狸教授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二百五十九章 完美反殺,鬼眼訟師,狸教授,書無憂),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唐瑜嫣冷靜了一下,對警察們說道:“所以我要控告張來德強姦我,證人是李香,還有請你們去酒店和飯店調取當時的監控,看我是在什麼狀態下被他帶去酒店的,看張來德是怎麼灌我酒的,甚至是不是放了什麼東西到我杯子裡,如果你們認定我是清醒的情況之下自願跟他走路去的酒店房間,那麼我可以撤回我的指控。”
警察們簡單竊竊私語討論了一下,那名女警察抬頭說道:“那行,請你在筆錄上簽字,我們等下就叫李香和張來德過來詢問。”
在唐瑜嫣查閱筆錄的時候,女警察對左邊一名男協警說道:“你去和醫務科趙科長說一下,先叫李香來這裡接受詢問,讓張來德在他自己辦公室等候我們將他傳喚到這。”
等這名男協警離開,女警察對唐瑜嫣說道:“麻煩你把剛才那個音訊檔案發給我。”
唐瑜嫣說道:“好的,怎麼發?”
女警察說道:“你先加我QQ,然後傳輸給我,過後我們要拿你的手機回去,當然,你跟我們去也行,由我們的專業人員從你手機提取原始錄音檔案。”
唐瑜嫣說道:“好的,我全力配合你們調查工作。”
等唐瑜嫣簽完筆錄、把音訊檔案透過QQ傳輸給女警察,再走出501會議室,一名一臉懵逼的高個女護士被一名穿著白色襯衣的中年男子和那名男協警一起帶入了會議室,白襯衣中年男子再關門轉身離去。
剛剛這名高個女護士和唐瑜嫣擦肩而過的時候,還對唐瑜嫣做了一個挑釁的表情,然後輕輕“哼”了一聲。
看到我和李健,唐瑜嫣走過來伸手拉起我,來到消防通道,李健也趕緊跟上。
確認附近沒有其他人之後,我小聲說道:“怎麼樣,你和警察怎麼說,警察又是怎麼回覆你的。”
我當然知道警察和唐瑜嫣談話詢問的內容,但李健不知道我知道啊,為了不引起他的懷疑,我才這樣問。
唐瑜嫣笑著小聲說道:“就是你之前教我說的說辭,我又自己發揮了一下,警察已經相信可能有刑事案件發生,同時也傳喚了李香和準備傳喚張副。”
李健對我豎起大拇指,大聲說道:“平時雖然你做事畏手畏腳,但是這一回真是反應迅速、力挽狂瀾,是個爺兒們!話說......”
我趕緊擺手打斷他的話,然後作出一個“噓”的手勢,李健心神領會,說道:“好的,走吧,我們去會議室外面繼續等著,看看傳喚後的結果。”
回到501會議室邊上的長椅上坐好,我和唐瑜嫣心照不宣同時用法力探測會議室內的情況。
這個時候警察剛好介紹完他們自己並詢問完李香的身份資訊,然後女警察說道:“正式問話之前呢,請你先聽一段錄音音訊。”
等錄音音訊開始播放,李香先是露出震驚的表情,然後又露出驚恐的神情,當音訊播放完畢,她沉默了好久,說道:“這,這,這,警察同志,小女生八卦一下別人,也要驚動你們嗎?那個唐瑜嫣,簡直就是小題大做嘛。這個世界上,誰人不被人揹後說,誰人又不背後說別人。”
女警察面無表情地說道:“請你先說一下,錄音裡你的這兩名女同事,說的是不是事實。”
李香說道:“是不是事實很重要嗎,你們就沒有背後說過人家壞話嗎?”
女警察說道:“你只需要回答是還是不是。”
李香又沉默了一會兒,說道:“是事實。”
女警察說道:“什麼事實。”
李香說道:“我有天早上看到張副院長和唐瑜嫣,一前一後從醫院附近的四季酒店走出來。”
這個時候唐瑜嫣用不出聲的鬼話對我說道:“老公,別聽她胡說八道。”
我也用鬼話說道:“放心吧老婆,我永遠相信你。”
女警察接著說道:“具體是幾月幾號。”
李香說道:“具體幾號......我也不記得了,一個多星期前吧,反正是工作日。”
我用鬼話說道:“麻蛋,這段時間以來我都是和你在一起過夜,這娘們簡直就是胡說八道!”
唐瑜嫣用鬼話說道:“氣死我啦啊啊啊,恨不得現在就撕爛她的嘴!”
女警察轉頭對左邊的男協警說道:“詢問完這裡的人,我們去四季酒店調取上個星期和前個星期所有監控,那麼短的時間,影片還存在監控電腦硬碟裡的。”
李香明顯急了,趕緊說道:“不是,那麼屁大點男女八卦,值得你們這麼興師動眾嗎?”
女警察說道:“現在已經涉及可能存在刑事案件了。”
李香說道:“不是吧?我就和同事說一下八卦,你們就要抓我去判刑?”
女警察說道:“你別誤會,我實話跟你說吧,現在唐瑜嫣聽到你傳出來的所謂八卦後,認為自己遭遇了張某的侵犯,正式控告張某副院長強姦,你是目擊證人之一,所以請你如實陳述你所知曉的事實,如果作偽證,你將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你清楚嗎?”
李香說道:“什,什麼法律後果?”
女警察說道:“偽證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五條規定,偽證罪是指,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鑑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鑑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觸犯該罪的時間節點,一般是在立案偵查後、審判終結前的過程中作偽證。比如你之前陳述的你看到唐護士和張副院長從酒店走出來的事實,如果我們據此結合其它證據認定張副院長涉嫌侵犯女性,那麼你的證詞將會在刑事訴訟中作為定案依據之一。但如果將來有一天我們又發現你說的是假話,不管是張某被判刑後,還是在刑事偵查階段,你都有可能涉嫌違反前述刑法第三百零五條的規定。”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