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浪人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五十一章 日記,都市之匹夫的逆襲,荒野浪人,書無憂),接著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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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第一次殺人,我以為我會緊張,但是我沒有,殺人真的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沒有人能夠抓到我,沒有人!

下午路過五金店,突然想起窗框上的一個釘子露了頭,曬衣服時老是剮破衣服,要麼拔了它,要麼錘平它。所以我走進去買榔頭,出乎我預料的是,榔頭居然有那麼多種,它們整整齊齊,安安靜靜的躺在貨架上,分門別類,就像是我化妝時用的粉餅一樣色澤豔麗,種類繁多,我看了半天,也難以做出決定。

五金店的老闆試圖替我解決這個大難題,他說起釘子要用羊角錘,裝地板用橡膠錘,砸牆用大錘,我卻一點也不喜歡羊角錘,一點也不漂亮,就像是隻老的掉光了毛的老山羊,兩隻角支稜在那裡,古板而醜陋,就跟我的光頭一樣。

我曾經無數遍問那個老賤人,我為什麼是這樣的,她永遠支支吾吾,沒有一次給過我答案,一次也沒有。從小我就是一個人,我喜歡搬了凳子放在窗前,我站在凳子上隔著鐵欄杆看弄堂裡孩子玩耍。

他們滾鐵圈,跳房子,彈玻璃球,做了彈弓打樹上的麻雀,他們從來都不跟我一起玩,他們管我叫癩痢頭,叫我邋三用屄養大的小雜種,他們見了我只會朝我臉上吐吐沫,他們會搶去我的鴨舌帽,把我的光頭露出來,偶爾也用煤灰替我畫眉毛,不僅是眼睛上有眉毛,嘴角,鼻子,就連耳朵都有了眉毛,這畫眉的手藝完全不能跟現在的我相提並論。

我帶著滿臉的眉毛回家的時候,家裡的門多數時候是反鎖著的,我就獨自坐在門檻上等,左邊是一個空花盤,這是個暗號,老主顧一看就知道,人在家,床沒空。那幾天不方便的時候,一左一右要擺兩個空花盤,若是門前空著一個花盆也沒有,那就是閒著,隨時可以登門。

屋內是不堪重負的床在吱呀作響,我母親依舊壓低著嗓子,她的臺詞一成不變,弄老結棍的,好厲害啊。像是發了情的母獸在抓撓著牆壁,斷斷續續,我有時候也盼著她死去,或許更小的一些時候就這麼盼望著。我把頭放在膝蓋中間,我不想鄰居們看見我這副樣子,他們已經足夠嫌棄我們母子了。

我最後挑了把八角錘,拔釘子已經不再重要,重要的是我看到它,我就覺得它應該屬於我,它有亮銀色的錘頭,錘子的側面就像是一片開啟的衛生巾,兩端略長,兩側護翼稍短,真是十分完美的幾何圖案。它柔軟時可以用來呵護私處,堅硬時卻能夠砸碎頭顱。

錘柄長約一尺,前端是亮紅色,握手處是深黑色,是很好的顏色搭配,永遠不會過時,老賤人最喜歡紅色,她開門送客時永遠穿著那件真絲的紅睡衣,除了這件睡衣,她什麼也不穿,除非老主顧們有特殊要求,她反鎖門不是為了怕我看見。

她通常會踢一腳門檻上的我,示意我讓路,然後諂媚的笑著對客人說,下次再來啊,隨即扭捏作態的捶客人胸口幾下,客人則大笑起來,手抄進她的睡裙之間,再占上一個溼漉漉的便宜,這時,老賤人必然是要夾緊雙腿,她嬌嗔起來,討厭,壞死了……

一般情況下,我低著頭進屋,我的家跟別人家不同,四季都拉著窗簾,即使白天也不例外,這個家一直都是陰暗而潮溼的。屋子裡的空氣與味道也是終年不變,這味道很複雜。

最近我很容易走神,我拿著錘子沉思的樣子,嚇壞了五金店的老闆,他看著我的眼神驚恐的像是一隻見了貓的耗子,這是榔頭的力量嗎?我決定買下它。

二十七塊,我給他一張五十的,他轉身找零的時候,我死死的盯著他的後腦勺,他的頭型很不好,一點也不圓,但是他有頭髮,而髮型可以用來掩飾頭型,我突然生出一個古怪的念頭,我想用盡全身的力氣,朝那個腦袋砸下去,我好想知道,血和腦漿聞起來是什麼味道,會不會也跟石楠花一樣?

