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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案子,相對於劉桂紅案,是沒有那麼複雜的。

劉桂紅遇害時間太長,超過了二十天,兇殺案破案時間拖得越久,破案難度就越高。

而這起案子,被害人死亡時間不超過三天,針對案件的調查,也就相對沒有那麼困難!

……

案發現場,辦案人員開始展開搜尋,意圖找到被害人的頭顱。

葉小雨也帶隊對這附近展開走訪調查。

葉默則是繼續勘查現場,看是否能夠找到一些證據。

正常來說,證據無非就是幾種,指紋,腳印,DNA。

這是最有說服力,也是最直接的證據。

葉默繼續檢查被害人屍體,他發現,被害人的頸骨,有很多割裂的痕跡,也就再次印證了他的猜測。

兇手行兇的兇器,就是一把又薄又細的小刀,沒有任何劈砍能力。

水果刀,電工刀,甚至是削鉛筆的刀。

兇手採取的是鋸切的方式將被害人頭顱割下來的。

“葉隊,屍體周圍沒有任何血跡,周邊的樹上也沒有任何捆綁過的痕跡,足以證明,這裡只是拋屍現場,而不是第一作案現場!”張小凡彙報道。

“有沒有找到除報案人以外的其他腳印?”葉默問道。

“也沒有。”張小凡搖了搖頭。

“那大機率屍體就是從上面鄉道路口扔下來的,這裡剛好有個斜坡!”林萱道。

“但這斜坡上有很多荊棘植物,被害人身上卻沒有明顯的刮傷和刺傷,似乎也有點說不通!”葉默道。

“那這就奇怪了,按照正常人的邏輯思維,不可能費盡千辛萬苦把屍體搬到這裡拋屍。”林萱道。

“沒錯,直接從上面將屍體拋下來無疑是最好的辦法,可這斜坡上的植被完全沒有被碾壓的痕跡,被害人身上也沒有對應的傷痕,這意味著,屍體並不是從上面滾下來的!”葉默道。

“難不成,兇手把被害人殺害之後,還揹著他到了這裡?這不可能吧!”張小凡覺得這說不通。

“這裡土地鬆軟,不管是揹著還是拖著,都會在地面留下很深的腳印,但案發時候,法醫和民警們是沒有檢查到有其他腳印的,除了二十米外,除了報警人和他的狗!”林萱道。

“報警人還在現場嗎,帶我過去,我想了解一下。”葉默道。

“在上面。”林萱道。

“好!”葉默點了點頭,隨後離開案發現場,來到了山坡頂上的大馬路邊。

這裡聚集了十幾個圍觀的群眾。

其中報警人叫做李忠貴,手裡還牽著一條狼狗,背上還有一把很長的獵槍。

“你好,麻煩再給我講述一下你當時發現屍體的過程!”葉默道。

“今天天氣不錯,我帶著狗出來打野兔,來到這裡的時候,狗子就開始嗷嗷叫,一般這種情況下要麼是有野兔,要麼就是有蛇之類的東西,我把狗鏈解開,讓它追過去,結果狗子追到半路也不敢繼續往前了,一個勁兒的叫喚!”

“我走過去定睛一看,嚇得我魂都差點沒了,於是趕緊去那邊小賣部找電話報警!”

李忠貴將他發現屍體的整個過程一五一十的說了出來!

葉默也是將其所說記錄在筆記本上。

如果不是因為他出來打獵,估計再過半個月,甚至半年都不會有人發現這裡有具屍體。

這位置太偏僻了,除了獵戶之外,沒有人會去造訪。

兇手選擇這個位置進行拋屍,證明他有一定的智商,並且有過周密的計劃,瞭解過這附近的地形,甚至就是這當地人。

這個年代,沒有破獲的懸案太多了。

登記在冊的無名屍體多的數都數不清。

這被害人要是晚十天半月,或者半年以後才被發現,估計破案的機會就渺茫了。

瞭解了當時情況之後,葉默就讓人將屍體運回去支隊法醫科進行屍檢。

安水縣公安局是沒有法醫部的,全市配備法醫的大隊只有兩個。

屍體需要進一步確認死亡時間,並且還要抽心臟血進行化驗,檢驗是否中毒等等。

在案發現場已經找不到任何證據,葉默就直接收隊。

這年代警力很珍貴,葉默儘量不浪費多餘的警力。

比如說從支隊調警犬過來尋找頭顱什麼的。

按照葉默的推理,兇手基本上不可能將被害人頭顱扔在這附近,從他選擇的這個拋屍地點來看,就證明他智商並不低!

支隊距離安水縣太遠,所以葉默將專案組辦公地點設在了安水縣公安局。

專案組成員一共12人,包括張小凡,葉小雨和林萱。

還有一名當地公安局的隊長!

其餘的成員,都是當地的幹警,他們對這裡比較熟悉。

經調查,葉默瞭解到,通往案發地點那條路,只有一個監控攝像頭,攝像頭儲存的錄影只有7天。

當地公安局已經安排辦案民警調查監控錄影,並且記錄這七天以來,所有上過山的人員。

而另外一組民警,則是對案發地所在的安蓬鎮進行逐一排查。

因為兇手很可能就是當地人!

調查工作安排好之後,下一步工作就是確認被害人的身份!

根據屍體的特徵,安水縣公安局釋出了尋屍啟示,開始在全縣範圍內展開尋找。

被害人男性,身高155左右,體重160斤上下,左腿有殘疾,胸口有大片過敏性皮疹。

除此之外,葉默也調取了支隊全市失蹤人口資訊。

發現所有登記的失蹤人口裡面,竟然沒有一樁符合被害人特徵的。

被害人死亡三天,失蹤應該不止三天。

這些天裡,他的親人朋友也是沒有報案的。

那意味著,這個被害人會不會和上一起案子的劉桂紅一樣,也是一名獨居人士?

而且,被害人生殖器被殘忍割掉。

這很容易讓人聯想到殺人動機。

一般來說,情殺的可能性很高。

正常思維邏輯理解,都會認為,被害人大機率是和兇手的老婆或者女朋友發生了不正當關係。

被兇手發現之後,才會採取如此殘忍方式洩憤!

破案三步驟,確認被害人身份,尋找犯罪證據,瞭解犯罪動機!

但目前情況來看,三個步驟,沒有一個有實質性的突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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