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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

唯有李白,有此才能。

突然應召,揮筆於金花箋上連書三首。

首章詠貴妃之美,次章詠千嬌百媚花,三章合詠。

名花傾國兩相歡,長得君王帶笑看。

這樣的風流旖旎絕世丰神,使人再續不得,著實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想到此處,蓀歌微微有些惋惜。

“阿兄心中有數便好。”

她要的,自始至終都是李白的快樂。

李白頷首應下,心中思量著該如何向玄宗陛下言明。

饒是玄宗未重用他,但依舊給了他全天下文人都豔羨的禮遇和恩寵。

當日入大明宮的種種,仍是天下美談。

他雖不懼,但觸怒帝王非明智之舉。

蓀歌並不知李白如何說服玄宗,全身而退,只知玄宗下旨,賜金放還。

賜金放還,於天下文人墨客而言,如同衣錦還鄉,榮耀而歸。

李白謫仙人的名聲非但沒有蒙上陰影,反而越發大放異彩。

富麗堂皇的長安城,李白一待便是十年,這對於一個曾經漂泊無定的浪子來說幾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過久,便會厭倦。

可偏偏李太白如魚得水,樂在其中,甚至將君子遠庖廚拋之腦後,會習慣性的在蓀歌釀製新酒後,烹羊宰牛,以示慶祝。

俠客行中,俠客執劍,十步殺一人。

長安城中,太白握刀,一刀一個小羊崽。

謫仙人,心甘情願的染上了紅塵煙火,且不願回頭。

在第三年,蓀歌和李白收到了李客的來信,李白之母病故於西域。

遵照遺命,葬於西域,不歸中原。

蓀歌李白,帶著小瘦墩千里奔赴西域送葬。

這是十年間,李白唯一一次離京。

小瘦墩哭成了淚人,李白親自揮墨寫下悼文,立碑供奉。

蓀歌呆愣於墓前,生死無常,向來如此。

當年那個讓她深感驚豔的異域美人兒,如今在這一抷黃土下長眠。

“阿月,無需悲傷。”

“你阿孃死前,面帶笑容,寧靜滿足。”

“西域,是她心心念唸的歸處,她不曾覺得遺憾。”

“阿月,你阿孃臨終前給你準備了東西。”

李客蒼白著臉色,寬慰著蓀歌。

無需悲傷嗎?

若無悲傷,李客大片大片冒出的白髮是為何?那夜夜難眠,眼角下的青黑色又是為何?

回到住處,李客將遺物一一拿出。

三個兒女,一人一雙親手縫製的鞋子,針腳看起來歪歪扭扭,但卻分外密實。

不用猜也知,這是拖著病體做出來的。

而蓀歌比之李白和小瘦墩,多了一套女裝,比之西域風格多了些許含蓄,又比中原少了幾分約束。

這是她給自家兒女最後的牽掛。

小瘦墩抱著明顯小了許多的鞋子,輕輕嗚咽著。

他還沒將鋪子開遍西域,他與阿孃便天人永隔,再無相見之日。

在阿孃的記憶中,他還是幾年前那個換牙的小肉墩。

“阿兄。”小瘦墩扁扁嘴,哭聲越來越難以控制。

蓀歌看著那套衣裙,眼睛發酸。

李客並沒有留三人太久,而是不由分說催促著他們趕回長安。

西域的風沙,吹不到長安的繁華。

西域,是他與夫人心之所念,非他人。

李客在小城中開了一家酒館,南來北往的商人旅客,聽不盡的人生百態,光怪陸離。

這是他的選擇,看似悽苦,實則安樂。

他心念之地,他所愛之人,皆在此。

至於兒女,他從未圈養,足以展翅高飛九天攬月,成為自己想成為的樣子。

臨別前,李客拉著蓀歌,低聲“阿月,你阿孃臨終前最放心不下的便是你。”

“她總在糾結,怕你孤苦一生,又怕你委曲求全,但最終還是想讓你隨心順心。”

“無論怎樣,阿耶阿孃都為你驕傲。”

小酒館的酒旗迎風招展,馬蹄聲陣陣,風捲黃沙,三人越走越遠,小酒館也漸漸變成了一個小小的黑點,似是一粒不起眼的沙子。

無論是李太白,還是李客,瀟灑自由的天性一脈相承。

他們的快樂,總不在世俗眼中。

第五年,蓀歌在長安等來了裴淵,不負眾望,正值壯年,進士及第,成為了長安城炙手可熱的新秀。

而此時,明月酒肆早已在長安城中獨佔鰲頭。

此時的裴淵,越發的沉穩冷靜,記憶裡那個會耳根發紅的羞澀少年徹底消失在歲月中。

裴淵看著酒肆內熙熙攘攘絡繹不絕的客人,有文人墨客,有達官貴人,有江湖俠客,有市井百姓。

在這明月酒肆,總能找到最適合的酒。

這是阿月的本事,他一直都知曉。

裴淵坐在酒肆的角落,逐一品嚐著這些年來明月酒肆新出品的美酒,在看著酒名,他甚至可以想象出李明月釀製每一種酒時的心情。

釀酒大師李明月,從未專門為他釀製過一種酒。

好似,全天下只有李太白有這樣的殊榮。

若把這大唐分十份,李太白獨佔九份,這便是李明月給予李太白毋庸置疑的偏愛。

明目張膽,眾所周知。

第八年,皇室鬧出了醜聞。

壽王李瑁之妻楊玉環,先是奉命出家為女道士,後玄宗下詔讓其還俗,冊為貴妃。

一時間,民聲譁然。

就算這其中冠冕堂皇,迷霧重重,但天子腳下四通八達的長安城,從不缺的是明眼人。

父奪子妻,妻變母妃!

饒是大唐開放包容,長安城相容幷蓄,但公然違逆人倫綱常,依舊為人所不齒。

可如論百姓如何議論猜疑,都擋不住楊玉環的受寵,以及楊家一門雞犬升天,飛黃騰達。

楊家,煊赫至極。

玄宗傳召,李白的清平調問世。

隨之,李白筆下楊貴妃神仙妃子般的花容月貌為人所津津樂道。

第十年,小瘦墩正式接手了蓀歌在長安的產業,明月公子拋卻一身銅臭,真正的兩袖清風行走江湖。

這一年,李太白四十四歲。

這一年,蓀歌四十二歲。

李太白已經站在了大唐文壇的巔峰,如同驕陽皓月,無人能與之相媲美。

只是,兩人都不年輕了。

公元744年暮春,天寶三年,這個在長安城停留十年的謫仙人,悄無聲息的離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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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個人寫誰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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