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筆放牛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20章 葉隊,我找到證據了,重生後,我成了市委書記的女婿,提筆放牛,書無憂),接著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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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告訴你的?是王金龍還是趙坤?”羅志軍眼神陰冷看著葉默。

“怎麼,你還想回去報復他們?”葉默問道。

“我哪有這個膽子,我就問問而已!”羅志軍嬉皮笑臉道。

“問清楚了,好回去把他們都殺了是吧?”葉默看著羅志軍道。

“不是,你開口閉口就是殺人,我殺誰了我?我告訴你,我哪怕是貪汙了,賭博了,那也是歸反貪局管,幹你一個破刑警什麼事?你告訴我你叫什麼名字,回頭我就讓人撤了你的職!”羅志軍威脅道。

“我叫葉默,現任2.13寧岡公園無頭女屍案專案組組長!”葉默直直盯著羅志軍。

無頭女屍這幾個字一出來,葉默明顯注意到,這個羅志軍臉上露出了心虛的表情。

葉默的這雙眼睛,自從獲得異能之後,就宛如計算機一樣,能夠準確的分析出各種細節。

他就相當於一個人形測謊儀,沒有經過專業訓練的人,在他面前哪怕說了半句謊話,他都能看出來!

“無頭女屍案?和我有什麼關係?”羅志軍不屑道。

“上月21號那天,你收錢回去,經過寧岡公園公交車站,你都幹了什麼?”葉默問道。

“我沒經過寧岡車站啊,我開車直接打牌去了。”羅志軍道。

“清平藥材市場的人親眼看見你開車往寧岡公園公交車站駛去,你為什麼還要撒謊?”葉默問道。

知道自己嘴笨,羅志軍此刻有些著急了。

他意識到對方並非莫名其妙就來抓自己。

此刻,羅志軍額頭上開始冒汗,變的緊張起來。

“你的意思是,人是我殺的?”羅志軍問道。

“你認為呢?”葉默反問道。

“你有證據嗎?”羅志軍看著葉默。

“證據馬上就來,在此之前,我問你,你為什麼要殺她?”葉默問道。

“人不是我殺的!”羅志軍慌張起來。

“人就是你殺的!”葉默用力一拍桌子站起來,大聲喝道:“你使用汽車輪胎防滑鏈的鎖頭攻擊被害人,隨後將其腦袋按在廣告牌上撞擊,最後拖到樹林裡殘忍分屍,你以為這一切就沒人知道?”

葉默故意激怒羅志軍。

果然,在聽到葉默說出的這些話之後,羅志軍渾身都止不住的顫抖起來!

“你有證據嗎?”羅志軍仍舊還是這句話。

“你就是個畜牲,你豬狗不如!”葉默繼續道。

“證據,沒有證據我要告你誹謗,陷害,我要告你,我要你死……”羅志軍受到刺激,開始有些反常了。

“你殺了人,你馬上就要被槍斃了。”葉默繼續道。

“你胡說,你他媽胡說。”羅志軍也激動的站了起來,厲聲大吼。

見到情況差不多了,葉默突然看著羅志軍,說一句誰也想不到的話。

“你為什麼要強姦被害人?”葉默冷冷問道。

“強姦她?”聽到這句話,羅志軍笑了:“你有病吧?”

“我們在被害人體內提取到了DNA資訊,經鑑定,和你枕頭上找到到的毛髮一致!”葉默道。

此話一出,羅志軍徹底炸了,他瘋狂搖晃著雙手,大吼道:“你胡說八道,我根本沒有強姦她,就她那張噁心的臉,送我我都下不去手,你怎麼可能有我的DNA?你分明就是誣陷!”

這句話一出來,林萱心裡瞬間咯噔一下。

那張噁心的臉!

沒錯,羅志軍見過被害人!

但葉默這種行為,正常來說是不能夠作為證據的。

但特殊情況除外!

比如說兇手殺了人,但沒有強姦。

這時候有人指控他強姦,他一氣之下稱自己只是殺了人,但沒有強姦。

那麼,強姦罪不成立,但殺人罪成立!

此刻,察覺到葉默和林萱兩人的臉色都不對勁。

羅志軍這才意識到,自己上當了。

“你詐我?”羅志軍惡狠狠的看著葉默。

“我什麼時候詐你?”葉默反問道。

“從現在開始,我一句話都不會說,24小時內你要是不放我,我就告你非法拘禁!”羅志軍道。

“你剛才說,你見過被害人是吧?”葉默問道。

“你在引誘我招供,這做不得證據!”

“我沒說這能當證據!”

“那你為什麼用手銬鎖著我?”

葉默拿起桌上裝匕首的袋子:“你使用兇器襲警,襲擊的還是市委書記的女兒。”

“還有他的女婿!”林萱補充道。

“市……市委書記!”聽到這幾個字,羅志軍啪的一屁股坐了下去。

此刻,他的心裡只有兩個字!

完了!

徹底完了!

如果他今天的匕首紮了進去,無論是這個女的,還是這個男的。

他和他的後臺,十個腦袋都不夠。

此刻,審訊室裡,羅志剛再也沒有了先前的囂張勁兒。

似乎在知道林萱身份之後,他像是變了個人。

再囂張的人,總有自己的軟肋。

葉默猜測,他的軟肋,應該就是他的姐和姐夫。

所以,當他知道林萱身份之後,才會直接洩了氣。

因為他知道,他的後臺關係,在林萱面前,屁都算不上。

他的姐和姐夫,不僅保不了他,甚至連他們也要被牽連進來!

“如果你還想給你的姐和姐夫爭取一下,我希望你能老老實實把上月21號發生的事情交待一下!”葉默道。

“我還是那句話,沒有證據,我一個字也不會說,24小時內請立馬把我放了,否則就是市委書記來了也沒用!”

“抱歉,就你襲警這件事,24小時都不可能放你,你不招供也行,我們有的是時間!”葉默直接站了起來,隨後帶著林萱走了出去!

審訊室裡,羅志剛知道自己已經完了。

但死不承認是他最後的機會,只要對方沒有證據,就奈何不了自己。

大不了就是落得個濫用職權,貪汙受賄,再加上妨礙公務和尋釁滋事。

最多也就是判個兩三年!

但很明顯,葉默追蹤了案子這麼久,又怎麼會就這樣放棄!

就在這時候,一則好訊息傳來。

專案組民警葉小雨連忙跑過來找葉默。

“葉隊,我找到證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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