我終於還是忍住了,店裡還有別的客人,這家店離家也太近,進店之前還遇到了弄堂裡的鄰居,老闆敬畏的將找零遞給我,不是我的錯覺,他大概把我當成了瘋子?僅僅是拿著榔頭就能讓人畏懼?真可惜小時候我沒有錢買榔頭,我那時只是個夾著尾巴的瘌痢頭。

我為什麼一直沒有殺了我老孃,我不知道,或許是為了每次被畫了眉毛之後,她都會給我五毛錢讓我去買一個老虎腳爪,金燦燦的老虎腳爪,又焦又脆,上面還刷了一層雪一樣的糖霜,又好吃又解饞。

也可能她是唯一能讓我感覺自己還活著的人,她洗我的衣服,做我的飯,這些我是不會的,我只會化妝。我的錢都存在她那,殺死她之前,她要不給我存摺或者密碼,這是很麻煩的事情。那就暫時還讓她活著吧,還有她的情人。

近年來,她已年華老去,那老生意是做不了了,卻學人做起了股票,天天拎著菜籃子打聽內部訊息,一來二去,還弄了個相好回來,每日裡雙宿雙飛。

我從不跟她的相好說話,老賤人倒也從不逼我叫爸,所以大家也相安無事,這人每日裡小酒小菜的不斷,這人六十來歲年紀,身體卻好的跟小夥一樣。

我拎著錘子回到家的時候,門依舊反鎖,就如同我童年時候的每一天,血一陣陣的湧向腦子,我只想一腳踹開門,宰了這對狗男女!

突然有一個聲音在我耳邊輕輕的說,想殺人,就去殺吧,你的名字叫做榔頭!你將是這座城市有史以來最偉大的連環殺手,他們永遠抓不住你,永遠!

我沒有踹門,我去了打短工的攝影工作室,我決定今天要殺一個人,我要做些準備,從今天開始,我的名字叫做榔頭!這座城市,就是我的獵場!

腦漿聞起來像不像石楠花的味道?好期待啊……

攝影工作室裡空無一人,窗戶開著,風把背景布吹的刷刷作響,月光灑落在燈架上,鋼管反射著月光,就像是一把彎刀,燈架陰影裡是凌亂的電線,我拎著榔頭隨意找了個道具箱坐下。

我有些疲憊,體力似乎過渡透支,我倚靠在牆壁上,脊椎骨被硌的有些生疼。我腦海一遍一遍迴圈放映著不久之前的畫面,八角榔頭上有乾涸的血跡,紅白相間,很像是混合了草莓的酸奶,紅的是血,白的是腦漿,它們就像是煙火一樣濺射出來,沾到了我的榔頭上。

今天是一個值得慶賀的日子,一個將會載於史冊的日子,那就是我,我楊立軍!我就是榔頭!榔頭就是我!

我再也不是那個只能把光頭埋在膝蓋裡的瑟瑟發抖的窩囊廢了,我可以主宰他人的生死,生與死就在我一念之間,我就是逡巡在領地內的雄獅,我有銳利的尖牙,有破風的爪,我追趕的腳步聲,就是死神吹響的號角,殺人的滋味竟然是如此的美妙,仿若登臨峰頂,隻手可覆天地。

我不知道那姑娘叫什麼,但是沒關係,明天的報紙將會告訴我她的名字,她不僅僅是我的一個獵物,還是我第一個女人,為什麼是她?我問自己,因為我憎惡紅色,這顏色就像是我肉裡的刺,眼中的釘,就像是地獄中的火焰一樣炙烤著我,烤的我皮焦肉爛。

