
方明宴將詢問村民的事情安排下去之後,便走了過來。
“驗屍情況如何?”
“三具屍體,皆不是溺亡,他們只是在此處被拋屍。”姜雲心抬起來其中一具屍體的下巴:“致命傷在這裡,非常深的刀傷,幾乎一刀致命。”
屍體的脖子上,一道深深的傷口,但因為時間過長又一直泡在冷水中,早已經沒有血跡,只有洗不乾淨的沾滿泥的蒼白又黑的傷口。
“死者死亡時間,在十天左右。現在天氣涼了,如果是夏天,應該已經腫脹腐爛了。”
溫度低,泡在冰冷的水中,這泥水中又沒有什麼魚蟲,反倒是成了天然的保護層。死者的屍體除了髒了一點,完全沒有腐敗的跡象,在尋常人看來,就像是剛死了沒多久。
但是姜雲心畢竟是專業的,她判斷死亡的諸多細節,不是一樣就能看完。
“三具屍體的死亡時間都在十天左右。”姜雲心說:“第一具,男性,三十五歲左右,割喉傷。除了致命的脖子上的一刀,身上還有多處傷口,是和人搏鬥的時候造成的。背後的一刀也很重,兇手從背後襲擊,但是一刀未能致死,因此又進行了一番搏鬥,在造成了多處傷口之後,被兇手一刀割喉。”
“第二具屍體,一具女屍,年齡三十左右,是被扼死的,脖子上有一圈青紫色,像是柔軟的衣帶,綢緞勒出來的痕跡。”
“第三具屍體,是個少年,只有十一二歲的樣子,是被砸死的。腦袋後面有凹陷,是被一個很重,圓潤的硬物砸的。”
“這三具屍體,應該是一家三口,非常親近的關係。”
薛東揚道:“這是怎麼看出來的?”
不能因為正好三個人,就說人家是一家三口啊。
“男人身上的衣服,和女人,孩子衣服上的補丁,是一個花色。”姜雲心說:“孩子的長相和男人也有幾分相似。”
這種相似,在屍體已經慘白慘白,上面糊著一層洗也洗不乾淨的黑泥的情況下,其實看得不清楚。但是姜雲心看的是骨相,不是表象。
薛東揚蹲下看了看洗得發白泡的有些爛的衣服,還真是。普通老百姓的家裡,衣服有補丁再正常不過了。一般都是有那麼一兩件好一點的,逢年過節或者是有什麼重要的聚會穿,日常的勞作生活中是不捨得穿的,那樣太奢侈了。
來了幾波住在周圍的村民,三個人的身份就弄清了。
果然是一家三口。
就住在老陳他們村子隔壁。
認出三個人的,是一個嬸子。
她看了屍體時候捂住了嘴:“這不是唐奇志嗎?這……沒錯,這是他娘子秋娘,這是小竹子。”
一家三口,整整齊齊。
嬸子往後退了一步,一臉的不可置信:“這怎麼可能,他們不是出遠門去了嗎,怎麼會死了。”
嬸子連忙喊了一聲,幾個同村的人都看了過來,果然都認了出來,真是叫做唐奇志的一家。
方明宴問:“你說這一家出遠門去了,是什麼意思?你最後一次見到他們,是什麼時候。”
嬸子算了算:“有十來天了。他們家就住在我們家後面,大約隔著五六戶人家吧,常見面的。我最後一次見她,是回去的時候看見秋娘在院子裡收拾,就停下聊了幾句。秋娘是遠嫁,說孃家兄弟成親,正好好幾年沒回去了,所以一家子打算去住一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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