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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什麼時候失蹤的?”葉默問道。

“應該是三月十五號那幾天,那天她說自己不舒服,請了假沒去上班,晚上兩點鐘我下班後回宿舍,發現她並不在宿舍,我以為她去朋友那兒了,也沒有放心上,可是到了第二天,依舊沒有見到她回來,我們沐足部的主管就給她打電話,發現電話打不通。”小芳回答道。

“從那時候後起,就再也沒有王豔梅的訊息了是吧?”葉默問道。

“沒有了!”小芳回答道。

“那你們沒有報警?”葉默問道。

“沒有報警,反正她工資也沒拿,主管也沒當回事,因為以前也有這種情況的,很多同事一句話也不說,就直接離職,大家都習慣了。”小芳回答道。

“如果是三年前,你們可以做到想走就走嗎?”葉默問道。

“三年前哪有現在這麼自由,那時候我們都是被逼著接客的,不聽話還要被打。”小芳道。

“現在你們這個工作,你感覺怎麼樣?”葉默問道。

“我覺得很不錯,工資也不低,還包吃包住,雖然有時候客人脾氣有點怪,但比之前乾的那種工作要好多了。”小芳回答道。

“王豔梅失蹤的前兩天,有沒有什麼異常?”葉默問道。

“沒有異常,和平時一樣,她走的時候,連宿舍裡基本物品都沒帶,就這樣莫名其妙消失了。”小芳回答道。

“王豔梅,有沒有男朋友?”葉默問道。

“沒有。”小芳搖了搖頭道:“據她自己所說,男人沒一個好東西。”

“你對王豔梅的身世瞭解嗎,她為什麼要離婚?”葉默問道。

“四年前吧,那時候有個長沙老闆看上了她,給她贖身,帶她回老家結了婚,我們都羨慕她,以為她要出頭了。沒想到沒多久她就離婚,而且回來繼續上班,上班沒多久,就遇到掃黃打非,我們都被關進去了,在看守所呆了幾個月,案子宣判了,我們全部釋放,並且政府還給我們找了工作,繼續留在阿信酒店上班,從此之後,我們就幹一份正正當當的工作,一直到現在。”小芳回答道。

“她有沒有說,為什麼離婚?”葉默問道。

“沒有,她似乎對這件事有些牴觸。”小芳回答道。

“好,感謝你的配合。”葉默點了點頭。

……

透過調查得知,王豔梅性格比較豪爽,對朋友也很闊綽,平日裡沒有什麼仇家,而且她人長的漂亮,身材也不錯,老闆都喜歡點她的鐘。

當然,自從掃黃打非過後,王豔梅就並沒有從事過賣淫活動了。

甚至老闆單獨約她出去她都不肯。

她平日裡唯一的愛好就是打牌。

而且牌運還不錯,幾乎都是贏多輸少。

那麼,她的那幾個牌友,會不會就是殺人兇手?

於是,葉默安排人員,對王豔梅經常去打牌的地方進行調查。

另外,王豔梅的那個前夫,也非常可疑。

他當時究竟花了多少錢給王豔梅贖身,又是因為什麼和她離婚。

這種種疑點,都是需要查明的。

於是,葉默很快聯絡了長沙警方,並且要求對王豔梅的前夫進行調查。

好巧不巧,王豔梅的前夫,竟然也在寧海市。

這不由得讓人產生了懷疑。

殺害王豔梅的兇手,會不會是她的前夫呢?

很快,寧海市警方聯絡到了王豔梅的前夫,並且將其帶到了刑警支隊接受調查。

問話室裡,葉默見到了被害人王豔梅的前夫。

這人看起來五十來歲,頭髮有些凸,還有個很大的啤酒肚,但身高不矮,得有一米八左右。

給人有一種暴發戶的感覺。

他叫陳興樹,長沙人,今年51歲,是一服裝廠的老闆。

“你當初給王豔梅贖身,花了多少錢?”葉默問道。

“三萬塊錢。”陳興樹回答道。

“你條件不錯,自己這麼多錢,為什麼要找個失足女當老婆?”葉默問道。

“這個說不清,我就是特別喜歡她,我不在乎她是做什麼的。”陳興樹回答道。

“王豔梅,有沒有和你說過她的往事?”葉默問道。

“她十多歲的時候,被人販子拐賣,被迫出來賣,每天無休止的接客,後來遇到了我,她讓我救她出去,我當時在建陽市還是有些關係的,我就花錢找到了那個老總,並且表示要給她贖身,後面花了三萬塊,就把她帶走了,帶走後回到老家,才知道她也是我們老家的人,在我的幫助下,幫她尋找到了親人,然後我倆就結了婚,沒多久還給我生了個兒子。”說到這裡,陳興樹眼裡其實是有些幸福的,看得出來,他現在還愛著王豔梅。

“那你們倆,是因為什麼事情離的婚?”葉默問道。

“日子久了,她以前是失足女的事情也就傳開了,周圍的人都對我們指指點點,小梅她不想讓我被人瞧不起,所以就提出來要離婚。”陳興樹回答道。

“她要離,你就答應了?”葉默問道。

“我當然不肯答應,我說,我們換個地方生活,過我們自己的日子,不要在乎別人的眼光,但是她死活不肯,她甚至以死相逼,我沒辦法,只能和她離了。”陳興樹回答道。

“離了婚,她要錢沒有?”葉默問道。

“她一分錢也沒有拿,直接就消失了。”陳興樹回答道。

“你知不知道,她離婚之後,又回來繼續賣淫。”葉默道。

“……”陳興樹此刻臉上沒有了表情:“這不可能,那裡對她來說,就是一個魔窟,她怎麼可能再回去。”

“可事實就是如此,不僅繼續賣淫,最後還被抓進了監獄,出來之後,在政府幫助下,成了正經的沐足技師。”葉默道。

“我想不通,我真的想不通。”陳興樹此刻不停的搖頭。

如果說,有人威脅她,強迫她回去繼續賣淫,那說的過去。

可組織者已經被抓了,無期的無期,死刑的死刑。

她為什麼不回來找自己?

難不成就是因為周圍的非言非語?

這不合邏輯。

對此,葉默也表示不理解。

日子過的好好的,還給人生了一個大胖小子,家裡還有錢,為什麼要離婚?

還淨身出戶。

葉默可不認為,這個女人能高尚到為了前夫不讓人說閒話,從而選擇要離婚。

很明顯,她離婚這件事,一定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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