看見紅色,就像是又回到了童年,我一個人坐在門檻上,我的臉上到處都是眉毛,或粗或細,就像毒蛇蜿蜒爬過,漸漸就爬到心裡去,它盤起身子,黑的發亮,它有赤紅如火的眼睛,毒液順著雪亮的尖牙緩緩滴落,掉在心上,擦的一聲,冒起一道青煙,疼得我佝僂起身子,指甲緊緊的欠入掌心的肉裡。

可是紅色也會讓我像公牛一樣的亢奮起來,我看見她的時候,她正吃著冰激淋,她的面板很白,很適合穿紅色,她的小腿修長,腳踝圓潤,她的紅色禮服就像是黎明時的朝霞一樣耀眼,她走進了黑暗,這是命運之神的引領,讓她和我相遇。

就是她了,我對自己說,我今天化妝的是個老頭,所以步伐不能太快,我就像是藏在下風處的獵人,不能發出響動,更不能讓她聞到味道。榔頭就藏在我的袖管裡,我用腳踏車胎做了兩根皮筋,套在我的前臂上,這可以固定住榔頭,卻又不影響我行動,更看不出我身藏兇器,我只需要控制靠近手腕的橡皮筋的鬆緊,就可以讓榔頭慢慢的滑到掌心,我是個天才,

黑暗是我最好的合作伙伴,雖說化了妝,監控是很麻煩的東西,黑暗卻給了我最好的掩護,不能讓他們抓住我,我不想挨槍子,也不想在牢獄中或者精神病院渡過後半生。

絕不能被抓住!我是偉大的榔頭,要書寫傳奇的榔頭!

我跟著她走了約莫有二百來米,我開始加快腳步,榔頭已經緊緊的握在手中,她似乎聽到了我的腳步聲,她覺得有些不妥,她轉身觀察的那剎那,我的榔頭狠狠的砸了下去。

榔頭擊中頭部的聲響很輕,伴隨著咔嚓的細微聲響,那是顱骨骨折的聲音,她倒下去,就像是一條軟軟的面口袋,沒吃完的冰激凌啪嗒墜落在地面上,不久就會成為螞蟻們的饕餮盛宴。

我在黑暗中找到她的兩條腿,我握住她的腳踝,弓起身子,拖向路旁的廢墟,路面不太平,到處是瓦礫和斷磚,她無聲無息,就連抽搐也沒有。

我離開的時候,似乎聽到她無意識的聲音,我站在黑暗裡思考了一會,這第一次就跟生活一樣,難免有些缺憾,要不要回去補她一錘,我最後決定放棄,第一次留些缺憾也是好的,這樣才有進步的空間,擊打的部位,以及力量還要提高才行。

我一把將頭頂的假髮扯下,像旋轉手絹一樣拋向衣架,它準確的掛在了衣架上,這真是超棒的一天!我居然吹起了口哨,是什麼旋律來著?噢,對噢,好日子!

日記到此嘎然而止,榔頭殺人的第一天居然寫了洋洋灑灑幾千字,這篇日記寫的跌宕起伏,驚心動魄,觀者如身臨其境。

“還要看其他的日記麼?有類似內容的還有十一篇,就發生在最近一個半月以內,作案週期,大概為三至四天一次。”小黑突然發問,

殺手殺人只為利益,榔頭卻是為了慾望,他壓抑的太久,他在自卑、懦弱、醜陋、凌辱與蔑視中生活的太久太久,他就像是迷宮中的老鼠,無處躲藏,不辨方向,他徑直朝著瘋狂一路狂奔,他跟煙鬼很相像,卻又有那麼一絲不同。

他竟把凌虐更弱小的個體,當成了證明自己強大的通途。他將積年沉澱下來的屈辱,瘋狂的發洩在他的獵物上,籍此尋求心理的慰籍。

這是個徹頭徹尾的瘋子。

“給我找到他!”蜘蛛繼續發號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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